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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第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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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读法律学位。”他叹息着说,“本来两年前,惟凯就有机会去国外深造。他却一拖再拖,我一直不明白原因,直到他告诉我说他要结婚了。”

梅若素把头低下去。

“你们的婚姻走到今天这一步,我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惟凯在临走时,把这叠东西交给我,要我把它们烧了。我猜想一定和你有关,还是由你处置。”

林澍培把茶几上的一叠东西,推到她面前。

那是厚厚的几大本日记,还有一张计算机的软盘。

她有些迟疑,拿起来,又放下:“这不太好吧。”

“你不要,它们对我也没有用,只能一把火烧了。”他深沉地凝视她,“你难道一点都不想知道,惟凯在日记里写了些什么?”

“那我拿走了。”梅若素听见自己仓皇的声音。

林澍培送她到门口,她匆匆地说:“我会再来看您的,再见!”

他站着,直到看不见她的身影,才回到房里。他坐在沙发上,望着墙上那张全家福的照片,动也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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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梅若素拧亮书房的台灯,拿起一本日记本。

她不知道林惟凯有写日记的习惯。

写日记,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她平生写的第一篇日记,就是关于白凌霄的。当然是真正意义上的日记,而不是老师在课堂上布置的那种。

她抚摸着有些发黄的封面,这里面锁着林惟凯的青春岁月,更锁着他的梦想和烦恼,真的……和她有关吗?

她把日记本打开,扉页上是龙飞凤舞的几个大字:

“爱梅小札

林惟凯

1995年9月。”

爱梅小札?她想起徐志摩写给陆小曼的《爱眉小札》,“梅”和“眉”同音不同字,难道是……?

她迫不及待地翻到第一页,上面的日期是1995年9月11日。

1995年9月11日 晴

邵刚他们笑我,我也觉得自己好傻,竟然去买了这本日记本。

一个大男人吃了没事,每天写日记,如果是以往,我也会觉得无聊。但看到她的第一眼,我就犯了傻,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

今天是新生报到的第一天。在报到的人群中,我一眼就看见了她。她穿着一件素白的长裙,一直站在校园那棵大榕树下,淡紫色的、茸毛气息似的花朵次第在她身旁飘落……

我站在教室的窗前,久久地张望着她。

她长发披肩,身材高挑,那张小脸的线条像刀削一样精致。最吸引人的,是她淡定的神色,不着急的气质,站在那一帮喧闹、兴奋的艺术系女生中,显得鹤立鸡群,光彩眩目。

不,她不是最美的,也不是最有气质的。但,确实有什么地方与众不同。

我正在疑惑间,旁边的邵刚忽然碰碰我的肩膀,说:“你看见没有?那边站了个冷美人。”

“哪里?”我装作不在意地问。

“就是站在榕树下的那个,自始至终,她都没有笑过。更奇怪的是,大热的天,她竟然穿着长袖子衣服,就不怕捂出痱子来。”

是了,是她的衣服,太素净了。而且在场的艺术系女生中,只有她没有化妆。

“如果《红楼梦》剧组到我们学校来选演员,她演林黛玉是最合适的。”邵刚调侃道。

正说着,她忽然跳起来,伸手去接榕树上掉下的花瓣。

袖子从她手腕上落下去,露出一块深蓝色的刺青。

一瞬间,我怀疑自己的眼睛。再看,真的是刺青,而且是两个字:“凌霄。”

“你说这凌霄是什么意思?”我问邵刚,相信他也看到了。

“谁知道?也许是凌霄之志吧,刻在手腕上,用来励志的。”

邵刚看出我对她感兴趣,挤挤眼睛,说:“要不要我帮你问一下她的名字?”

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拒绝。如果说,以前我不相信一见钟情的话,那么从今天开始,我笃信不疑。

邵刚很快就打听出来了,她叫梅若素,梅花的“梅”,安之若素的“若素”,一个美丽而富于诗意的名字。

()

晚自习后,我到学校的商店,买了这本日记本。邵刚说我中邪了。

我是中邪了,就像徐志摩当年迷上陆小曼一样。我决定从今天开始写日记,题目就叫《爱梅小札》。

梅若素用颤抖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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