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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目中,视死如视生,活着是如何的生活,死了也一样对待。我们见到的许多明器就是她生前使用过的。”
那这个离蛛小姐还真有钱啊,我记得墓里面的东西是非常豪华的。而且,如果这些东西是按照她的品味置办的,可以感觉到这是一个任性而娇媚的女子。
“岁月一天天流去,她的容貌越来越盛美,就如同盛开的鲜花,开到极致处,就是衰败的前兆。美貌对于她来说,就像猫咪的爪子,虽然总是藏在厚厚的皮毛里,可是,没有机会拿出来炫耀一下,会很失落的。过早的嫁人,让她还没有机会感受自己美貌的魅力,就要在刘成那年老而富贵的躯体边磨损完自己的青春。
直到有一天,遇上了一个白马少年。一切都是很平淡的开始,少年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年轻人。放在离蛛前几年的场合里,他们只会成为擦肩而过的陌生人。不过,一个在繁华岁月中即将蹉跎完青春,一个情窦初开不涉人世将她惊为天人。感情的事情,开始的时候,往往就是一个平淡的偶然。”
“那两个年轻人暗中来往,结成了誓死同心之盟。
刘襄年事已高,躺在床上捱度时日的一具腐朽尸骨罢了,他的儿子,也就是后来的齐文王自小身体虚弱,到死都不曾有子嗣。所以,离蛛早已在刘襄的身边布满眼线,将他控制在了自己的能力之下,只等着他一死,便可以开始自己的生活。应该说,这是一个有心计的女子。”
我不明白小姐讲故事的用意,隐约觉得她不是一时兴起,便洗耳恭听。
“据说,后来他们的感情还是被齐哀王刘襄发现了。”
“刘襄是汉高祖刘邦的孙子。汉初吕后乱政的时候,危难时刻刘襄大军西进,与他的弟弟朱虚侯刘章里应外合,斩吕产、吕禄、灭吕姓诸王。因他实在是个杀伐决断的狠厉人物,于是当时的丞相陈平便设计不让他问鼎帝位。不过,他也拥有了大汉朝最富饶的封地,据说齐国国都临淄在战国的时候已经有人口七万户,非常地富庶。他这样的人,怎么能够容忍自己的夫人如此离经叛道?
“他在临死前派出亲兵追杀少年,又命人一杯鸩酒毒毙离蛛。不过,还是让离蛛以他夫人的身份陪葬在他的王坟边上。”
“身份低微的少年一席乱草掷于乱坟岗中,离蛛则满身富贵银缕玉衣躺在王坟之中,高槛朱门隔绝着曾经的耳鬓厮磨。这是一场感情碎于权威下的悲剧,过了一段时间就再也兴不起什么波澜了。”
那又怎么了?
“可是,市井中有了这样的传说,说是离蛛与少年之间的感情告密者不是别人,正是离蛛她自己。”
有毛病!
我把头转向远方,不想听这种憋气的故事,我还是想想接下来怎么办。
“因为,最初的惊艳过后,男子终于看清眼前的女子红颜渐衰的落寞灵魂,他需要的是新鲜的感情与活力。他变心了……”
“离蛛焚珠碎玉,故意激怒垂死的王爷,派兵追杀自己的情人,自己也不惜付出了死亡的代价。对于有些女子来说,没有了感情,就没有了一切。”
我听得毛骨悚然,难道女同志们就没有别的事情可以做了吗?
“那个扯碎离蛛玉衣的人又是谁?”我问。
“也许,是她心腹的丫鬟吧,很有可能身怀武艺。”小姐猜测着,“他们认为,以玉包裹躯体可以不再腐烂,终有一天可以重新获得永生。从没有盗洞通入墓室的情况看来,是离蛛命令她的丫鬟藏在她的随葬品中,潜入她死后的陵墓中,打碎她的玉衣,也许是因为……”
我耐着性子听完小姐的叙述:“她依然牵挂着那个男子。她不需要灵魂永存,她希望与他来世重聚。”
“小姐,一个负心人有什么值得这么牵挂的。”我脱口而出。
小姐望着我:“弯,这种事情你不懂。”
切!知道我不懂还费那么多口舌跟我讲故事?
我倒是觉得那个丫头颇有侠客之气,以性命成全主人的一个荒唐念头。我很欣赏她,但不认同她。换了我,表面答应,等主人死了以后谁管得着谁啊?
“墓穴外白膏泥的那具白骨又怎么解释?”我道。
小姐凝拢目光,定定沉思。
我饿了,走出去翻东西吃。
等我拿着两块干粮走回山洞,小姐的表情表示,说书先生又开场了。小姐道:“也许,外面的就是那个白马少年。他与她本来就是误会一场,侥幸逃脱以后,回到墓里找她解释。”
荒唐!我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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