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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人的天性自然就以那种奇特的肌肉抽搐来获得痛苦的减轻。这样说来,哭就是对自己的同情或被回掷到它出发点的同情。因此,哭是以爱的能力、同情的能力和想象力为前提的;所以容易哭的人既不是心肠硬的人,也不是没有想象力的人。哭,甚至于往往被当作性格上一定程度的善看待,可以解人之怒,因为人们觉得谁要是还能哭,就必然还能爱人,还能对别人同情,正因为同情是以上述方式参预那致哭的心情的。——同这里提出的解释完全相符的,有彼特拉克在坦率而真实他说出自己的感情时,对他自己眼泪的发生所作的描写:
“我充满思虑,在信步而闲游,
对我自己深厚的同情袭击了我。
如此深厚——我不得不大声而哭,
而平时我并不习于这样做。”
证明这里所说的还有一种事实,那就是弄痛了的孩子们多半要在人们加以抚爱的时候才哭,这就并非为着痛而哭,而是为着“痛”的表象而哭。——如果我们不是由于自己的而是由于别人的痛苦所激动,以致于哭,那么,我们哭是因为我们在生动的想象中为疯苦的人设身处地,或是因为我们在这个人的命运中看到全人类的命运,从而首先是看到自己的命运;所以,通过老远的绕道总还是为了自己而哭,总还是对我们自己感到同情。这似乎也就是在丧事中通常无例外的,自然要哭的主要原因。哀悼者所哭的不是他自己的损失。人们应以为可耻的是这种自私自利的眼泪,而不是因为他有时没有哭。哀悼者首先当然是为死者的遭遇而哭;不过即令死者经历了长期沉重的不治之症而巴不得一死以求懈脱,哀悼者也还是要哭。控制着他'感情'的东西主要的是同情整个人类的遭遇,人类注定的最后结局;任何那么上进的,往往那么有作为的一生,都必然要随这种结局而消逝,而归于死。可是在人类命运中,'哀悼者'首先看到的却是他自己的命运;并且,死者和他的关系愈亲密,就愈是先看到自己的命运;所以死者如果是他父亲,那就更加是先看到自己的命运了。这个父亲,即令是由于年老而多病痛,活着已属苦恼,由于他需要侍候而已成为儿子的重负,可是由于上述理由,儿子还是要为父亲的死而痛哭。
§68
在离题而漫谈到纯爱和同情的同一性之唇,——同情折回到自己个体则有哭的现象以为表征——,现在我又回到分析行为的伦理意义这条线索上来,以便此后指出我所谓生命意志的否定如何同一切善、仁爱、美德和慷慨'等'一样,都是出于同一来源的。
在前面我们已看到了憎恨和恶毒都是以自私自利为条件的,也看到这种利己主义是以局限于个体化原理的认识为基础的。和以前看到这些一样,我们也曾把看透这个体化原理作为公道的来由和本质;并且再进一步,也就是爱和慷慨达到极点的来由和本质;只有看穿这个原理,由于这样而取消了人我个体之间的区别,才使居心的全善直至无私的爱,直至为别人作出最豪侠的自我牺牲成为可能,才解释了'这一切'。
可是,如果这样看穿个体化原理,这种直接认识到意志在它一切现象中的同一性,都已达到了高度的明确性,那么,这两者立即就会对意志显示更进一步的影响。就是说如果那摩耶之幕,个体化原理,在一个人的视线之前揭开了这么宽,以致这人不再在人我之间作出自私自利的区别,而是关心其他个体的痛苦,在程度上和关心自己的痛苦一样;因此他就不仅是在最高程度上乐于助人而已,而且是准备着牺牲自己的个体,只要一旦可以由此而拯救其他一些个体的话。于是这样一个人,他在一切事物中都看到自己最内在的,真实的自我,就会自然而然把一切有生之物的无穷痛苦看作自己的痛苦,也必然要把全世界的创痛作为自己所有的'创痛'。对于他,已再没有一个痛苦是不相于的了。别人的一切痛苦烦恼,'尽管'是他看到而不是常常能使之减轻的;一切痛苦,'尽管'是他间接得到消息的,甚至只是他认为可能的,都和他自己的痛苦一样的影响他的精神。在他眼里的已不再是他本人身上交替起伏的苦和乐,那只有局限于利己主义中的人们才是这样;而是他,因为看穿了个体化原理,对待所有的一切都是同等的关切。他认识到整体大全,体会了这整体的本质而发现这本质永在不断的生灭中,在无意义的冲动中,在内在的矛盾和常注的痛苦中;不管他向哪儿看,他都是看到这受苦的人类,受苦的动物界,和一个在消逝中的世界。但是现在他关心这一切,正如利己主义者只关心他自己本人一样。对于世界既有了这样的认识,那么,怎么教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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