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部分(第1/4 页)
脂粉的香气完美地掩盖了迷药本身的味道,一个正值青春期的且被公认为痴恋东方厉的十三岁半平凡女孩,在脸上擦点水粉锦上添花自然是再正常不过的行为。更何况我自半年前便开始每日打扮,虽然当时并无特定的目的,但现在看来,我这一步未雨绸缪的先手当真是走对了。
我随手在裙摆上擦去手心上残留的口水,伸手按住花猫的腹部感受它呼吸,半晌觉得渐趋平稳才放下心来,将它裹上被子后小心翼翼地塞进衣柜里藏好,把房中其他的东西收拾妥当。最后环视一圈,确定再无遗漏之后,我深吸一口气,双手抓住床单翻过窗沿,两脚蹬住砖墙以登山的姿势一点点爬下去,小心翼翼地落在青砖地上。
还好,砖面上干燥少土,踩上并不会留下什么脚印。
当代的评书和现代的小说电视剧里多得是这样声东击西的招数:推开窗子做出逃跑的假象,人却仍藏在房间里等追兵离开再逃跑。我这次却是反其道而行之。
墨潜武功高强,若他疑心我跑了,无论如何都会先听听房间里有没有呼吸声音,因此我留猫在房中、床下蹭灰、将凳子垂下窗沿都是欲盖弥彰的招式,让他拿不定主意,只得先在房里找一圈。
无论这法子能耽误他多久,就算只是片刻的工夫,也许于我都是救命的一刻呢?
我贴着墙四处看了一圈,轻轻摆好凳子,刚要迈步向角门走,却突然改了主意,转身脚步轻快大摇大摆地通过厨房向前面大堂走去。
墨潜果然已不在大堂。我站在厨房门口等了一会,等到几位行商客结账离开时若无其事地快步跟在他们身旁,借着几人身躯的掩护出了饭庄大门。
一出店门我便做出脚步匆匆的惊惶模样,低着头只顾往一个方向走,路上擦着好几个摊子的油布经过,虽没有碰掉什么,但应该足够引起摊贩们的注意。
走过大概五十米左右便有一家偌大的当铺。当铺只开半扇门迎客,里面柜台高耸看不清人脸,门口两只近两米高的石狮甚是威武。我绕到石狮身后,双手拎着衣襟,脚尖踩住裙角稍一用力,一蹲一起的功夫便将松松罩在身上的衣衫除下卷在手里,将其迅速叠好了跑进当铺号了个死当,扔掉当票揣着几枚铜板又转身回去闹市街。
这次我当然没有再走到出口,而是顺着刚刚过来时看到的小巷子拐进个胡同,嗅着空气中隐隐的脂粉香和酒气摸到了离此不远的胭脂胡同。
镇子小就是有这点好处,繁华的地段挨得都特别近。若是搁到什么繁华热闹的大城市,我怕是把自己训练成缉毒犬都未必找得到花柳巷吧?
此时天色尚早,胭脂胡同里一个人影也无,我于是正大光明地站在街道正中,将整条街上的青楼全都看了一遍,最后选定了一家门脸看上去最豪华的绕到角门外,用靴中藏着的铁丝伸进门缝将木栓一点点拨开,侧身闪进去之后迅速关门。
真没想到,洒家今天也算是和众位穿越前辈们看齐,进了一次青楼了!
躲到青楼里来当然不是因为我的恶趣味,而是我赌墨潜将我当成个普通小丫头,再怎么皮怎么主意大都还有个限度,心里将烟花之地当做洪水猛兽一样防着,再怎么样都不会躲到青楼里头逃命。
所以他也不会上青楼里来寻我。
我收了铁丝,轻手轻脚地在天井里转了一圈。此时楼内的各类从业人员自然还在酣睡,我一路畅通无阻,于是恶向胆边生,又摸到二楼账房看了一通,见往来信笺和魔教的乐堂全无半点瓜葛才彻底放了心,又下楼摸进龟公的通铺清点人数,偷了双靴子一套藏青色的衣裳给自己换上,将原先的行头一股脑塞进厨房的灶头里烧了个干净。
谁知道墨潜有没有在我身上下什么追踪的香料?保险起见,还是什么都别剩下吧。
一切都收拾妥当之后,我才长长出了口气,又在厨房里转了一圈,将他们收藏的普通迷情散装了一包带着,随手顺了把削水果的小刀藏在身上,而后便溜进柴房顺着柴垛吭哧吭哧爬上横梁,躲在梁上角落里重新给自己擦脸梳头,一边给自己梳了个类似龟公的发式,一边又扑哧乐了出来。
摸进别人家搜金子搜药瓶什么的,怎么这么像RPG游戏啊?
此时正是烟花三月,虽然已春暖花开,然而天黑得尚早,刚刚到申时太阳便坠到了山头。龟公们先起床洗漱,穿戴妥当后又爬上爬下地将楼里的红灯笼全部点亮,再搭着手巾板将扶手台阶简单打扫一遍。
又过了小半个时辰,打扮妥当的姐儿们也都妖娆地出了房间。她们相互嘻嘻哈哈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