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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前走过,经过她时,仿佛还打量了她一下,那眼神,像看怪物一般,充满了嫌弃。
朝思暮想飞出大山的秦可,现在,开始畏惧了。
不过她没有后悔,她深吸一口气,慢慢走进那片华光之中。
这是一座包容的都市,它可以兼收并蓄他地的文化、商品和资源;这是一座排外的都市,市民对待外来物品是那样宽容,却唯独不能接受外来的同胞。带着浓郁乡土气息的秦可在大学里,就是这么一个被孤立的存在。
开学快三个月了,秦可没有交到一个朋友,兼职倒是揽了不少,即使申请了特困生,昂贵的学费还是压得她喘不过气,本来就不多的头发开始大把大把地掉,身体也愈发骨瘦如柴。
她很羡慕室友那种打个电话生活费就到账的生活,她很想取出布包里包着的钱。可是想起母亲佝偻的身子,秦可还是硬着头皮赶往下一个打工地点。
“您的水果请拿好,谢谢惠顾。”秦可疲惫地送走一对情侣顾客,她看着那紧紧依偎在一起的背影,眼里闪着憧憬,独在异乡,孤苦无依,如果有一个人可以关心爱护自己,该有多好啊。
秦可觉得一阵晕眩,不知是因为对爱情的幻想,还是因为太久没吃饱过了。
好像是真的头昏,秦可往后一仰,感觉撞上了一个温暖的触感,就没有知觉了。
待醒来时,秦可正身处校医室,自己的床边,坐着一个和自己年龄仿佛的男生。
但相仿的也仅仅只有年岁,比起土掉渣的秦可,这个男生简直太耀眼了。俊朗的眉眼,希腊人般高挺的鼻梁,如刀削过似的硬朗的脸型,看起来像一个混血儿。他的衣服,精致而讲究,一开口,有磁性的声音直抵秦可内心的最深处。
“医生说你低血糖,女孩子怎么这么不懂得爱惜自己呢?”男生勾起好看的嘴角,瞬间勾住了秦可的魂。
只是那时的秦可太过自卑,趁男生出门买饭的时候,偷偷从医务室溜出去了。
秦可****未眠,只要一闭眼,脑海里全是那好看的容颜,耳畔皆是那悦耳的腔调,而心里,却是空落至极,这种感觉,是秦可从未经历过的。
也许,因为那一声问候,是走出大山的秦可在这座都市里,第一次听到的善意吧。
第二天,秦可厚着脸皮问室友关于那个男生的信息,本想不过是大海捞针随口一问,没想到,室友居然对答如流:“你是说金融系的魏白霆?长得超帅的那个?他可是校会会长,摄影水平超赞,家里做房地产的,富得流油好伐。劝你这个土妹少打人家主意了。”
“我哪敢打他注意……”秦可虽然这么嘟囔着,心里还是在暗暗窃喜,既然是校会会长,那么自己以后应该能经常“偶遇”他了。
只是更令秦可没想到的是,当天晚上,魏白霆居然出现在了自己的宿舍楼下,看到自己,魏白霆的眼里绽放出光彩。
“我可等到你了,你那天怎么不辞而别?我花了好大劲才找到你呢。”魏白霆笑着迎上前。
“你在等我?为什么?”秦可感到不可思议。
魏白霆盯着秦可厚厚镜片下的大眼睛,蛊惑地笑了:“因为我想让你做我的女友。”
一秒钟,秦可彻底沦陷。她的头点地跟拨浪鼓似的,连原因,都没勇气去问,因为她怕魏白霆下一秒钟就会变卦。
他是不是审美出问题了?
自己这么丑这么土,怎么配得上魏白霆?
不过事实证明,魏白霆摄影师般的眼光没有出问题。在秦可答应成为他女友的第二天,他就开始了改造秦可的计划。从发型到配饰,从妆容到穿着,从头顶到脚底,无微不至。就连姓名,也脱去了那股子大山味。跟魏白霆交往三天后,秦可全身上下焕然一新。
此时的秦可,清纯可人,一颦一足,都带着百合花般纯洁的光辉。有了爱情的滋养,秦可的容颜越发秀美,脸色日渐红润,眼里弯着柔情,完全就是一个沉浸在爱情里的小女人。
周围人开始诧异地发觉秦可的变化,男人倾倒她惊为天人的美貌,女人嫉妒她得天独厚的资质,秦可如同一朵盛放于瑶池的白莲,只可远观而不可近玩焉。
魏白霆带着秦可融入了这座都市,穿上了橱窗里的衣服,吃上了电视里的美食,过上了秦可可望而不可即的生活。
交往一周后,秦可便将自己完完全全献给了这个男人。
这个人,他拯救了我。秦可躺在魏白霆的臂弯里,望着他雕塑般的侧颜,摸着他坚实的胸膛,甜蜜地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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