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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法就好了,我说,哪天你们谁要是遇见了他,帮我跟他打个招呼,我要拜他为师!”
“这么多年都没有一点关于东风的消息,恐怕……”
“可惜了。”
“现在是末世,不是我们缅怀过往神人的时刻,一帮脑残,有这时间,还不如多想想怎么活下去!”
…………
林登至今为止最后悔的事情,就是自己初始选择的是那个防御力最为薄弱的‘酒肃’基地。他原本以为酒肃基地人才少,物资丰富,可以让他大展手脚,稳固自己的地位。没想到驻守在酒肃基地的军队全是一群贪生怕死的痞子兵,不入流,整天想着怎样找女人,后来听那里的老人一说,才确定了这些人的身份,他们哪里是什么军队,根本就是一伙三教九流的黑道流氓组成的,靠私藏的枪支才建起了这么一个基地,这种外强中干的基地,在丧尸潮面前根本就不够看。
也不知道自己当初是怎么想的,傻傻的信了他们的话,跟着他们一起干。结果等他意识到的时候,一些他向往的大基地已经收满了人员,放出了话,拒绝再收纳任何幸存者。还有一些中等基地虽然还会接纳一些幸存者,但是林登自从吃了酒肃基地的暗亏以后,对于一些不怎么出名的基地根本信任不起来。
就这样,他就一直认命地守到酒肃基地被丧尸攻破,才和刀疤男几人迫不得已的四处流浪,过得都是提心吊胆的生活。
现在重活一次,一切从头再来,林登发誓,他绝对不轻易加入任何基地,不轻易和任何人组队。他真是被前世的酒肃基地,刀疤男,鼠眼男他们给坑怕了。
前世他自以为是,高调行事,这世他决定,一定要低调,低调,再低调。不,应该说,该低调时就低调,该高调时也应该高调,这样他才不会混到前世那种地步。前世他之所以绝望,很大部分是因为自己瞎了那一只眼,对于狙击手来说,眼睛何其重要。瞎了眼,林登觉得自己活下去也没多大的意思了。就算靠着运气和本事,能够苟延残喘的活到最后,可那种活法也不是他所期望的,他骨子里的血性告诉他——与其窝囊的活着,还不如干干脆脆的死去。
一个刚饱餐一顿的丧尸像是发现了站在街角阴影处默不作声的林登,它立马放弃了追赶那些逃窜的猎物,张开吊着碎肉的嘴巴嘶吼着往这个青年的身上扑去。
林登不慌不忙地飞出一脚,快速又精准的踹向它的脑袋,丧尸的脑袋顿时被踢凹了进去,黑黄的脑浆四迸,有些甚至沾染到了黑色的休闲裤上,
一股难闻至极的味道弥漫了开来,林登摸了摸裤子口袋里的USP手枪,一边大步走,一边把弹匣卸了下来,看了看子弹数量,还有十发,装好子弹,再次把它放到了裤兜里。
真的跟十年前一模一样,当初要不是这十发子弹,他可能也会死在大街上。按照华国禁止除军队士兵以外的任何人拥有枪支弹药的惯例,林登可谓是特殊,这把德国HK公司研发的半自动手枪,不论是威力还是准确度都是一流,这还是那次部队里的军功表彰大会上,部队里的首领亲自颁发给自己分队的队长,然后由队长转交到了当时还在做任务的他手中。
街上越来越多的丧尸发现了林登的存在,它们三两成群,围追堵截的扑向他,张大淌着恶心涎水和血液的大嘴意图撕裂这个鲜活美味的食物。
林登踹死了几个丧尸后,就觉得小腿有些酸痛,这是好一段时间内没有剧烈运动的结果。退伍回家的林登无父无母,孤家寡人一个,干得又是部队里分发的十分清闲的监控室的活,小日子过得自然是怎么舒服怎么来,也没什么人有那份闲心去管他。这人一懒下来,各种身体机能的确会倒退。
看着越聚越拢的丧尸们,林登微微皱了眉头,只好拿出了保命的USP手枪,连发了九发子弹,每一发都精准的打中了丧尸被病毒控制的小脑部位,十分轻松的杀出了重围,飞快的跳上了不远处正要开动的公交车。
他刚刚跳上去的时候,司机还被他吓了一大跳,脚一踩油门,车飞速的行驶了出去,林登一个趔趄,差点被那个冲力给甩出了没有任何遮挡物的前门。
好在那个司机还算理智,下一秒踩住油门的脚稍微松了些,把稳了方向盘,等到车子再次恢复到他的控制之中,他才敢转头看向林登,眼睛里满是后怕,“小伙子你吓死我了,还以为你是那些疯人。”
疯人……的确,在初期,大家都以为那些只是患上类似狂犬病的患者,也还没意识到末日已经来临的事实,人们称呼那些胡乱撕咬他人的患者为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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