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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表面读书是没用的,要真的读进去,真有体会才可以。他再次提到了那个香港商人送给他《基业长青》这本书的例子,非常感慨地说:“看来什么书也救不了企业,读书还要有悟性,还要自己去实践。”
作为“底线”和“红灯”的《十四条》
职业经理人有没有“底线”呢?宁高宁的回答是肯定的。
对此,宁高宁在中粮内部讲了一个故事。有一位做房地产的资深人士,别人问他:“都说这行当容易出事,你干这么多年了,为什么没人告你呢?”他就说了一句话:“我丢不起这人,我怕我的弟兄们看不起我。”有人说,我们现在实施的惩防体系,其“教育”的目的是叫人不愿做,“制度”是让人不能做,“监督”使得人不敢做,而这个资深人士早已不是不能做、不敢做,而是不想做、不屑于做了,他的操守就比较好,境界就比较高。我们中粮的经理人大多是共产党员,无论从经理人操守的角度,还是从党性角度讲,应该对自己提出一个比较高境界的要求。我们的经理人都很年轻,有理想、有才华,背后有很多亲人的期望,中粮这个广阔的平台可以给大家施展才华的机会,也为大家提供了比较体面的生活条件,我们应该知足,应该珍惜。什么是国家的利益、企业的利益、大局的利益,什么是局部和个人的利益,什么事做得,什么事做不得,经理人一定要心里有数。
后来,这个故事被中粮党组纪检组长、直属党委书记柳丁又讲了一次,其时正是在中粮集团2006年经理人年会上《中粮经理人职业操守十四条》(简称《十四条》)得到传达之时。这《十四条》是:
1。不做假账
2。不设小金库
3。不违规拆借资金
4。不违规对外担保
5。不违规放账
6。不违规投资
7。不违规动用企业资金投机冒险
8。不向下属公司和客户索取利益
9。不拿任何形式的回扣
10。不私发奖金福利
11。不违规兼职取酬
12。不泄露企业机密牟利
13。不与亲属做生意
《谁人不识宁高宁》第一部分 《谁人不识宁高宁》第四章(4)
14。不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亲友谋利益
柳丁回忆说,她刚来中粮时,正是党组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的时候。当时宁高宁作为中粮集团的董事长提出两条要求:一是把过去有关方面的规章制度做梳理;二是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在职业操守方面有针对性地制定一个简明、可操作、有约束力的规定。当时集团正在研讨战略,明确使命、愿景,学习和推行6S体系,大家在观念、称谓上正处于一个从干部向经理人转变的过程。这让柳丁想到毛主席说过的一句话:“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集团的战略、使命确定之后,中粮经理人就是决定因素。
从党组2005年5月提出要求,到9月完成《十四条》终稿,中间有一个过程。起草时,《十四条》制定小组陷进做形式文章的框里,每句话的后面都坠上文件语言。写短了觉得没底气,最后整完一看,是厚厚的一沓。请示宁高宁,他说:“这是操守问题,不是运营中的决策程序科学性的问题,是基本做人的守则。文字要简练,能记住、能做到最关键。”小组一下就想开了,其实形式不重要,一定要有内核在里面。集团企业精神头两个字是“诚信”,企业文化头两个字也是“诚信”,无论做人、做事、做企业都需要诚信,所以诚信就是《十四条》的核心。如果一个人在诚信上有问题,损害了大家互相信任的氛围,也就损害了企业的利益。大家坐在一起面对面地讨论问题,讲预算、谈发展,为中粮做事的基础就是诚信。
柳丁回忆说,为了达到党组和宁高宁的要求,如简明、可操作、一页纸等等,在制定过程中,小组反复修改、征求意见,从15条改到12条、13条,最后定为14条。很多条是宁高宁亲自写的,其中大部分内容在不同场合都讲过,特别是2006年中粮第二期高层战略研讨会上提出的“高境界”。在向集团各单位发放征求意见稿时,没有告诉大家有些条是宁高宁写的这样一个背景,就是希望大家不受任何约束地畅所欲言。这也是大家不断理解、认识《十四条》重要性的过程。
实际上,早在2005年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