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部分(第3/4 页)
他又说,你再不信,就叫来当你面亲吻。
容蓉对他们亲吻没兴趣,倒对他们谁攻谁受有兴趣。当然,鉴于刚认识,她就没好意思问,只私下一个劲儿揣测。
几个月晃过,不必风漓再说什么,容蓉就确信他对自己没兴趣,他能当着自己的面入室洗澡,能在她洗内衣时跑来跟她面不改色的说话,他甚至清楚容蓉“大姨妈”几号,内衣尺码,内裤什么颜色。自打认识他老人家起,容蓉买内衣时,再不必因忘了尺码而绞尽脑汁。
说良心话,容蓉觉得,风漓除了记性好,其他方面也不错,就是有点儿过。
风漓是个爱干净的人,把家里打扫的纤尘不染。电视中丈夫下班回家,妻子拿拖鞋守候于门前的场景几乎天天被他们亲身演绎。只是,容蓉总觉得,脚没洗便出揣入每周刷两回的拖鞋实在有点做孽。
风漓说他喜欢做点心时,容蓉以为他是美化自己,当风漓将大碟泡芙端到她面前时,才意识真的小看他了。风漓不光会做各种点心,还会做饭,他不喜欢吃外卖,不是嫌贵,而是嫌不干净,就是容蓉在外面吃了个茶叶蛋,回来都得先沐浴更衣,不然就不要指望耳根能清净。
容蓉深深觉得,看风漓做饭是件很锻炼人耐心的事。风漓做饭时,要先备好菜,把预备做的菜摘好、洗好、配好,切菜的器具洗好、放回原处,再把摘菜留下的垃圾打包扔到楼下。
他说,这样做菜比较有感觉,容蓉嗤了又嗤,心想又不是谈恋爱,要个p感觉。
做完菜,风漓又不慌不忙的洗净锅铲、搁回原处,锅台擦净,地板拖净。收拾的无以复加,他方上菜,而往往这时,容蓉已经饿的眼花缭乱了。因此,她提议帮他传菜,他挥舞着锅铲说,行啊,只要你不偷吃。
☆、第一章:离心而同居(4)
第一章:离心而同居(4)
好吧,容蓉承认,自己的伎俩在风漓面前就是小儿科,自己的耐心在他心中就是裹脚布,她不偷吃,她外出吃。然而,她在外吃了几次,就几次被风漓挡在门外,斥责她是细菌的携带体,非叫她到楼道窗处风干个把小时。
也不知被哪个眼尖的看到了,没过几天,楼里楼外,凡是个人就晓得九楼有个怕丈夫的可怜女人。
风漓,在容蓉生命中,承受了无数个“最”,最思维奇特的人,最爱干净的人,最杀人不血的人,还有:最臭美的人。无论何时,他都要求自己像完美看齐,白天除了沐浴其他时候绝不允许自己衣衫不修,吃饭时绝不允许自己打嗝儿,吃零食前手中必须备好擦面巾,洗完澡要浑身擦满柔肤水,夜晚不能在被窝外的地处打哈欠。即使不化妆,每天早晨亦会在镜前待半个小时以上,有时候做饭,都有意无意对着玻璃、瓷砖、洗菜水等能照影的物什浅颦微笑。
至于,那天他怎么搞的满身怪味,容蓉自然不会忘记,只见风漓细皮大脸红、黑、白、绿各种颜色不断交替变换着,好半响才支支吾吾的说出缘由。
原来,前天他跟同事爬山爬累了,便就地野营。半夜有同事有事回家,黑灯瞎火看不清,便把他的袜子穿走了。而他没带备份,郊外又买不到,深思熟虑下便跟女同事借了点香水
风漓一面说,容蓉一面笑,从沙发滚到地板上,觉得穿走风漓袜子的人是天下最可爱的人。
风漓不尽严以律己,对容蓉同样毫不懈怠,三天两头就搞得容蓉欲哭无泪。比方说,某天,他突然跑来跟容蓉说你腿挺长,穿高跟鞋会very beautiful 。
容蓉当时正跟宛婉聊天,没往深处想,等她隔天回家时,惊然发现自己的鞋柜被洪水洗劫似地,只剩下一双从未见过的银色高跟鞋,小巧的鞋跟似冰雪晶莹。
她正惊疑时,风漓从卧室出来,靠着门框摆了优雅的姿势,说,“小区来了个收二手货的大叔,我就把你那些破鞋卖了,又添了点钱买了这双鞋,漂亮吧?漂亮吧!”
漂亮?容蓉只想那鞋跟给他头顶凿个花想必更漂亮。
风漓选择无视容蓉的愤怒,“你不懂吗?你真不懂吗?即使你不懂,看书也能懂。研究说了,女人穿根高跟不仅姿态美,更是衬托某种高度,给人印象积极良好,是公认的社会版女人;而穿平底鞋的女人,不是没有远大理想极易满足,就是被男人捧在手心当瓷娃娃呵护,再不就是甘愿平庸,向虎背熊腰猪臀象腿靠拢”容蓉仿佛听到了大群蜜蜂在耳蜗里嗡嗡作乱。
☆、第一章:离心而同居(5)
第一章:离心而同居(5)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