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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步,却透过街对面的镜子偷偷看我。
这个小动作很可爱。
可爱的女孩。有一双漂亮的眼睛。
那眼睛让人心头微悸。
正想着,电话响了,我接起电话,又是妈妈。
催着我速速回S市。
从医院醒来之后,我被告知在车祸中丧失了长达四年的记忆,无论怎么回想,总是空白。
可是丧失记忆,并不代表我年少了四岁,她这样总是紧张的样子,老实说,觉得很累。
敷衍了几句,答应她周末回S市。然后循着女孩消失的方向,快走了几步。
身影渺然,已消失在人海之中。
不知为何,突然觉得落寞。
若有所失。
回到旅店,将新买的CD插入音响,一遍一遍听着披头士的“yesterday”,那种若有所失的感觉越来越浓,心几乎疼了起来。
那女孩的眼睛,挥之不去。
在床上躺了半天,终于烦躁地坐起身,打电话叫石轩,约他出去打桌球。
石轩是S市娱乐界的大头,失去记忆后,还留在印象中的朋友,他便是其中一个。
他欣然答应,我挂断电话,然后走下楼去。街上已是华灯初上时分。
石轩正开车赶来,我在路边等了一会,百无聊赖地望着一路街灯闪烁。
也是在这时,我再次看见她。
她开着一辆敞篷车,从右边的拐角处驶了过来。
风扬起她微卷的发,将那双漂亮得让人挪不开眼神的眼睛掩藏在发丝后,却更添风情。
刚才还阴郁的心情突然一闪而空,我记住了她的车牌号。
女孩还未完全驶过,她目不斜视,并没有看见我。
正在我失神间,左边也传来了汽车的鸣笛声,回头一看,确实驾车而来的石轩。
他们擦身而过。
石轩漫不经心地扫了她一眼,然后猛地踩住了刹车。
女孩还是无所察觉,她的车转到了街角处。
“朱可可!”石轩失声喊了出来。
这三个字如重锤一样打在我的心脏上,只觉得全身冰凉,莫名其妙。
石轩回过头,看见我,脸色也突然变了。
过了好半天,他才讪讪地说:“是从前在我的酒吧工作过的一个职员,我们去打桌球去吧。”
我很想问他,我以前是不是认识她。
可有一种畏惧,让我莫名地止住了话题。
晚上的情绪又是低落到无以复加,石轩显然也注意到了,大家毫无兴致地玩了几盘,他提议说,送我回旅馆。
我同意了,一路上,总是想着朱可可的名字,好像什么被勾了出来,又好像什么都没有。
心底一片苍茫。
回到旅馆,第一件事情,就是打电话让底下的人帮我查那个车牌号主人的住址——欧家的生意转白后,黑道势力已经大不如前,但是查这样的资料,还是易如反掌的。
他们很快报给我一个地址。
就在附近的一个郊区,很简单的小区,那里居住的都是普通的白领。
这也复合石轩说的身份,从前在酒吧做招待。
按理说,我不应该认识她。
可是仍然有种不得不去见一见她的冲动,好像,如果错失了这一次,一辈子都会徒留遗憾一样。
一晚上,辗转无眠。
第二天一大清早,我自己开车,循着别人给我的地址找了过去。
映入眼帘的,却是一间普普通通的庭院,满园黄叶飘扬,树下有秋千,有画架,长椅茶桌,很怡然自得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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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看到了她。
她似乎刚刚睡醒,穿着一间大大的T恤,揉着眼睛走了出来,手放下的时候,我看到了她慵懒的眼波,怦然心动。
动到疼痛。
手放在车门上,我几乎打算走下去了,从屋里又走出了一个人。
一个极英俊的男子,眉眼恬淡,缓缓地走到她身后,然后环住她的腰。
朱可可展颜一笑,她笑的时候,连初升的朝阳,都黯淡了不少。
阳光碎在了她的笑里,也碎在了,男子的眼中。
般配的两人,绝美的画卷。
我把手挪在方向盘上,静静地,看了良久。
惘然有之,落寞有之,更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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