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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征剛從南巷來d市,轉學文件還沒來得及辦好。別的孩子去上課的日子,他總是一個人百無聊賴地蹲在孤兒院的花房裡,盯著滿地枯黃的葉子發呆。
「哎,王玲玲……」一日在學校,沈殊側過頭,輕聲問自己文藝范十足的女同桌:「你說,有沒有什麼合適的、能給小朋友打發時間的玩具啊?」
「小朋友?」王玲玲的筆一頓,推了推眼鏡,反問:「有多小?」
「十歲、十一歲的樣子?小男孩。」
「他有什麼愛好嗎?」王玲玲的爸爸是小學老師,媽媽是幼兒園園長,她從小耳濡目染,倒是挺了解如何和孩子好好相處的。
「……不知道。喜歡盯著植物發呆算不算?」
「哦,是比較內向的孩子。」王玲玲頷首,「攝影或者畫畫,會是比較好的選擇。讀書也好,但這個年紀有些尷尬……嚴肅文學讀不懂,兒童文學又太幼稚。」
沈殊覺得她說得對。
所以下一次去孤兒院,他在得到姑姑的允許後,特地去閣樓上翻出了一台老式的攝像機。是孤兒院之前的老員工留下的,一個和藹可親的老爺爺,辭職之後也沒帶走它。裡面存著些幾年前孤兒院辦活動時的照片,內存還剩下許多。
楚征看著遞到自己眼前的攝像機,木木地抬眼:「……給我?」
「嗯嗯。」沈殊朝他點頭,嘴角勾起很溫潤的弧度,「一個人待著挺無聊的吧?」
「……」
楚征沒回答他。猶豫幾秒後,還是伸手接過。
「我也很喜歡拍照呢,可惜拍得不好。我同桌說,我這樣的技術給別人拍照很容易被暗殺的。」
沈殊大剌剌地在楚征旁邊坐下——一開始,楚征還會跟被踩了尾巴的貓一樣蹦起來,迅速撤出去離他三米遠;但伴隨著沈殊貼過來的次數越來越多,楚征似乎逐漸對此脫敏了。
「不過愛美之心人皆有之嘛。照相機是特別好的工具,能留下轉瞬即逝的美。」
愛美之心。
楚征的視線微微游移,停在了沈殊小巧耳垂的紅痣上。此時陽光正好,穿過凜冽的風和微髒的玻璃,直直地落在沈殊微卷的發梢和白皙的臉龐上,為他鍍上一層淡淡的金光。
清瘦的男高中生圍著自己手織的白色圍巾,小半張臉埋在裡頭,把尖尖的下巴藏住了。
沈殊說……愛美之心,人皆有之。
楚征低垂眼眸,覺得脖子被厚實的衣物捂得有些出汗發癢。他下意識地隔著紅圍巾抓撓了幾下,卻如同隔靴搔癢,聊勝於無。
「不過,現在還是不急著拍,先吃飯吧?」沈殊拉著楚征的手往餐桌走,忽然面色一緊:「嘶,你的手好涼!」
他俯下身,把楚征的兩隻手都完整地裹在自己的掌心裡。
楚征哪見過這種陣仗?南巷的冬季不冷不下雪是一回事,他無人依靠、只能趴在空蕩蕩大別墅里的取暖器旁邊的地毯上昏睡是另一回事。
遂感到不習慣,條件反射地掙紮起來,想抽回自己的手。仿佛沈殊的手是烙鐵,再多碰一秒就會把他灼傷。
「別不好意思嘛。」沈殊笑道,「我以為我們已經算很熟了?捂手而已,我在家也經常給我妹妹暖呀,她還會把腳放在我肚子上,可冰了!是個壞心眼的小混蛋。」
楚征只是看著他,輕聲說:「別隨便碰我。」
沒有慍怒的意味,只是疑惑。
他不理解眼前這個笑得像太陽花一樣燦爛、仿佛永遠不會被他冰冷態度刺傷的人,不理解他來由可笑的好,更不理解他為什麼這麼關注他。
同齡的阿明和夕夕不是愛孤立排擠別人的類型,但也絕不會熱臉貼冷屁股;意識到楚征不好相處後,他們都會儘量避開和楚征交流。
其他孩子也大抵如此。
畢竟,趨利避害是人類的本能。
可是這個人……
「你在路邊見到被丟棄在紙箱子裡的小狗,也會隨便撿回家養嗎?」
楚征跟在沈殊身後,又慢又冷地問。
窗外又下起大雪,鵝毛一般厚實的雪片划過灰濛濛的天,落在枯萎的植物叢上,迅速累積起來。沒多久,灰濛濛的世界就變得白花花了。
「如果只能提供一根無法果腹的香腸,還不如直接讓它餓死。」
那時楚征還小,沒法釐清理解那麼多深刻的道理。他只是明白:如果吞下那份食物,會比直接餓死更難受痛心。
人生的確如此荒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