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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迅速传遍整个苏州,甚至一日之间,传到长安城,”孙喜梅认真说道。
“啊?对了,这可不行,这可真不行,”宋开挠挠头,“落款,落款你就写……就写是别人所作?”
“为什么?”孙喜梅奇怪的看着宋开,“若真是传到长安城,不出一年,宋郎你可就仕途平坦了。”
“关键就是这点,我忘了很多事情,更不喜做官,真的被长安城那些官老爷召见了,我肯定会闯乱子的,行了行了,落款就写……”
“就写我吧!”聂铃铛笑嘻嘻的走上前来,“写我,写我,我想尝一下名扬四海的滋味,嗯,就写聂红所作。”
宋开看了眼聂铃铛,然后点点头,“嗯,落款就写聂红。”
孙喜梅叹口气,心中对陆云带着几分好奇,写下了落款。
随后宋开又让阿福明天买些李白的诗词,一起挂在墙上。
孙喜梅有些失魂落魄的往医馆走,刚才的几首诗词,对她冲击很大,她生平最厌烦便是女红,从小便喜欢读书写字,再加上极为聪敏,学习比其他兄长都要好很多,后来跟随孙堂学习医术,因为悟性好,很快就入了门,虽然平日里不给人瞧病,但是她的兄长叔伯都知道,此女医术比他们不差,再过几年,稳稳超过他们。
正因为如此,能被孙喜梅看上的男子,还真没有多少,但是近日,宋开随口吟诵的几首诗词,却让孙喜梅涌起了阵阵无力感,仿佛是只能仰视一般。
回到客店,薛为海正巧来探望病床上的周策,见孙喜梅回来,薛为海笑着问了句,“宋开那客店什么时候彻底败落啊?”
孙喜梅朝着薛为海拜了下,然后低头,道:“怕是……怕是不会败落了,开店之日,定会让苏州城轰动。”
说完,孙喜梅便去了后院回自己房去了。
孙堂和薛为海均是奇怪,不明白孙喜梅的意思。
红尘客店内,聂铃铛看着几首诗词,嘿嘿直笑,她抬手锤了下宋开的肩膀,“不错嘛,宋开,还真没看出来,你竟然是隐藏的大才子。”
阿福只是呵呵傻笑,他虽然看不懂诗词,但似乎,自己的小主人真的很厉害。
宋开摆摆手,“别笑了都,赶紧的,过来帮忙蒸酒,这两天至少得弄出五十斤来才行。”
聂铃铛嘟着嘴干活去了。
客店内紧张的做着准备工作不提,第二天一大早,城门刚刚打开,阿福就带着招聘启事到了城门口不远处的石柱子前,踩着几块石头,阿福把那大大的招聘启事白纸贴在了石柱上。
一般来说只有官府檄文才会贴在外面,商家很少用这种方式打广告,倒不是没人想到,主要是这年头纸太贵了,而识字的人又不多。
不过宋开这招聘启事还算吸引人,主要是每个月有三贯钱的薪水,还算可以。
阿福站在一边保护招聘启事,观看的人一波接着一波,大都是随口笑几声便过去了,这年头,会厨艺的人并不多,而厨艺好的,大多都是土财、富绅、王府家中的下人,他们都是专门被花重金培养的。
红尘客店内,大约到了下午时分,一名肥头大耳的家伙,在店门口探头探脑,东瞅西看。
宋开坐在柜台后面,指着那胖人道:“干嘛的?”
那家伙回头看了一眼,然后缩着肩膀朝着店门小步跑来,“那个,你们这里,招厨子?”
“你是厨师?”宋开上下打量着来人,生的又一米七多,但是长得极为壮实,脸上的横肉一块一块的,小肚子也挺出一块,像是怀胎九月,脑袋圆咕隆咚的,看面相,不是奸诈之人。
“是,是,是厨师,俺曾在太师……我曾做过主厨,家传的厨艺,看,这是我家传的陨铁菜刀,上面是隋炀帝钦赐的‘赵家菜’,整个大唐,只此一把。”说着,那人从背后的褡裢里取出一把黑咕隆咚的菜刀,还别说,菜刀上真的刻着三个字,‘赵家菜’,虽然不知道这菜刀是不是陨铁所做,不过,这来头的确牛笔哄哄啊。
宋开点点头,道:“先试用一周试试,走,跟我去厨房整几道菜,合格的话,就你了。”
胖子脸上绽开笑容,“好嘞,不过店家你得包吃住。”
“那是自然。”
第十二章 杨家菜传人
到了厨房,宋开让胖子试做几道菜,还别说,虽然不太好吃,但是外形很美观。
宋开看了直点头,这胖子还是有些刀工的。
“还不错,”宋开看了下胖子的手艺,点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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