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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喜无聊的倒在床上,头却撞到一样东西,她把它摸过来瞧一瞧。
那是一本书,字体还是很怪的那种,不过勉强去释意,她应该还看得懂。
那本书册子上有美美的封面,是一个漂亮的姑娘家,穿着打扮像是边疆偏远地方那边的人似的,而书册子上头印着怪怪的字,什么“壮族姑娘”什么《不落夫家》什么“关静”的!
真是奇怪。
妹喜无聊的翻了一翻。
哦呵呵呵,妹喜笑得花枝乱颤,她觉得这真是老天爷在帮她,让她无意中得到这本“天书”——天外飞来的书。
她爹、她娘不是一直逼着她嫁人,还威胁她说如果她不依,近日内就要自作主张把她嫁给杨至广吗?
哦呵呵呵!她现在不用怕她爹跟她娘了说,因为,这本书册子里头就有解决之道。
那书里头写的是一个壮族姑娘找丈夫的故事,故事的一开头就是——
咦!不对、不对,那里头写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那本书册子里头提到在他们大中原地区有个地方是母系社会,而那里的女人最大,男人都是狗屎。
唔——她虽然不知道什么是狗屎,但这字眼听起来就很有震撼效果,所以,她就照本宣科拿来用一用。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就是在壮族里,女人是天、女人最伟大,所以她决定了,纵使她要嫁也要嫁到壮族去当壮族的媳妇,然后,她就可以胡作非为的乱搞一通,而且还没有人可以管她,因为——女人最大、女人是天!
哦呵呵呵!妹喜光是用想的就已经很爽了。这一天晚上,她“包袱款款”,换上男装。
为什么要换男装呢?这个道理还不简单,在她捡到的那本书里写着壮族姑娘会跑出来“拉郎配”咩!
而她既然要去壮族,当然得女扮男装,让壮族姑娘把她抢回去先当她们的“郎”,等到她们把她拖上床,要跟她嘿咻咻之际,她再“登登登登”的公布她是女儿身的事实。
呵呵,真到那个时候,木已成舟,她人就在壮族内,届时,还怕她找不到壮族的男人当她的相公吗?
妹喜愈想愈得意,衣服换一换,赶紧趁着夜深人静的时候,一个人偷偷的离家出走。
她要去找她住在壮族的“郎”了。
妹喜留书一封,告诉家人她的决定。
隔天,羊咩咩一大早打了洗脸水送去小姐的闺房,却在看到妹喜的留书,羊咩咩立刻哭天抢地的喊着,“不得了了、不得了了,小姐她又离家出走了啦!”
这一天,文家是闹得人仰马翻,几乎要把整个村都找翻了,但他们还是没找到妹喜的人。
第二章
衣服,有。
干粮!有。
手巾,有。
就连那天捡到的那本书——《不落夫家》她都带出来了,所以严格来说,文妹喜还真是有离家的天分,是不?
不——
因为,她什么都带了,就是最重要的银子、银票没带,现在可好了,才走一个上午,她的肚子就在闹空城计,她肚子饿、肚子饿啦!
但是——呜呜呜——她没有钱。
妹喜趴在地上像只可怜的小狗一样,眼巴巴的看着对面那个卖包子、馒头的摊子,她的肚子好饿——
她咽咽口水,看看老板。
老板给了她一个嫌弃的眼神,连个肉包屑屑都不赏给她。
哼,这个狗眼看人低的家伙,他知道她是谁吗?
她可是春水镇上文大富的女儿耶!她家的宅子是三进三出的大院,光是田地就有几千亩,家里的长工十余人,她从小到大向来就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是个养尊处优的千金大小姐。
他以为她会跟他乞食吗?
我呸、我呸、我呸呸呸!她才没那么没骨气;妹喜很想骄傲的挺起腰杆子,跑到那摊子指着那老板的鼻头骂,但她才挺起腰——
哦——肚子好饿,她实在不该浪费多余的体力;妹喜又趴回地上,懒洋洋的看着前面,就希望有个人好心来扶她一把,施舍一碗饭给她吃。
突然,前面一群人急着猛向前面跑。
他们在干吗!逃难吗?!
妹喜拉直了耳朵听,但身子还是趴在地上动都不想动。她听到他们在说什么——观音出巡,快!快去看柳姑娘扮观音。
扮观音!
唉!无聊。
妹喜原本发亮的眼眸一下子暗了下来,她本来以为会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