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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队伍。
晚上“无名高地”,看了一场摇滚演出,相当生猛。
老板老赵说,啊,你不是那谁吗,我正要请你们来演出呢。
我赶忙递上名片,表明我的职业,是一个记者,我说我负责报道这些演出信息,他于是很高兴,放我进去了。
我看了演出,很惆怅,肚子疼起来了。
忽然想起了小康,想得心真痛,最痛的不是爱,是那种不能逾越的距离。是我们从来没有真的靠近过。明明是不一样的人。
我以为可以沟通,其实可能,我就是一个不能够和别人一起的人。
他离开仿佛是天经地义,只是一个证明,证明我不能和任何人在一起。
算了。
等我有了钱,再去买很多衬衣吧。
衬衣薄,便宜,和青春很般配。
第一部分 天真
2003…12…14
“二手玫瑰”演出结束,抢在人群疏散之前,打车返回住处,花25分钟写完950字的稿子。
是我从来不会写的娱乐稿子。
我是一个准时发稿的人。
要在公众的大厅和陌生的人讲话,十分不习惯。
尤其和很多人一起,我就觉得无比地不自在,手脚不知道往哪里放才好。
想和认识的人说话,和他住在一起。想和小康结婚。想和小康和他的妻子住在房子里。
他们一定Zuo爱的。
可是我已经不在乎了。
年少轻狂的时候过去了,再不能热烈地全身心地爱一个人。
剩下的只是怀疑,斗争,猥琐的。没有人爱我,我也不爱任何人。
我们不能够相互怜悯。
只希望他在我身边,我就半闭上眼睛,北京如何之大,已经和我无关,我的世界如此小,历历可数。
小康家附近有一家湘菜馆,如果不是我们分手,我可能会以为这个世界上惟一的湘菜馆。
他如此普通。我爱他普通。爱他之爱我。如此天真。他以为我天真,殊不知是真的天真。真的天真的人,他也不会真的要。
第一部分 嫁衣
2003…12…23
一苇是一个神经病。在我看来,学艺术的女孩子,都是神经病。
一苇说,在你的唱片的首发那天,你会有中国最好的嫁衣,我会亲手来制。
她要搞得很华丽。说是要镶什么样的钻石。我说,便宜一点好,反正贵不贵,也看不出来。她说不行,我要你替我穿着出嫁——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她在我生日那天,在上海和一个刚认识的,在酒吧唱爵士的人,结了婚。一个月后,她要离婚。
她对那个人说了之后,那个人直直看着她。她就开始往楼下跑。
我猜上海的楼,一定很高,可能有100层。所以她会跑很久。
“圣诞节是爸爸的生日。我这样爱我爸爸,这样恨他,这样崇拜他,这样想占有他。这样想叫他绝望,这样想叫他为我骄傲,这样想一起快快地死掉,这样想他陪我一生一世。”
“我一生都被我爸爸毁掉了。”
“可他什么好东西也没给我,除了高高心气和一身癫狂,就什么都没了。”
她说,阿飞,你为什么不张扬一些。我说,我过去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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