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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第2/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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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城公司成立二十五周年纪念汇演以后,我的家人在报纸杂志上读到了不少关于我的文章,称我为“新的西纳特拉”,或者“埃尔维斯的再现”等等,诸如此类,这听起来很不错,但我知道这些报纸杂志都是反复无常的,这个星期他们还把你捧得高高的当宝贝,下个星期就会把你当垃圾一样扔掉。

后来,我把那件在汇演时穿过的光彩夺目的黑夹克送给了萨米·戴维斯。他跟我说,他要在舞台上模仿我,我就说:“给你,你想不想穿着它?”他高兴极了。我很爱萨米,他是个非常好的人,也是一个真正的舞台主持人,属于最好之列。

在《颤栗》以前,我就一直只戴一只手套,戴了有好几年,我觉得戴一只手套很特殊,是个很妙的主意,而两只手都戴手套太一般了,戴一只则显得与众不同,引人注目。无论怎样,我一直认为过多的考虑你的穿着是最最糟糕的,因为一个艺术家应该任其风格自然发展,不应予以修饰,你不应去想到底怎样,你应该的只是去感觉。

很长时间以来,我确实一直只戴一只手套,但一直也没有什么人注意,《颤栗》在一九八三年发行以后,它一下成了最时髦的东西。早在七十年代,我就戴着它做巡回演出,在《疯狂》的巡回演出时,我还是戴着一只手套,后来,照片还登在了《疯狂》唱片的封面上。

一只手套显得很光彩夺目,我很喜欢戴着它。有一次,很凑巧,在美国音乐奖的开幕式上,我戴了一只黑手套,那天正好是马丁·路德·金的生日。有时事情就是这么有趣。

我承认我有一种开创新潮流的爱好,但我从没想到过穿白袜子也成了时髦的事情,不久以前,穿白袜子还是一种古板守旧的事,五十年代它曾经流行过,但在六、七十年代,如果你穿了一双白袜子,那么根本不会有人注意到你,对大多数人来说这也太过时了,没人考虑穿它。

但我一直穿着白袜子,从没停过。我的哥哥们总是说我是奇装异服,但我不在乎,杰梅恩很不高兴,跟我妈妈说:“妈妈,迈克尔又穿白袜子了,你难道不管管他吗?跟他谈谈吧。”他总是苦苦的抱怨着,他们都说我是个神经病,但我还是穿着我的白袜子,现在,它又流行起来了。那些白袜子一直跟杰梅恩过不去,好像也很讨厌杰梅恩,我一想到这事,心里就暗暗发笑。《颤栗》发行以后,把裤腿高高的挽在脚踝上也都成了时髦的事了。

我的态度是,时尚不允许的东西,我反而偏要去做。

我平时在家并不注意穿着。我抓着什么就穿什么,我常常一连几天都穿着睡裤,我还喜欢法兰绒的衬衫,旧的汗衫或便装,简单的衣服等。

我一出门,就要穿上惹人注目、欢快明亮、制作考究的衣服,但在家里或者录音室里,则穿什么都行。我很少佩戴首饰——差不多没有——因为它们总是碍我的事。

偶尔的,有人送给我一些珠宝首饰,情我是领了,但东西常常不知被我放到何处,有时就被偷了。杰基·格利森曾送给我一只美丽的戒指,她从手上摘下来送给我的,但结果却是被偷走了,可这并不真让我感到懊恼,因为真正的情意比其它任何东西都重要,那是无法偷走的,戒指只不过是物质上的东西。

真正能使我快乐的、我最喜爱的是创作与表演,物质的东西对我来说并不重要,我喜欢尽力去做一些事,希望人们承认它们并喜欢它们,这时我才觉得很美好。

因此,我最崇敬欣赏艺术,我最崇拜米开朗基罗,崇拜他能一心一意把心血用到艺术上去,他的心里很清楚,有一天他会死去,但他的作品会流芳百世。你在西斯廷教堂看他的天顶画,你可以看到他的汗水,看到他的心血。有一次,他差点毁了他的作品再重新开始,因为他追求完美。他说:“如果酒坏了,那么就倒掉吧。”

我看着他的作品,忘了自己身处何处,那些生动的作品把你深深抓住,感染着你,你可以感到艺术家的心声。摄影也是这样,一张好的照片可以深深的打动人,它的含意是很深很深的。

前面我说过,在摩城公司二十五周年纪念汇演以后,我的生活中起了很多变化。我们得知,那晚有四千七百万人观看了汇演,很明显,他们中有许多人都去买了《颤栗》。到一九八三年秋为止,共销售出八百万张唱片,远远超过了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曾经希望的超过《疯狂》销售量的指标,这时,弗兰克·迪莱奥说他希望我们再拍摄一部录像或短片电影。

很明显,下一个单独发行的唱片和录像便是《颤栗》了,这可以为导演提供许多素材,使录像拍得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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