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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腥的檀香;妇女们极为欣赏的树胶脂格篷香胶;龙诞香、樟脑、苦艾和象牙;诸如锡兰肉桂、肉豆蔲干皮、肉豆蔻、丁香、多香果、姜和辣椒之类的调味品,其中,辣椒居首要地位。香料在只晓得用盐处理食品、对其他食物保存技术知道得很少的世界里,是极受欢迎的。好几个世纪里,香料与其他许多商品如中国的丝绸和印度的棉织品一起,由人们沿着南、北部的商人路线来回运送;南部的路线是从东印度群岛和印度沿着印度洋、再上溯波斯湾或红海而抵达叙利亚和埃及诸港口,北部的路线是从远东穿过中亚而进抵黑海沿岸和小亚细亚诸港口。随着蒙古帝国的崩溃,中亚的局面变得非常混乱,1340年以后,北部的商路实际上已堵塞。此后,大部分产品汇集到那时以前受控于穆斯林商人的南部的海路,顺海路运往各地。
这一贸易大大促成了穆斯杯世界的繁荣。它不仅以关税形式提供了政府税收,而且还为与贸易有直接或间接联系的、成千上万的商人、职员、水手、造船工人、赶骆驼者和码头工人提供了生活来源。印度商品卖给亚历山大的意大利中间人时,按成本涨价20成以上;这事实可说明牟利程度。开罗从这一贸易中获取了厚利;15世纪的旅人在描述开罗时说,其规模有巴黎的三倍之大,人口有五倍之多,城内设有街道照明系统、一所很大的公共医院和几家孤儿院,此外,还有学校、学院、庄严的清真寺、豪华的宫殿和宏伟的公共建筑物。
葡萄牙人于1498年闯入印度洋,迅即控制了这一可获厚利的贸易的大部分。但是,他们能做到这一点,并非因为他们的商品优良或者经商技术高明,而是由于他们的海船和枪炮占有优势。实际上,我们将发现,葡萄牙人最初境况窘迫,他们没有什么可用来换取自己所垂涎的物品,只是不久从墨西哥和秘鲁的矿井中源源涌来的大批金银才将他们从这一窘境中解救出来。
宗教信仰自由 伊斯兰教在基督教徒心目中,通常等于宗教狂热。但16世纪时,基督教世界中的宗教狂热很可能较穆斯林世界中的更普遍。这是个宗教战争不息的时期:新教徒和天主教徒老是互相残杀,而且两者都不断地迫害、劫掠犹太教徒。确实,在伊斯兰教逊尼派和什叶派之间,也存在着不宽容或残酷的迫害。然而,事实依旧是,印度教徒在穆斯林莫卧儿人统治下享有的自由,比起任何居从属地位的宗教团体在基督教欧洲享有的自由。要大得多。此外,基督教徒和犹太教徒在穆斯林世界中的待遇较穆斯林和犹太教徒在基督教世界中的待遇要好些,也是无可怀疑的。
这一点可由穆斯林和犹太教徒在基督教西班牙的命运得到说明;众所周知,他们在那里遭到残忍的蹂躏,不得不逃走。但是,人们不十分清楚,大批犹太难民逃到奥斯曼帝国后,却找到了他们在西方所得不到的宽容。犹太移民常是些身怀技艺、颇有办法的人,因此,他们为自己的新祖国作出了大量贡献。实际上,有位奥斯曼苏丹曾说过,他无法理解西班牙国王为何会愚蠢地准许如此宝贵的臣民离开自己的王国。“这位斐迪南,怎么能说是‘英明的’——他让自己的国家贫困,以便使我的国家富裕。”下面这段话也值得注意,它是英国驻君士坦丁堡大使的夫人、玛丽·沃特利·蒙塔古女士于1717年写的,描述了犹太教徒在奥斯曼帝国的境况:
我注意到,绝大部分有钱商人都是犹太教徒。在这国家,犹太教徒势力惊人。他们享有所有蒙昧的土耳其人所享受不到的许多特权;他们在这里建立了一个非常大的团体,由他们自己的法律管辖;他们控制了帝国的全部贸易——这,一方面是因为他们内部有着牢固的联盟,一方面是因为土耳其人生性懒散、不够勤奋,而他们在这方面恰好相反。每个帕夏手下都有犹太教徒,他是柏夏的管家,参与帕夏的所有机密,经管帕夏的一切事务。不管是订立契约、接受贿赂,还是转让商品,都要经过犹太教徒之手。他们是达官贵人的医生、管家和译员。
奥斯曼帝国的绝大多数非穆斯林臣民都是基督教徒,而不是犹太教徒。这些基督教徒和其他穆斯林国家的基督教徒一样,可以自行按自己的愿望做礼拜,受到的限制较少。其原因主要在于伊斯兰教法。伊斯兰教法承认基督教徒和犹太教徒跟穆斯林一样,是圣经的臣民。基督教徒和犹太教徒都奉有一部暴典——一部成文的启示录。他们的宗教信仰被认为是合法的,只是不够完全,因为穆罕默德已取代摩西和耶稣基督。因此,伊斯兰教对基督教徒和犹太教徒颇为宽容,允许他们在受到某些限制和付出若干代价的情况下奉行其宗教信仰。
伊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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