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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有什么好矜持的,她本来就很想很想留宿!
虽然她知道,十七、十八岁的男孩,早已经育成身上有一个很厉害的武器,能把未经人事的任何女孩折磨到痛苦掉眼泪。
但是,她不怕,她还是想留。
男孩接收到了她没有节操很“主动”很“主动”的目光,有点尴尬。
“你……是不是没有家?”他问了一句一眼就很想问女孩的问题。
她……是不是乞丐?
她一鄂,随即激动的跳了起来,“谁、谁、谁说……我、我没有家?我爸妈很有钱,我家里住的房子比你家大上好几倍,我只是不小心和他们走丢了!他们还找不到我,等、等找到我了,我就变回公主了!”
如果她是有钱人家的公主,刚才走进他家的时候,会这么震惊?
他沉默,善良的不去拆穿她,不去戳伤别人的自尊心。
“跟我来。”他起身,带她去客房。
“我只能收留你一个晚上。”如果爸妈知道他心软到带陌生人住进家里,他会被骂死。
看着装潢精致的客房,她一怔一怔的,还完全不能相信,他就这样收留她。
是真的被她骗了,以为她是落难小公主?
“睡吧,我爸妈明天下午的飞机,只要不待到下午一两点就可以了。”他交代完以后,拉上房门,步出房间。
不是因为女孩给他的感觉有多特别,而是,他一向见到弱势人群,就觉得很可怜。
他知道,自己是同情心泛滥的烂好人。
哪天会被“蛇”咬一口,他一点也不意外。
……
躺在软绵绵的席梦思里,她一夜无眠。
她想,她会一辈子记得这个好心的男孩,她会一辈子记得那道尚在变声期有点沙沙的声音,她会一辈子记得今夜来自陌生人的温暖。
男孩给了她继续流浪,继续生活下去的勇气。
二天一早,她醒过来时,男孩已经去上课。
真是个乖到不行的好学生。
那套脏兮兮的衣服,已经被洗干净,整洁的叠在客厅的茶几上。
她换好衣服,环视一下四周。
她知道,以自己的贪婪,必须在这间豪华的屋子里得到点什么。
对她这样的人来说,不弄点什么,太对不起她这以偷以扒活下去的坏女孩。
她的目光落在中间的那道房间,这应该是男孩父母的卧室,里面一定有着女主人的饰,男主人的笔记本电脑什么。
深呼吸一口气,她却将脚步转到储藏室。
……
十五岁那年,她顺手牵羊带走了他一箱泡面。
有大块大块牛肉的泡面。
她搁下一张纸条,上面写着:
笨蛋,拿走你一箱泡面,三个月内,必还。
落款:丁丁
………【第三章(上)】………
见到那个女孩时,刚下今年的一场雪。最后一次见到她,已经是那年的最后一场雪。
那场雪很大,而她,就这样窝在他的家门口,浓黑长长的睫毛上、朴素外套的肩头上,都是片片的洁白雪花。
远远看去,就象畏缩着的一团小雪人。
老实说,如果不是那熟眼的红彤彤围巾和手套,他早就不认识女孩了。
曾经收留女孩的那一夜对他来说,就和路边扶老人过马路,帮街上的小朋友找到失散的父母一样,都只是举手之劳而已。
谁会刻意牢牢记得,只是举手之劳去帮助过的人?
与其他人不同的是,那一次,女孩没有说谢谢,反而拿走他的一箱泡面。
幸好,只是这些而已,比他预测的结果要好太多。
后来,不是没有找过女孩,每次去公园温习的时候,他总是会在一次见到女孩的那张长椅上,放一盒牛奶、一条面包。
他不知道是女孩收到他的“心意”,还是公园的管理员打扫时清理了,反正二日,那张椅子上总会已经空空如已。
十八岁的他,一边复习,一边抬头,见到那张长椅总会想到十个字:“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但是,即使如此,他真的没有意料到会再见到那个女孩。
“你还好吧?”他急步上前,一脸担忧的问着她。
女孩的样子看起来很不好,脸色冻得已经有点青紫,牙关一直在颤抖。
他脱下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