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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有计算机,没有股票终端也没有电子计算器。“我就是计算机。”他这么对采访者说。当他在办公室时,西蒙斯形容说:“看起来好像什么事也没有,只是有时比尔。斯科特(巴菲特的交易人)探头说‘1000万美元,股价125 18 ,行不行?’电话也不常响。
与别的总裁比起来,巴菲特的时间太充裕了。“他每天的分分秒秒都很自由,他会坐在马蹄般的红木桌旁看上几小时的书,靠电话与外界联系一下 (还是自己接的),还有三条私人线路通向:所罗门兄弟公司,史密斯。巴内公司和戈德曼。萨克斯公司。
不管是谁先说的,第一眼看到巴菲特时的确觉得他有点天真。一个年轻的投资商西什。卡拉曼与这位亿万富翁在波士顿的里茨卡尔顿吃了顿早餐,卡拉曼发现他跟传说中的一样,当他在服务台前等候时,没人会注意他,也不会知道他是谁。“他吃的是整条的香肠和几个鸡蛋,是全美最后一个吃香
肠的人。“好莱坞制片人诺曼。利尔在奥马哈机场遇到这位富翁时,错把他当成了司机。他微微有点发胖,平平的脸上戴着副玳瑁眼镜,头发稀疏,没怎么梳理,手里拿着车钥匙,只有杂乱的眉毛显示出他独立的个性。
作家亚当。史密斯发现“这位获得巨大成功的美国佬有点怀旧”。这位亿万富翁自己开车,自己管家,住的房子也是1958年花了31500美元买的。
他就像美国神话中描写的那样,以正义和公德取胜的见多识广的老狐狸。理想的传统战胜了瞬息万变的肤浅的现在。伯克希尔的股东中不仅有著名的钱商马里奥。加贝利等人,还有爱荷华州休克斯的专栏作家埃皮。莱德勒和a。k。a。安。兰德斯,他们与巴菲特一见如故,且为几百万普通的美国人提提居家过日子的建议。巴菲特则是华尔街的意见专家。
到80年代中期,巴菲特追求平凡而被人大吹大捧,真是有趣。赞扬他的文章常以“噢,是沃伦。巴菲特”和“一个吃玉米的资本家”这样的话为标题。里面讲的是他自我批评的明智和朴素的生活作风。他朋友卡罗尔。卢米斯在报纸上写道:巴菲特并没有对这些报道津津乐道。但不久就证明这话错了。有人问维恩。麦肯齐——伯克希尔60年代的财务主管——他的老板有什么变化,他说巴菲特开心多了。“我从不知道他原来这么喜欢镁光灯和引人注意。”他说。
其实他一直喜欢,只是过去别人不曾注意他罢了。他一向健谈,爱娱乐且喜欢让自己载入史册。不过他善于在采访时把自己伪装成漫不经心的寒碜模样。他总是谈自己的工作成绩;不管是与朋友同事交谈还是演讲,他都有神话自己的过去的强烈愿望。他总是给自己的过去穿上点糖衣,像要使它更完美一样。巴菲特的高中同学丹利还记得他,丹利的第一台弹子球游戏机是他自己买的。而巴菲特后来说是他们合买的。大学时代的鲍勃。鲁塞尔回忆他们的排名表“男孩排行榜”是用铅笔写的,巴菲特说的则冠冕多了,说它是公开印刷的。
巴菲特的自传中没有夸大自己的成功,反而删了不少自己的雄心和打算。比如说,他说自己去哥伦比亚大学念书是因为与本。格雷厄姆太要好了,而不说是哈佛开除后决定去第二好的大学念书。同样地,他说自已放弃在格雷厄姆—纽曼的职位去奥马哈不是“为了当头儿”;他与伙伴之间也只是亲人般的劝告和恳求。这可不是他的本来面目;当奥马哈《世界先驱报》报道巴菲特从纽约回来时,他的伙伴们赶紧努力工作了三星期。他还说让他充当汤姆。默菲的“大猩猩”是默菲的点子,而他自己对此的努力也众人皆知。
好像他有点想把自己的成功说成是上天的安排,而不是他一生努力追求财富的结果。
其实朋友们最喜欢他的一点是他十分谨慎、认真,他从不心不在焉。诺曼。利尔说:“他一生都给人快乐,他没有缺点。”这种印象也是巴菲特充沛的、少年般的活力造成的。他不很正式但不“马虎”,坚定而不无动于衷。
巴菲特能把一些普通的乐趣变成享受。有一次《纽约杂志》报道说他“大口地喝百事可乐,因为他喜欢红色甜食”。巴菲特过去在奥马哈的邻居唐。凯奥——他曾拒绝与青年巴菲特一起投资——凑巧读到了这篇报道,他被激怒了。凯奥现在是可口可乐公司的经理,他给巴菲特写了封信,提出要让他尝尝“神的玉液琼浆”。几个来回后,巴菲特同意试试这种新“红色可口可乐”
的样品,然后就是试用。“他对红可口可乐有点上瘾了。”凯奥说。实际上他一天喝5瓶, (不要百事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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