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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命是将特洛伊城的命运播种给另一座城,于是忍痛与心爱的女人分开。这离别的一幕后来成为戏剧舞台上著名的经典。埃涅阿斯最后到达一片平原,定居下来,他的后人在此繁衍生息,这就是罗马的前身。
埃涅阿斯之后,又经过很多世代,城邦逐渐扩大其范围。埃涅阿斯的子孙中有两兄弟,兄长是国王,弟弟后来篡夺了王位,不但将兄长一家杀死,还将兄长的女儿送去做贞女祭司,以防止她生下后代。可是战神马尔斯爱上了她,让她生下两个孩子,名叫罗慕路斯和勒莫斯,国王听到这个消息,命人将两个婴儿用篮子扔进河里,抛到荒野,神奇的是,两个婴儿如有天佑,被母狼的奶水喂养长大。他们长大后变得强力勇猛,回到城邦煽动公民叛乱,处死了国王,夺回了原本属于自己的王位,又带领跟随他们的队伍,选择了一座小山,建立了新的城市。经过天启和一番争夺,罗慕路斯成为王,新城也依照他的名字命名为罗马。罗慕路斯开创了国度的历史,他为城邦立法,设计新的制度,建立元老院和军团,让一切繁荣。他富有领导力,但也不择手段。因新的罗马城缺少女人,他们就设计邀请邻城萨宾人来参加集会,掠夺萨宾妇女,成为罗马人的妻子,用不够磊落的手段建立了罗马功勋。
由此所述,罗马人是爱神维纳斯和战神马尔斯的后裔,对应于希腊神话中的阿芙洛狄忒和阿瑞斯,这就意味着他们拥有最神圣高贵的血统。这是罗马对自身的神奇追忆,罗慕路斯神庙今天在罗马广场附近还可以见到,而那一只母狼喂养两个小孩的青铜雕塑至今仍是罗马的标志。
维吉尔的长诗《埃涅阿斯记》是讲述埃涅阿斯传奇的最好的诗篇,这是一部传奇史诗,向荷马致敬,同时也有自身特有的浪漫。维吉尔生于公元前70年,曾于罗马学习哲学,在公元前44年,恺撒遇刺的那一年,回乡务农写作。维吉尔是用拉丁语写作的最伟大的诗人,他的诗篇是中世纪拉丁语的必修课,14世纪的浪漫诗人但丁就以维吉尔为导师,从他身上获得灵感。而李维的《罗马史》是讲述罗马历史并混合了一切传说的经典的史学著作,尽管其中涉及神话故事,但后世学者还是将其作为最权威的历史资料。李维生于公元前59年,他用严肃的态度讲述了传说,并将传说与现实政治结合起来,赋予传说一种同样严肃的气质。他讲罗慕路斯统治中赋予了公民选举的权利和元老院崇高的地位,奠定了罗马共和的基础,严谨而又平实,但又讲罗慕路斯最后在一场飞沙走石中消失不见,升天而去,似乎一切都是神的旨意。不管这些故事真实与否,它们都赋予这座城市一种神奇独特的气息:坚定决绝,狼一般的勇气。
罗马是坚韧、顽强、不屈和战斗的城市。从一开始,他们就从不利的地位开始战斗。在希腊的昌盛、亚历山大的横扫和迦太基的强大之下,他们只是一个小小的城邦。他们经历过许多次被敌人侵犯、打败,但没有被征服。他们慢慢地壮大自己。在亚历山大帝国强盛的公元前4世纪,罗马还不发达,在迦太基称霸地中海的公元前3世纪,罗马开始逐渐崛起。罗马和迦太基之间爆发过三次布匿战争,每一次对罗马来说都可谓艰苦卓绝,经历巨大困境。而最后的胜利使得罗马和迦太基地位互换,带来千古差别。第二次布匿战争成就了迦太基的著名将领汉尼拔,也成就了被赞为英明的罗马统帅西庇阿。
罗马经历过多场失败,但他们强大的秘诀就在于永不认输。当敌人留在他们的土地上,他们从来不求和。按照孟德斯鸠在《罗马盛衰原因论》中的话:“当他们进行一场大规模的战争的时候,元老院便把各种侮辱都承受下来,一声不响地等待着报复时刻的到来。”
元老院是罗马的灵魂。罗马有执政官,但不是执政官一人统领天下。元老院是贵族,是受人尊敬的长老,他们和执政官联合执政,决定整个罗马的战略、战术和法律。执政官定期选举,元老院相对稳定。执政官代表崛起的当下,元老因与战斗和血统相连,代表相对固定的传统。罗马人称此为共和,按照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的定义,民主与贵族制的混合即为共和。这与今天的国家非常相像。西塞罗的《论国家》对此有详细的阐述,他借着假托的理想君主西庇阿之口,讨论了民主和贵族制度各自的优点和危害。罗马人对此有着清醒的理解和选择,在民主与贵族之间寻求平衡。
共和是罗马早期坚持的一贯原则。罗马人没有帝王,执政官不停更换。罗马人在那时就相信,一个共和国比一个帝国更能让自身保持纯洁和正义。如果不理解这一点,就无法理解恺撒的刺杀者何以可能抱着非个人的目的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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