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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头子哼了一声。“最近女记者太猖狂,抢新闻抢得凶,不给她们一点教训不行了。”
阿南尽职地继续报告。“她回车边接手机……啊,她要开车走了。”
“去查出那个女人是谁!”头子冷酷地说道。“我的生意动辄千万,别让黄毛丫头给破坏了!”
“是,老大。”阿南衔命而去。
听从烙威的指示,欢晨把车开到主要干道旁;等了约莫一刻钟,终于看到阿忠在路的那头出现了。
他是个二十二岁的大男孩,一头染过的金发,随时歪着嘴巴嚼口香糖,瘦不拉矶的排骨身材套着花衬衫和海滩裤,站出来就像专混街头的春风少年兄。
半年前,他抢了欢晨的皮夹,烙威教训他一顿之后,反而将他收为门下弟子;而他本性也不坏,很肯学习;被收服后,对欢晨尤其尊重。
他冲过来,双手高举像抵达终点的马拉松选手。“欢姐!”
“阿忠,你怎么用跑的过来?”她惊讶极了,山路跑起来可不轻松啊。
“安啦,我曾经是长跑选手,这点路难不倒我!”
“上车吧!”欢晨嫣然一笑,抽了几张面纸让他擦汗。
两人上车后,阿忠指点方向。“看不出来像欢姐这么伶俐的人,居然会迷路。”摄影工作室的事务由她一手包办,都能面面俱到,偏偏她却搞不定方向感,看来人要十全十美果然只是神话。
欢晨干笑了两声。
“好像只有在这种时候,我才会略胜欢姐一筹。”春风少年兄得意地说着。
“别再糗我了。我是路痴,这早就不是新闻了,好吗?”欢晨痛苦地呻吟。
“只是每一次发生,都更加让人难以置信啊。”阿忠指挥若定,因为“天生我材必有用”而喜形于色。
她赶紧转个话题。“对了,你过来找我,就没有人当烙威的助手喽?”
“怎么没有?”阿忠不屑地撇撇嘴角。“”悠悠软膏“正缠着威少呢。”
原来阮悠悠也跟来了,她早该联想到的。欢晨扬了扬眉。连阿忠都知道“悠悠软膏”,可见这玩意儿真的很有名。
“她姓阮,你应该称呼她为”阮小姐“。”她温和地纠正浑身草莽气的阿忠。
“我不喜欢这女人!”阿忠直言不讳。妈的,大家都是江湖人,说话何必拐弯抹角?“她是不会太讨人厌,比起其他靠威少撑腰、给脸色看的女人是好很多,不过我还是觉得她怪怪的。”
欢晨微微一笑。“她只是漂亮了一点,那不叫作”怪“。”
阿忠像是没听到她说话似的,迳自一击掌。“对了,我知道是哪里怪了。”他得意地公布答案。“只要不是欢姐,任何女人站在威少身边都很怪!”
听到这话时,欢晨闪神地纤手一滑。
“啊──啊──小心山沟啊!”阿忠抓住手把狂叫,差点吓得屁滚尿流。
欢晨连忙回神,扶稳方向盘,阿忠用力拍打胸膛。“好里家在!欢姐,在我成为全台湾最屌的摄影师之前,我不想死啊!”他大口喘气。
欢晨也吓着了。她在做什么?“我……我也不想死。”
“那就好好开车嘛。”看来,他应该自愿当欢姐的司机。佛家不是说,救人一命,胜造好几间庙吗?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喔,好。”欢晨轻喘,继续启动,慎重地警告。“别再说那种话了。”
“什么话?”
“我和烙威只是好朋友,是要当一辈子的好哥儿们;站在他身边的女人,永远不会是我。”她愉悦地说着,语气过分轻快,以掩饰凄然的心情。
阿忠这才想起本来在谈些什么。“不能更进一步的话,那多可惜啊!”
欢晨努力微笑。“在烙威面前,你别说这些,否则我们连朋友都没得做。”
阿忠翻了翻白眼,就是要他们做不成朋友,才有机会进阶为情侣啊。
他突然想起,自从欢姐帮他报名电脑班后,他便迷上网路。在BBS站上,看到一篇“等得久就是你的吗?”的讨论文章,真叫人心酸。他灵机一动。“欢姐,你该不会是一直都在等威少,只是他不知道吧?”
手指轻震了一下,但她已经控制得镇定若常,阿忠也没发觉。
他滔滔不绝。“现在时代不同了,女追男也很常见啊。爱情不等人,你不出马,别人就捷足先登了。欢姐,你要跟得上时代,喜欢的话不妨先告白嘛。”
就在这时,目的地到了,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