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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为什么会有“阎王好惹小鬼难缠”这样的俗语的原因,上位者往往不会注重这些小小的虚荣,他们没空,就是这些做小的会为了一点小小的优越感而做这些没有任何意义的事情。
不说这些人的劣根性了,之前黄毛还真的没有搜身,想起狗哥的话,心中一颤,连忙又是递烟又是拍马屁的,说什么“一时没注意给忘了,现在就搜也不迟”之类的话。
说完,黄毛转过身来,对着林枫两人又是另一种态度了:“我说你们两个,老实点,这里可不比一楼,这里是狗哥的地盘,举起手。”
说完,又对着后面站在林枫两人背后的三个小弟说道:“小鼠你们几个,把这两人全身上下好好捜一遍,动作快溜点,别耽搁了狗哥办事。”
这人有时候很像自然界的生物链,大的呵斥小的,小的呵斥更小的。
两人自然领命开始对林枫两人开始搜身。
林枫也举起手来,但他举手不是为了方便他们搜身,而是准备开始解决眼前这些狼帮的阿猫阿狗了。
只见林枫一个大踏步,一手一个,两个手刀解决了两个把守楼梯的,也就是那个黄毛说什么狗哥的。
这狗哥虽然身手比黄毛好一些,但结果也是一个手刀就解决了,晕倒在地的同时连挂在嘴边的烟也掉在地上。
黄毛被林枫这一手弄得有些错愕,别看他是混黑社会的,身上还有几道纹身,但这种经历却是第一次,当他反应过来要动手的时候林枫又是一个手刀解决了。
没有看前面晕倒的三个人,林枫又是向后面扑去,帮着李忠解决后面的三个更菜的。
却是没想到等林枫转过身的时候,那三人已经倒在地了,每人的身上都插着一把飞刀。
那飞刀都插在不致命的地方,但三人却和前面三人一样,都昏迷不醒了。
见此,林枫自然是停下了手中的动作,向李忠看去,眼神中带着疑问。
“呵呵……枫少,我在飞刀上喂了药,迷药。”李忠憨厚的解释道。
就是这样憨厚的一个人,刚才一瞬间就用飞刀解决了三个人,虽说那三人实力不咋的。
“嗯,你做得很棒嘛!”林枫对李忠更是赞赏,这小子头脑灵活,手中又有绝活,好好栽培,肯定是个人才。
接下来,两人自己上了三楼这个所谓的狼帮重地,一路上,林枫用手刀,李忠有飞刀,双刀合并,往往一照面就把那些狼帮的人给解决了,可谓所向无敌。当然了,也因为面对的都是些不入流的角色。
林枫对于手刀更是用的顺手了许多,对当年发明手刀这种格斗手法的人更是佩服不已,干脆利落,又不会伤人性命,很好。
终于,俩人杀到了所谓的经理办公室,费了一番手脚,又是解决了守住经理办公室的四个人,经理办公室总算是出现在林枫两人的面前了。
望着这扇木门,林枫心中有了些疑问,这狼帮怎么说都是一个帮派,怎么就这么几个人,而且林枫两人一路走来,面对的都是些不入流的角色,除了守在门口的四个人费了林枫俩人一番力气之外,其他都是一招解决了的。
想了想,林枫想不出什么,也就破门而入了,不管有什么阴谋,林枫都不惧。
……
第四十四章 精神印记
其实不是林枫胆大,而是林枫有实力,一个狼帮而已,如果真的那么牛逼,那就不会是一个百号人而且还靠着收保护费过日子了。
当然,也不排除人家是低调地闷声发大财,反正不管怎样,林枫和李忠进去了。
进去以后,没有想像中的众多混混举着武器严阵以待的场面,而是只有一个中年男人在办公室里,他此时非常儒雅而有气质地坐在一张老板椅上,面对着林枫,嘴角挂着微笑,最可气的,他一个混黑道的,居然戴着一副金边眼镜,真是白瞎了一副眼镜了。
好吧,林枫承认,他看不惯一个混黑道的,装得那么儒雅。
不过说真的,现在混黑道的穿着背心拿着砍刀的一般的都是混的不怎么样的,就是这种会装的人才是混的比较好的。
比如眼前这位。
“他不是狼王,是狼帮狼堂的堂主,也是狼王很信任的军师。”李忠认识眼前的中年男人,对着林枫轻声说道。
“哦……”淡淡地回答了一句,林枫陷入了思考。
之所以语气淡淡地,不是林枫不惊讶,而是林枫觉得在这样一个儒雅人的面前,自己应该保持着某种处变不惊的腔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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