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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我知道……我知道你公公的血液里有多少英格兰血统,那些人一辈子都热火朝天的……听着,瑞丽,我不想等了……你帮不帮我?不帮我自己去……”
我说:“依萨,你不能!因为吉尼斯妹妹……”
她说:“少来,因为我突然觉得你公公也正在想跟我一样的事情。”
我说:“天哪,依萨……”
一回头,我发现巴米粒正偷偷地看着我,看我跟依萨在那里争执的样子。我扑到巴米粒跟前,不等我说话,她两只脚交替踩在地板上,然后往上一跳,跃进我怀里。弓着膝盖,调皮地笑着,“瑞丽,我可以参加演出了。”
我说:“很好,行了,米粒,只是你不许跟罗杰斯在一起,如果……”
巴米粒奇怪地看着我,“瑞丽,你太让人莫名其妙了!哪个像我这么大的女孩会听你这种奇谈怪论?”
我说:“因为罗杰斯是凯凯的丈夫。”
等巴米粒终于明白过来后,她放声大笑。“瑞丽!”她腾地从我身边跳开,在原地跳起舞来,“瑞丽,你真是傻到家了!”
我说:“可是罗杰斯是凯凯的丈夫!”
巴米粒坚持道:“那又怎么样?”
我说:“你要洁身自好。”
她狂笑,“洁身自好!我不跟罗杰斯睡觉你管这叫洁身自好?我住在一间黑漆漆的小房间里,早上六点钟就得起来,冲到演出大厅去练嗓子练舞蹈,中午在街头小吃店吃饭,也许隔三岔五跟杂志总编导演制片人上高档一点的酒店吃顿饭,穿着丢人现眼的裙子,把我寒碜得要死!瑞丽,我不想永远过这种洁身自好的生活!明天演艺圈有个聚会,天哪,我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满衣柜都是些乱七八糟的烂货或者是已经在聚会上穿过的衣服!我要是今晚跟罗杰斯睡一觉,他明天就会在chole或者 Gucci名店里给我买衣服!你不让我上罗杰斯的床?你给我买衣服!”
我吃惊地看着她:“惊心动魄……”
她说:“惊心动魄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呀!难道你让我为穿六十元一双的鞋子骄傲吗?我的生活让你眼花缭乱?好吧,就算我很有才华,就算我有一天有机会证明这一点。随后我要辛辛苦苦干上许多年,我必须拼命工作许多年——不知道要多少年——我才能或许到头来还是得不到那些金钱、地位和别人的尊敬。吴超群把我们这些穷女孩一辈子为之奋斗的东西用金盘子托着送给你,现在又是林肯将这些捧到你面前。”
我爱这个姑娘(3)
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巴米粒今天晚上非常漂亮,看上去比她的实际年龄小十岁,她说的话却是这般世故,这样的一针见血。我只能转身离开。我太吃惊了,没有力气跟巴米粒辩论。“再见,米粒。我们改天再谈。”
她说:“狗屁呀,什么也不用谈。你给我买衣服!如果你不让我跟男人上床,我就住到你家去。”
我顺手给维斯康蒂拨了个电话。我说:“维斯康蒂,帮我个忙,签下巴米粒,签五年!”
关上手机回过头我对林肯说:“今天晚上你有一个特殊任务,给我将罗杰斯无论带到哪儿都行,就是不能让他在我眼皮底下上巴米粒的床。”
林肯说:“姐姐,这……”
我恨不得飞起一脚踢到他嘴上。
当然,我不能那么做。一气之下我恨不能现在就将巴米粒和罗杰斯都撕巴碎了!
我承认我护着凯凯,凯凯除罗杰斯外还跟几个男人有着若即若离的来往,但是那些都不会威胁到他们的婚姻,在我的女友中,凯凯虽然是最多故事的一个,但是我的眼睛不是吃素的,我看得出来凯凯更重情义,她不会首先背叛自己的男人。
从来你听不到凯凯抱怨男人,她不会说受男人压迫,男人可恶啊什么的。她是我认识的中国女性中最有女人味的女子。她适合做孩子的妈妈,男人的妻子,不会像有些女人那样懒惰得一塌糊涂,任房间像只破船也不愿意收拾。
凯凯嫁给罗杰斯是因为——在北京的凯宾斯基酒店,罗杰斯向凯凯求婚,罗杰斯的母亲则激动的抓起绣着冬青树图案的餐巾蒙住脸哭起来。
那是一次大型的聚会,美食、香槟、舞会,该有的全有了,罗杰斯的所有亲戚都在场。他来了个突然袭击,单腿跪下,把一枚廉价的戒指戴在了凯凯手上。这戏剧性的场面使在场的所有人——全是些大脑袋的山东人,凯凯一个也不认识——全都停下正做的事,鼓起掌来。
然后他们就一起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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