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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上,晚饭自是没吃。不成想,陈默这孩子还真有心,他不过是随口提了一句,他就给记心里了。老爷子看了眼面前站着的年轻人,心里不大是滋味儿。
前阵儿,他吃过陈默这孩子做的南方小点心之后,便把人带回了老宅,当时这孩子也没反抗,一脸和气地跟过来了,倒是周城那混球又气又急,好像他这儿是什么危险的地儿似的。
当时把人带过来他有两方面的考量,其一,老宅是他做主,把人带到他眼皮底下,任周城闹腾,也整不出什么幺蛾子;其二,他还是不相信陈默,总觉着他最近的表现都是装的,做点心、做菜、煮粥,而且还任凭他怎么作难都不吱声,这可跟他之前调查的资料出入非常大。
要知道,陈默少年的时候可是小县城一霸,混世打架根本不算事儿。在他面前突然变成这样乖巧懂事的孩子,要他相信没猫腻?哼,他虽然年纪大了,但可不糊涂。于是便开始了百般试探与为难——
钱,权,地位,甚至是女人,一个男人所幻想拥有的所有东西,老爷子都拿到陈默面前,他像是在冬天雪地里捕鸟一般,耐心等候,直至那笨鸟没忍住诱惑、露出本性出来。
但不知是老爷子的筹码下的太小,还是陈默太聪明,住进老宅有小半月儿了,这个年轻人总是勤快老实,做完他要求的事儿后便一个人坐在窗边看书,或者睡觉,除了偶尔背着他和周城打打电话,说的也是些无关痛痒的鸡毛事外,他的生活规律、或者说枯燥的有些吓人。
老爷子摸了摸下巴上发白的胡须,有些摸不透这个年轻人了。
两人间也有过一次谈心。
那次晚饭后,陈默收拾完碗筷,清洗干净,一一码好,刚想照例回自个屋时,就被老爷子一个招手唤了过来。
沙发上,老爷子啪嗒啪嗒地抽着烟,那种看起来很老派的烟斗,暗沉色的烟嘴,陈默不太懂这个,但直觉价值不菲。不是他拜金什么的,而是和周城待一起时间长了,就会不自觉地养成一个习惯——看到某件东西时,第一反应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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