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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我和青锋上门恳谈。三个人一见面,闻捷就要求大江所和大河所自动投降,并入大华律师事务所,不要等她动手。
青锋说,道不同,不与谋。我也说,道不同,不与谋。我和青锋都对自己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有信心。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都有存在的必要。首先,大部分律师都认同两所的办所方针、指导原则等。其次,大部分律师都以所为家、爱所爱家,无限忠诚本所。他们的品格和良心,是不可能被收买的。
没想到,在此关键时刻,江男跳了出来,开始唱衰大江所,她对大河所也不看好。她的理由很简单。一旦女人站起来,男人只有趴下的份。从前,因为女人趴着,所以男人才有站着的机会。她劝我们向闻捷投降。我和青锋哪咽得下这口气。为尊严而战是我们此时的想法。
既然协商不成,我们(我与青锋)与闻捷只有法庭上见分晓。法庭是律师决战、决胜的场所。法庭如战场,律师如战士,法官是裁判。由于事‘实’与事‘理’是推出来的,所以清末民初时期的法官又被称为‘推事’。
法官的作用是推‘实’(客观事实)、推理(谁是谁非)。正因为事‘实’、事‘理’是推出来的,客观事‘实’、事‘理’可能与推‘实’、推‘理’大相径庭。因此,律师的作用显得相当关键。
律师的作用是,使法官推定的事‘实’与事‘理’尽可能对己方有利,也即追求胜诉的效果。律师的武器,是自己的嘴;弹药是语言和法律。
对于我来说,嘴是凶器,语言是砖头,即使不能把对方砸死,也要把对方打蒙;法律是松紧绳,该长则长,该短则短。
闻捷和青锋称我制胜所使用的许多非常规手段为贱招、烂招,我不以为然。我认为,不管高招、贱招,能打赢官司的就是好招。打官司越多,我越发现,法律上、制度上的缺陷和漏洞越多,越便于当事人和律师出罪、入罪。
我们知道,犯意是犯罪构成要件之一。由于制度设计的缺陷,当事人依惯例行事的同一件事,可能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奸巧的的人可以不知为由,规避法律的制裁。那些以清白自诩的人,往往因为不察而入罪。因此,律师的作用相当大。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58:魔石之意志比拼
自此,至高无上的法庭上,经常响起我与青锋、我与闻捷、青锋与闻捷对决的声音。俗话说,锣不敲不响,理不辩不明。老百姓对我们三个人的声音好有一比。因在办案过程中得罪人太多,老百姓评价我的声音为噪音,俗话说,不搅不乱,越搅越乱;将闻捷的声音比喻为魔鬼之音;将青锋的声音比喻为天籁之音。
闻捷是一块很好的磨刀石,任何律师多在这块磨刀石上磨砺,必大有裨益。不过,因为闻捷不是什么案子都接,且成名后以非诉讼业务为主,与她交锋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事物具有两面性,不是磨得更快,就是磨得更钝。
前面交待过,我与青锋交锋,虽然场面上占优,但往往占不着便宜。因为,他对我的招数很了解,并做足了功课,使我根本没机会下手。我与闻捷交手,只有招架之力,无还手之功。
一上场,她就针锋相对、步步进逼、寸步不让、寸步必争。我拍桌子她也拍桌子,我瞪眼她也瞪眼。无庸置疑,因为年轻、漂亮、*,闻捷具有大大超越我的性别优势而她又善于利用这种优势,所以屡战屡胜。身段柔软、手段毒辣是她的特征。对于这一点,不唯我,许多人都看得很明白。
每次闻捷一出场,她那灿烂的招牌式微笑和两个酒窝具有无限的杀伤力;伶牙俐齿似一把尖刀,直取对手咽喉;走动时不经意间抖动一下的两只乳房摧毁了无数人的心理防线;电臀和修长*更是难以逾越的城墙。
她一落座,即形成以她为核心的强磁场,把她罩得严严实实,令攻击者无处下手。当闻捷开始反攻时,对手只有招架之力、无还手之功。当这一切不奏效时,她便摘下眼镜,用黑少白多的*紧逼对手,令对手不寒而栗,无处遁身。
她的眼睛里不仅有钩,还有钉。钩不成,她就钉。最终,因无法抵挡闻捷的媚眼、烂笑、佻语、浪肢的诱惑,只好乖乖进入她事先设计好的圈套。此外,闻捷不按牌理出牌,常常出其不意、攻其不备、防不胜防。
闻捷与青锋交手,胜负难料。他们交手,往往是意志比拼的过程。由于定力强,青锋根本不受闻捷的诱惑。无论闻捷使出什么花招,青锋就是不看闻捷的眼睛和身体。因此,闻捷的肢体语言和心语无法传到青锋的心里。自然,他不受闻捷的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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