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部分(第2/4 页)
我说,您说得有一定道理。当律师虽然没有政府官员的优越感,但也不必像政府官员一样冒很大的政治和生命风险。此外,律师的地位毕竟比平民百姓强多了。当我们以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当事人摆脱牢狱之灾,那种成就感美妙无比。
两所合并的障碍在于:青锋认死理,办案时循规蹈矩。我坚持认为,事无定势、法无定见。律师办案时,不存在逻辑法则,也不存在经验法则,只存在利益法则。
我的说法不是凭空出事,有法理依据。美国*官赫尔梅兹(HOLMES)说,‘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其实,他说的也不对。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也不是经验。
逻辑和经验相冲突的情况屡见不鲜。因循陋习做出判决必然误入歧途;可是,遵循缜密的逻辑推理又可能违逆经验法则,法官据此判决就会被讽刺为不食人间烟火。利益,只有利益,才是推动法律向前发展的动力。
青锋说,你的说法夸大了真理的主观性,是极其错误的。无论律师还是法官,只有不受利益羁绊,站在超然的位置上办案,才能名垂青史。我说,我只在乎今天过得快乐,哪管死后洪水滔天?青锋说,你简直不可救药。
我说,现在可以下结论了。因为路线错误,你所已经陷入山穷水尽的地步。不是吗?虽然你所律师一个比一个高尚,一个比一个更无愧于人民律师的称号,一个比一个更像道德楷模。可是,经济收益哪?
因为收入有限,你所律师不得不贷款买车买房,为还房贷车贷喘不过气来,说出去丢人。你再看看我所律师,住别墅开名车,每个人银行里都有六位数以上存款。
青锋说,钱能说明一些问题,但不能说明所有问题。为了钱,你所律师互相掐来掐去,斗来斗去,凝聚力和向心力几乎荡然无存。为了钱,你所部分律师挺而走险,甚至不惜触犯国家法律。
实践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大河所的路越走越宽,大江所的路越走越窄。现在,我可以回答刚出道时你给我出的难题,红旗到底能打多久?我的答案是,红旗永远飘扬。 。 想看书来
21:磨砂之偶尔峥嵘
2001年8月上旬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大江律师事务所迁入新近落成的枫丹市北镇龙瑞大厦第二十层办公。此时此刻,坐在前可观山、后可赏河的宽敞明亮的办公室里,我感到无比欣慰。
拥有自己的律师楼,是我当选大江律师事务所主任之时的郑重承诺。今日得以实现,我感到无比高兴。更令我感到高兴的是,大江所能够早大河所一步搬进新办公楼办公,是一个重大胜利。
此时,青锋的大河律师事务所还蜗居在南镇的一幢平房里办公。该所预购的新办公楼天成大厦尚在施工中,竣工日期遥遥无期。
在这喜庆的日子里,我还有一件喜事要与大家分享。在我省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财富排行榜上,大江所和我本人双双名列全省第十名。取得如此骄人的成绩,岂不令人感到格外高兴?
此外,我本人成功转型,由‘诉讼型律师’转为‘非诉诉型律师’,非诉讼业务收入,是我创收的主要来源。没有生存压力。出名后,成为大律师,我也收敛了自己以往咄咄逼人的本性。
我绝不做第一个丢石头的人,但我肯定是最后一个丢石头的人。由于名声在外,许多人闻讯上门。我变成了坐堂医生,坐等上门。我还偶尔出庭办案,不是为了生存而是为了展示才艺。
假使我不‘偶尔露峥嵘’,谁还怕我?当事人请我干吗来了?另外,与人斗是件其乐无穷的一件事。我一上庭,那前倾的身体、冷峻的面孔就令对手产生了敬畏。当我凭借出色的辩才,把对方引到事先挖好的坑中并发动惨烈的割喉战、割喉割到死时,内心的得意和满足是金钱无法衡量的。
为了保护我的英名不倒及长胜纪录,我学会了选择性办案,一看案情,二看当事人。我所承接的案件必须有新闻点,必须能为我的声誉添彩。我不能拿自己的名声开玩笑。其次,当事人必须符合我的期待。
那些擅长‘选择性失忆’、选择性失明、选择性失聪的当事人,特别受到我的青睐。我不喜欢当事人说假话,更不喜欢当事人实话实说。对于不利于己方的证据,狡猾的当事人庭审时经常说忘了、记不清了,但是,我不会教唆当事人这样说,并坚决拒绝为当事人造假。
我的朋友对我的做法不解,说,你难道跟钱有仇吗?为什么不接?我说,你们太小看我了。你们知道律师这个饭碗的含金量吗?犯不着为了蝇头小利丢了饭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