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喊着,挥舞着匕首,刺向柳叶。柳叶毫无惧色,让过刀锋,一个扫堂腿,把罪犯撂倒在地。她飞快地骑上去,紧紧按住罪犯持刀的手。在随后赶来的我及周围群众的帮助下,把罪犯捆了起来。
我感觉,柳叶简直是一把刀,古人云,“二月春风似剪刀”说春风裁出了柳叶,柳叶又何尝不能裁剪春风。我除了自叹弗如外,别无选择。柳叶这时却十分痛苦地蹲了下去。我问她怎么了?柳叶指了指自己的脚。只见柳叶的*已破,鲜血淋漓。
我赶紧把柳叶抱起来,一路小跑,放进自己的车里。我赶紧驾车,把柳叶送进医院。经此一劫,我算是彻底认识了柳叶。我发现了她性格中刚强的一面。柳叶与我有约,“今天的事,对谁都不要说,有损我的淑女形象”。我说“可是,我倒觉得,你这个形象更可爱”。柳叶说“比较起来,我还是喜欢小小淑女的形象,这也是男人的期待。”我答应了。然而,从骨子里带来的暴力倾向,是藏不住的。
由于工作勤奋,加之悟性好,经过不到半年时间的磨练,柳叶即达到独立办案的水平。我提出,柳叶可以出师了。柳叶说,我离出师水平还差得远哪。实习期满后,柳叶获得了独立办案资格。我再次希望柳叶独挡一面。柳叶说,你是我永远的师傅,我是你永远的徒弟。我更希望成为你永远的搭档。我只好同意。
在办案时,两个人分工协作,互相配合。一般而言,我负责揽活,并提出办案思路和整体设想,柳叶根据我的思路和设想,收集整理证据材料,并准备代理词、辩护词及其它文字材料。例如,在办理本市首家日本独资企业大和公司法律事务过程中,我抛头露面,出席各种酒会活动,柳叶则谢绝一切活动,在律师事务所里,啃着硬面包,加工、整理、润色法律文件。
我们的合作可谓天衣无缝。但在收入分配方面,柳叶却从不多取一分钱;即使我多给她,她也不要。她只是按照行业惯例,取得应属于她的那一份。她从不看别人挣了大钱眼红。除了她本身不缺钱外,她的高尚人格。
对这样的搭档,我当然满意极了,甚至已经感觉到离不开柳叶。因为遇到柳叶休假或出差,换个人跟我配合,我感觉十分别扭。但是,我从不对柳叶有非份之想。这样出色的女人没有男人可以配得上她,我更不用说了。与美丽的女人一起工作,这就够了。
这一天,大江所收到一起工程款纠纷案的二审代理案。这个案子有一定难度。当事人已经咨询了很多人。许多人摇头,认为上诉也是白扔钱,必败无疑。请看,一审法官是我省的优秀法官,一审对方当事人的代理律师是胡戈。这个案子还怎么翻?不过,当事人为了较劲,坚持上诉,花多少钱也不在乎。
柳叶分析案卷材料后,觉得可诉,就把这个案子接了过来,并进行了艰苦的调查取证。随后,她向我汇报说,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工程数量。先不考虑实际数量是多少,仅从一审法院据以定案的证据本身来讲,就存在诸多问题。有的诉讼请求已超过时效,但仍然得到了一审法院支持,有的证据出处存在重大问题。我同意柳叶的观点。
在法庭上,上诉人与被上诉人进行了激烈的攻防。由于抓住了两个矛盾点不放,据理力争,使对方感到理亏。此案在法庭主持下以调解结案,为委托人挽回一百多万元的经济损失,受到委托人的赞扬。
77、公祭之柳叶飞刀
我觉得柳叶可以独当一面了,就安排她担任一桩走私案被告人的辩护人。开庭前,柳叶会见了被告人,摘抄、复制了案件材料,做好了询问大纲。
法院开庭审理前,我决定进行一次内部演练。柳叶担任主辩,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站在国家公诉人的立场,提出各种刁钻古怪的问题,成心为难柳叶。演练结束时,事务所的律师对柳叶表现进行了点评。
有人说“柳叶给人的整体印象太阴柔了,这样可不行。我们做律师的,一出场就应该先声夺人,拉出咄咄逼人的架式,从气势上压倒公诉方。得理不让人,没理搅三分。这样,起码能获得一个良好的法庭效果。
外行看热闹。我们这样做,就是给当事人看。如此,即使官司输了,我们也能对当事人有个交待。我们可以对当事人说,在中国权大于法。我们律师已经尽到责任了。官司输了,到底是谁的原因,你们自己找,反正不是律师的原因。”他的发言博得其他律师的附和。
我说“我与你们的观点不同。我刚当律师时,庭审中表演的色彩浓厚,局长及主管副局长就此事批评过我。当时,我还不以为然,没把他们的话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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