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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辰至午,于阵斩令公及朏等。贼徒既失渠帅,遂即散走。其徒党仍据旧栅。而孟尝方得渡水与长乐合,即勒兵攻栅。经三日,贼乃请降。此后数有反叛,协辄遣兵讨平之。
魏恭帝三年,太祖征协入朝,论蜀中事,乃赐姓宇文氏,增邑通前一千五百户。晋公护既杀孙恒、李植等,欲委腹心于司会柳庆、司宪令狐整等。庆、整并辞不堪,俱荐协。语在庆、整传。护遂征协入朝。既至,护引与同宿,深寄托之。
协欣然承奉,誓以躯命自效。护大悦,以为得协之晚。即授军司马,委以兵事。
寻转治御正,又授护府长史,进爵为公,增邑一千户。常在护侧,陈说时事,多被纳用。世宗知其材识庸浅,每折之。数谓之曰:“汝何知也!”犹以护所亲任,难即屏黜,每含容之。及世宗崩,便授协司会中大夫、中外府长史。协形貌瘦小,举措偏急。既以得志,每自矜高。朝士有来请事者,辄云“汝不解,吾今教汝”,及其所言,多乖事衷。当时莫不笑之。
保定二年,追论平蜀功,别封一子县侯。又于蜀中食邑一千户,入其租赋之半。晋公护以协竭忠于己,每提奖之,频考上中,赏以粟帛。迁少保,转少傅,进位大将军,爵南阳郡公,兼营作副监。宫室既成,以功赐爵洛邑县公,回授一子。协既受护重委,冀得婚连帝室,乃求复旧姓叱罗氏。护为奏请,高祖许之。
又进位柱国。护以协年老,许其致仕,而协贪荣,未肯告退。护诛,协除名。
建德三年,高祖以协宿齿,授仪同三司,赐爵南阳郡公,时与论说旧事。是岁卒,年七十六。子金嗣。
冯迁,字羽化。父漳,州从事。及迁官达,追赠仪同三司、陕州刺史。迁少修谨,有干能,州辟从事。魏神龟中,刺史杨钧引为中兵参军事,转定襄令,寻为并州水曹参军。所历之职,咸以勤恪著称。
及魏孝武西迁,乃弃官,与直阁将军冯灵豫入关。即从魏孝武复潼关,定回洛,除给事中。后从太祖擒窦泰,复弘农,战沙苑,皆有功。授都督、龙骧将军、羽林监,封独显县伯,邑六百户。及洛阳之战,迁先登陷阵,遂中重疮,仅得不死。以功加辅国将军、军师都督,进爵为侯。久之,出为广汉郡守。时蜀土初平,人情扰动,迁政存简恕,夷俗颇安之。魏恭帝二年,就加车骑将军、大都督、通直散骑常侍。镇樊城。寻拜汉东郡守。孝闵帝践阼,入为晋公护府掾,加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进爵临高县公。寻迁护府司录,进授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迁性质直,小心畏慎,虽居枢要,不以势位加人。兼明恋时事,善于断决。
每校阅文簿,孜孜不倦,从辰逮夕,未尝休止。以此甚为护所委任。后以其朝之旧齿,欲以衣锦荣之,乃授陕州刺史,进爵隆山郡公,增邑并前二千户。迁本寒微,不为时辈所重,一旦刺举本州,唯以谦恭接待乡邑,人无怨者。复入为司录,转工部中大夫,历军司马,迁小司空。自天和已后,迁以年老,委任稍衰。及护诛,犹除名。建德末,卒于家,时年七十八。子恕,位至仪同三司、伏夷镇将、平寇县伯。
护所委信者,又有朔方边平,位至大将军、军司马、护府司马。护败,亦除名。
史臣曰:仲尼有言:“可与适道,未可与权。”夫道者,率礼之谓也;权者,反经之谓也。率礼由乎正理,易以成佐世之功;反经系乎非常,难以定匡时之业。
故得其人则治,伊尹放太甲,周旦相孺子是也;不得其人则乱,新都迁汉鼎,晋氏倾魏族是也。是以先王明上下之序,圣人重君臣之分。委质同于股肱,受爵均其休戚。当其亲受顾托,位居宰衡,虽复承利剑,临沸鼎,不足以慑其虑;据帝图,君海内,不足以回其心。若斯人者,固以功与山岳争其高,名与穹壤齐其久矣。有周受命之始,宇文护实预艰难。及太祖崩殂,诸子冲幼,群公怀等夷之志,天下有去就之心。卒能变魏为周,俾危获乂者,护之力也。向使加之以礼让,继之以忠贞,桐宫有悔过之期,未央终天年之数,则前史所载,焉足以道哉。然护寡于学术,昵近群小,威福在己,征伐自出。有人臣无君之心,为人主不堪之事。
忠孝大节也,违之而不疑;废弑至逆也,行之而无悔。终于身首横分,妻孥为戮,不亦宜乎。
卷十二 列传第四
◎齐炀王宪(子贵 质)
齐炀王宪,字毗贺突,太祖第五子也。性通敏,有度量,虽在童龀,而神彩嶷然。初封涪城县公。少与高祖俱受《诗》、《传》,咸综机要,得其指归。太祖尝赐诸子良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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