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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的时候,唐希丝毫不意外地瞥见一个头发蓬乱、戴着黑色粗框眼镜,正端坐在最后排的角落里埋头看书的男生的影子。
他是一名插班生,学期过了将近一半才转来。在学校里他几乎不怎么说话,也没什么朋友,总是独来独往,平凡得让人几乎想不起他的存在,更别提记住他的名字。班上若有什么活动必须加上他的话,都是以”独行侠”代指,甚至连老师也是这么称呼他。
唐希花了足足一个月才搞清楚他的名字,还是在一次随堂测试之后。
当时她自告奋勇地帮教授拿答卷,翻了半天才找到他的卷子,上面赫然写着他的中文名字——沈却。
他没有英文名。
这在异国学校里算是一件奇(霸气书库…提供下载…87book)怪的事。一般来说,一个人到国外念书都会预先为自己取个外文名,既方便人记忆,也便于拉近和当地人的距离。
但是沈却从没提过自己的英文名,像是刻意让人记不住他的名字似的。毕竟对于以英语为母语的人而言,中文名既拗口也难写难记。
这种行为若是换作其他人表现出来,或许会被认为是有个性、耍酷,但对于沈却本人,只会让人觉得他性格古怪、难以亲近。
毕竟无论从他的长相气质、着装打扮还是行为举止,都给人木讷呆板、书呆子气十足的印象,一丝一毫也嗅不出他有一点耍酷的迹象,或者本钱。
按道理来说,这样的人应该吸引不了旁人的注意才对。事实上,班上的同学也确实没什么人有特别留意过他。
除了唐希。
几乎是从沈却刚来这个班的第一天,她就对这个面对老师的询问支支吾吾答不上话来的笨拙男生产生了好奇。怎么会有这么羞怯腼腆的男生跟人交流对他而言似乎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不是手足无措就是满脸通红,等他完整地把自己想表达的意思说出来,感觉上就像刚完成一件耗时费力的巨大工程。
跟这样的人打交道无疑需要很大的耐心,因此他才来一天,教授、同学都对他敬而远之。常言道”时间应该花在有价值的人事物上面”,像他这样一个既没什么突出特长,又没什么雄厚背景的二愣子,谁会和他交朋友甚至连多看他一眼都懒。
但唐希偏偏从小到大就对这种平凡到近乎被人歧视的人有好感。也许是跟这样的人相处很温馨,很有归属感,她身边的朋友几乎都是这种类型。
对于这一点,她的母亲却一直都无法理解。在唐仙妮看来,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她的女儿无论才貌学识、家庭环境都算得上是上上之选,理应跟那些同样优秀杰出的精英分子,或者说某一领域的风云人物结交往来,可唐希却摆明了对那种人毫无兴趣,固执地只肯跟她认定的朋友来往。
为了这件事,唐仙妮几乎每跟她联络一次都会唠叨她一次,说什么一个人的成就取决于他周边朋友的发展水平,平凡狭窄的交际圈只会埋没她等等诸如此类的话,说得她耳朵都快长茧,每次接到母亲的来电就叫苦不迭。
唐希不是不明白母亲的苦心和对她的期盼,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和生活方式,像她就觉得做个不被人注意的普通人很好、很快乐,她不想改变。
从小到大她已经看多了母亲、以及她那一群同属一个交际圈的名人在人前人后所表现出来的截然不同的面貌。她始终无法理解他们是如何办到的——人前优雅高贵、风光无限,完美到无懈可击;人后则肆无忌惮、任性妄为甚至放浪形骸。即使面对同一个人,他们也可以在不同的场合待之以不同的态度,反差之大令人瞠目结舌。
也许表里不一、口不对心已经是每位公众人物的职业本能,也许在社会大众面前维持完美形象本身就是一种公众需要,但她实在无法适应跟这样的人打交道、做朋友,倒不是嫌他们虚伪,只是觉得寂寞。做名人其实有很多不自由,做名人的朋友要有迁就与作陪衬的心理准备,她自认不能接受这种相处模式,更不是当名人的料,所以从小至今她一直安于做个不受人关注的平常人,也坚持着自己的择友原则。
或许正是由于这一点,她才会选择远渡重洋,只身一人来美国念书、生活,甚至读完了大学又接着读硕士,还打算读博士。她不是不清楚母亲对她的疼爱和牵挂,可是爱一个人容易相处却很难,这一点对哪种情感都适用。既然她无法认同母亲的生活模式,也不可能改变这一点,何不干脆些离开去追求自己的天空
难舍、失落肯定是有的,不过很多时候爱放在心底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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