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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二处二科科长雷天元同志、警卫组组长漆玉麟同志、第二看守所所长李磊同志、本区行动组组长熊祥同志等,研究商讨乃于本(11)月7日先赴造时场实地勘察并即研究执行技术问题,谨将研商结果与意见分呈于后:
一、执行主官拟由本区二处二课、科长共同负责主持。
二、执行地点经实地勘察结果拟以造时场山后岚垭(即前本局电信总台)为最适宜,该地区无人居住,仅有卫兵二人,事前可先调离,由挖坑组人员驻守,以保机密。
三、执行工具拟用手枪予以击毙。
四、执行时间拟于挖坑工作完成后之次日开始执行。为便利拍照起见仍以白天执行为宜。
五、执行布置与准备:
1.拟设挖坑组,由警卫组派警卫六名,本区派警卫二名,以出公差名义携带行李,事前不告知其任务与地点,由熊组长祥偕事务员易大清率领,赴指定地点开始掘坑工作。在工作期与外界隔离,食宿由区负担,膳食由易大清同志负责办理(购炭米自办)。挖坑三个,每一方丈宽,二丈深,预计二日至三日完成。
2.拟设执行组,派熊组长负责,以本区行动组六人、警卫组二人担任执行。
3.摄影工作拟由张法官界担任,为免照坏慎重起见,借备相机两部,并购备胶片,每机对匪尸连拍两次,以免冲洗不清之虞。
4.拟分三批执行,以10人为一批,于一日内完成密裁任务。
5.拟请发购置挖坑工具、相机、胶片、膳食等费用等五百元,并拨卡车一辆,事后报销。
6.拟于工作毕后,会同二处签请核给奖金。
六、执行步骤,拟以新设立第三看守所名义将第二看守所移解三所借以掩护,免在押犯人骚动,于提解时,由张法官界、李所长磊讯明正身制作笔录并签名后提至刑场枪毙,并由主官莅场验明无讹,于尸身标识姓名摄成照片后由掘坑组掩埋,又于执行时其警戒由挖坑组担任,掩埋时由执行组担任警戒,事毕报备。
七、执行时之受刑名单由二处二科造册办理。
八、拟执行时地报台局备查,执行完毕检具照片名册报台局核备。
……
这份“密裁令”上可以看出毛人凤、徐远举等刽子手们在屠杀共产党人方面表现出何等冷血,又何等周密,他们甚至连杀人后如何分发奖金等问题都考虑得如此详细。据徐远举后来的交代材料上讲,毛人凤还非常“周到”地安排这些参加杀害共产党人的刽子手们一旦完成任务后,可直接派飞机送到台湾,以免被人民解放军捕捉后受到人民的严惩。这也使得那些沾满革命烈士鲜血的刽子手们少了后顾之忧,所以一旦接受任务后,表现得异常残暴,完全丧失人性。其实在对付共产党人方面,国民党反动派们从来都是残忍的,犹如畜牲一般,无半点儿人性。
“齐亮、王敏、杨虞裳、蒋可然、何忠发……还有李青林、江竹筠,你们统统出来吧!”
“快快,张文端、李群、左国政……报到名字的都出来!”
晚饭前夕,突然几辆吉普车驶进渣滓洞后,荷枪实弹的特务们在院子里像疯狗似的叫嚷起来。
“为什么?你们想干什么?”渣滓洞顿时气氛异常紧张,楼上楼下的十几个囚室里的共产党人一见情况不对,便纷纷簇拥到牢房门口,愤怒的责问声时起彼伏。
“不许嚷!不许嚷了!”敌特看守和前来执行的刽子手们赶忙掩饰道:“他们是转移到另一个看守所,履行公务,没什么大不了的!”可这样的谎言骗不了谁,更何况是渣滓洞这些已经有了丰富监狱斗争经验的革命同志们。于是,多数被点到名的“囚犯”们,都作好了最后的准备,他们知道等待他们的将是敌人的子弹和生命的结束。
“把你们的行李收拾好一起带走。动作快一点啊!”特务在这样喊着,可从牢房里走出来的革命同志几乎没有人带着自己行李——其实他们(她们)本来就没有什么东西可带的。
“这张手巾,它沾满了我受蒋匪酷刑的鲜血,亲爱的同志们,你们如果有人将来幸而出狱,就请设法交给我的一位弟弟叫蒋怀勤,让他永远记住这阶级仇,民族恨,让他跟着共产党,革命到底!”楼上六室里,34岁的中心县委书记蒋可然同志双手捧着一块透着紫色血迹的手巾,交给了同室的难友。同时又把身上的一件外衣,连同被盖,甚至连头上戴的一顶布帽都交给了同室的同志们,然后昂着头,无所畏惧地走出牢房,像去参加一场新的战斗。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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