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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天,他去了程府。
却没有想到,竟然会遇见她。
她慌慌张张的,犹如一只小鹿般的从屋子里跑了出来,正好撞在了他的身上。
不等他伸出手,她便已经自己站稳了身子,他看着她羞红的一张小脸,长长的睫毛如同温柔的蝶翼,正在轻颤着,令他的心,怦然一动。
“不好意思,很抱歉。”她甚至没有抬头去看他一眼,只低眸道着歉。(参见第三十二章,沈建安)
他压下眼底的波涛汹涌,只定定的说了俩个字;“没事。”或许只有他自己才发觉,他的声音已经低沉的不成样子。
他看着程太太将她从自己身边带走,他微微侧过身子,为她们让路,眼眸淡淡的从她姣好柔美的侧脸上划过。
他见过她那么多次,而她呢?这一次,又可否让自己在她的心底哪怕留下一点点的痕迹?哪怕是一点点,也好啊。。。。。
他自欺欺人,眉宇间是浓浓的苦涩。
席间,他一眼便瞧出那名动天下的东北大帅,对她竟是含了心思。他压下心里的种种思绪,那一刹那,却是烦闷极了。他从没想到,也不曾知道,究竟是何时,她竟与郑北辰相识?
他看着那男人亲手为她端了一碗汤,(参见第三十三章,宴上风波)那一刻,他心里一窒。
他的拳头,在众人看不到的地方,悄悄握紧。
他抬眸,看向坐在首座上的那个男子,他并未放过男人眼底一闪而过的宠溺与怜惜,他说不出心里是何滋味,他掩下了眼眸,将手中的酒,一饮而尽。
忍得越久,越对那虚幻的贪恋绝望,明明知道即将永远失却,却只能眼睁睁看着,无能为力,无法自拨,连他自己也不知道哪一天会再也欺瞒不下去,最终会爆发。
总归是得不到,其实早已明知,那样清清楚楚,所以绝望。
以前是没有资格,往后,她的身边有了那天神一般的男人,他更是没有了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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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是叶小姐。”
随从的声音响在耳边。
“跟上去。”他睁开眼睛,便看见一身青色大衣的她,从医院里走了出来。
当她在街边晕倒的时候,他从车里冲了出来,将她抱了起来。
是他的错,是他疏忽了,他竟然直到今天才知道她母亲重病住院,而她,早已是疲于奔命,一张巴掌大的小脸此时简直没有一点血色。
“妍妍——”他轻轻的吐出俩个字。
那一种柔软和香气刹那间让他身体里每一根神经都觉醒了过来,他失控一般的将她紧紧的抱在了怀里。
“当年的小丫头,如今都长这么大了。”他自己都不知道,他在笑,他的眼睛里,是温柔的令人心醉的光芒。(参见第四十五章,何处觅东床,北平有郑郎)
他将她送到了自己的私宅,他命人将她身上的一个蝴蝶发卡送到了郑北辰手中,若郑北辰对她真心,自是可以一眼便看出这枚发卡属于她。
就好像,他。
结果如他所料,郑北辰对她,果真算得上情真意切。
他再也无话可说。
从来竟是一败涂地。
从见到她的那一天起。
已经注定他会败得没有半分余地。
如果命运真的可以选择重新开始,他宁可永远也不曾遇上她。
他宁愿那一年,冻死,或者饿死在她家门口,也不愿意在遇上她。
她是一颗流星,在相遇的刹那照亮他的整个生命,然后用余生所有,只能仰望她无情划落,远去在永不可企及的天幕。
番外之澹澹衫儿薄薄罗,轻颦双黛螺(陶黛龄番外)
我叫陶黛龄,我是一个戏子。
自然,去当戏子的女孩子都不会是好人家的闺女。我也不例外,我父亲是个大烟鬼,为了那些令人欲仙欲死的烟土,他把我卖到了戏班子,跟着师傅学艺。
儿时年纪小,不懂事,此时想起来,我倒真的要感谢他,最起码,他没有将我卖到青楼。谁都知道,那里的价格会更高一点。
这一学就是十年,从六岁,一直到了如今的十六岁。
学艺的这十年,我已经记不清挨了师傅多少顿毒打。鞭子,板子,什么都挨过。皮开肉绽根本就是家常便饭,至于背不好戏文,练不好功那就要忍饥挨饿,更是数不胜数。小时候经常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