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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撒谎的人应该下地狱。所以我从家里跑走了,一头扎进南美闯荡,口袋里没有一分钱,嘴上一个西班牙语单词也不会说,而且也没有一点糊口的本事,只有白净的双手和大把花钱的习惯。结果自然是一交跌进了真正的地狱,使我不再想象虚无缥缈的地狱是个什么模样。这一交跌得太深了——等到杜普雷兹探险队过来,把我拉了出去时,正好是过了五年。”
“五年。噢,真是可怕!你没有朋友吗?”
“朋友!我——”他突然冲她恶狠狠地说道,“我从来就没有朋友!”
随后他好像对自己的冲动有点不好意思,赶紧接着往下说:“你不必把这太当真,我敢说我把那些事情描绘得一团漆黑,事实上最初的一年半并不那么糟糕。我那时年轻力壮,我一直混得相当不错,直到那个拉斯加人在我的身上留下了他的记号。但是在那以后,我就不能干活了。如果运用得当,火钳这件有用的工具倒是挺好的。没人愿意雇用一个残废。”
“你做什么工作呢?”
“能做什么就做什么。有一段时间我靠打零工为生,是为甘蔗园里的那些奴隶干活,取点什么,拿点什么,以及诸如此类的事情。可是不行,那些监工总是把我赶走。我腿瘸走不快,而且我也搬不了重东西。后来我的伤口老是发炎,要不就是得些稀奇古怪的病。
“过了一段时间我去了银矿,试图在那里找到活干。但是一无所获。矿主认为收留我这样的人简直就是笑话,至于那些矿工,他们揍起我来真下狠心。”
“为什么呢?”
“噢,我想是人类的本性吧。他们看见我只有一只手可以还击。我终于忍受不住,然后漫无目标地流浪四方。就那么瞎走呗,指望奇迹能够发生。”
“徒步吗?靠着那只瘸脚?”
他抬起了头,突然喘了一口气。那副模样怪可怜的。
“我——我当时饿着肚子啊。”他说。
她略微转过头去,用一只手托住下巴。沉默片刻之后,他又开口说话。他在说话时声音越来越低。
“呃,我走啊走啊,直到走得快让我发疯,还是什么也没有。我到了厄瓜多尔境内,那里的情况更糟。有时我补点碎铜烂铁——我是一个相当不错的补锅匠——或者帮人跑跑腿,或者打扫猪圈。有时我——噢,我根本就不知道干些什么。后来终于有一天——”
那只纤瘦、棕色的手握成了拳头,突然一拍桌子。琼玛抬起头来,关切地望着他。他的脸颊对着她,她可以看见他太阳穴上的一根血管就像一只铁锤,迅速而又不规则地敲击着。她弯腰向前,把手轻轻地放在他的胳膊上。
“别再讲下去了,这事谈起来都让人觉得可怕。”
他带着怀疑的目光凝视着那只手,摇了摇头,然后从容不迫,接着说道:“后来有一天,我遇到了一个走江湖的杂耍班子。你记得那天傍晚见到的那个杂耍班子吧。呃,跟那差不多,只是更加粗俗,更加下贱。那个杂耍班子在路旁搭起帐篷过夜,我走到他们的帐篷跟前乞讨。呃,天气很热,我饿得要命,所以——我昏倒在帐篷门口,就像一个束胸的寄宿女生。所以他们把我弄了进去,给了我白兰地,还有吃的等等。后来——第二天早晨——他们对我提出——”
又是一阵沉默。
“他们想找一个驼子,或者某个怪物,可以让孩子们对他投扔桔子皮和香蕉皮——找个让他们哈哈大笑的东西——那天晚上你看见过那个小丑——呃,那一行我干了两年。
“呃,我学会了各种把戏。我还没那么畸形,但是他们有办法,给我做了一个驼背,并且充分利用这只脚和这只胳膊——而且那里的人们并不挑剔,他们很容易就能得到满足,只要他们有个活人可以糟蹋就行——那套傻瓜装束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唯一的麻烦是我经常生病,不能表演。有时,如果班主发了脾气,我的那些旧伤发作时,他也会坚持让我进场表演。
而且我相信人们最喜欢那些晚上的演出。我记得有一次,演出进行到了一半时,我疼昏过去了——在我醒来以后,那些观众围到我的身边——踢我,骂我,砸我——”
“别说了!我再也受不了啦!看在上帝的份上,别说了!”
她站了起来,双手捂住了耳朵。他打住了话头,抬头看见她眼里的泪水。
“我真该死,我真是一个白痴!”他小声说道。
她走到屋子的那头,站在那里冲窗外看了一会儿。当她转过身时,牛虻又靠在桌上,一只手蒙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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