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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尽有苍绿,可是非常的美。
为她这句话,我知道,这场邂逅,是人生至美。
我也知道,人生如此之长,我还会不停地邂逅,但最美的,应该是邂逅自己,因为,只有自己最懂得自己,要什么,不要什么。
艳俗的心
更新时间2009…7…3 14:50:52 字数:1585
张爱玲说她喜欢听市声,非得听见电车响才睡得着觉。我觉得这句话极其可爱,可爱到了诗意的地步。
一个人,没有烟火的心,不做艳俗的人,怎么可能快乐?
我们每天呤诗作画红袖添香么?每天不食人间烟火么?每天陶醉在想象中的爱情中生活么?当然不。我们每天活色生香地活着,想着红烧鸡翅的好和麻辣粉鱼肠汤的香,还想着丝绸店里那块布,如何做成一条曼妙的裙子?
我承认我有一颗艳俗的心。
俗到愿意和女友满街乱逛,已经买了够多衣服了还要转着小店问人家,这个多少钱,哪个多少钱?不停地打价还价。我觉得如果买东西不还价就少了很多趣味,哪怕还下去一块两块,心里是安慰的。
我的女友和我的理论是一样的,她说,直接就拿钱的,一是智商有问题,二是在表现自己多有钱。这两者,都没有什么劲。
我另一个女友说,我从来去燕莎塞特买衣服,这句话很吓人,也很让人有恐惧感。总之,我觉得她没有烟火气,我更愿意去那些有品味的小店,一件一件去淘衣服,然后去凉皮摊,酸辣粉摊上吃两块钱一碗的凉皮,总之,这是件有趣味的事情虽然难免被人骂恶俗。
另一个俗的地方表现在吃上。
如果有人问我,想去哪哪吗?我第一句话大抵相同,那里有什么好吃的?我对吃的兴趣之大让很多人不理解,后来我说,如果一个人,连吃这件事情都可以凑合,都觉得没什么意思,那么人生还有什么有意思?至少,温饱才能思*吧。
所以,很多时候我到了一个城市,会满大街找当地的小吃,没有吃过的一定要吃一遍,那种趣味,怕是一生的追求了。
我最俗的一件事情发生在今年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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