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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第2/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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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顺着嘴角滴落,我惊恐的要撬开她的嘴,却被狠狠地咬了一口,她死寂的表情定格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他甚至没有多看一眼,便差人置办了棺木,又回去女人堆里。

那一刻,我恨他,恨他无情无义,也恨我自己。

几年未归的姨母苏忧回了庄里,带走了母亲的骸骨,她长得很像母亲,更年轻,更漂亮,我看到父亲眼里的欲望和爱恋,火一般,我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

姨母无视那种目光,只是冷冰冰道:“要不要跟我走?”

我厌倦了这种压抑虚伪的生活,我带着桑休跟着姨母离开了慕容山庄,改姓公孙。

我办了个戏班,开始游历,见识了无数的人和事,不知道为什么,我开始有意无意的模仿父亲的那种风流倜傥,对着每个人都能流利的说出恰如其分的甜言蜜语,原来人真的是容易满足的生物,尤其是女人,随意一个微笑就能瓦解她们的戒心,就像山庄里那些女人,肤浅而虚荣。

我喜欢看她们为我争风吃醋,只有这样,我才能感受到自己真实的存在,我不相信什么爱情,当年父亲定名挽秋山,昭示对妻子的深爱,可是到头来不过是挽留了一具行尸走肉,一抹怨恨孤魂。

桑休总是缠着我说那个字,我觉得恶心。

女人总是希望用爱去束缚男人,而到头来不过束缚了自己,一如我的母亲。

直到我遇到那个叫司马旌千的女孩子。

我第一次看到她,她坐在码头边,抱着一只狗,蓬头垢面,衣衫褴褛,身形瘦弱娇小,仿佛一阵风就能刮跑,只是那双眼睛,半眯着慵懒的看着江面,好像什么事情都无所谓,一个奇怪的小乞丐,于是我很好奇,却见她手上伤痕累累,衣服上还有些血迹,突然觉得很愤怒。

她见我帮她抱扎伤口,一瞬间的疑惑抬头看我,我愣了半晌,这不像是一个十几岁少女应该有的眼神,仿佛历经无数沧桑疲惫而彷徨,她突然低头靠着我的手开始哭泣,我只觉得那感觉很悲伤,那一刻,我决定无论如何都不能抛下她。

我以为不过捡了一个小丫头,她清秀无害,沉默寡言,放在舞台上都能被人遗忘,我依然放浪形骸的生活,逗逗女孩子,排排戏,偶尔跑去和阿星说两句,但是她总是很防备的样子,让我觉得很奇怪,难道我的长的不好看?

后来我开始观察她,发现她不是防备我,而是防备所有人,或者说她在刻意保持一个距离,对每个人微笑,讨好独醉她们,小心翼翼,不多说一句话,也不多管闲事,偶尔露出一种不符年龄的眼神,欣赏着每个人的表演,是的,这种目光让我觉得自己似乎在演戏,而她,是个旁观者。而每当我露出怀疑目光的时候,她又不着痕迹,诚惶诚恐的作出谦卑的小丫头模样,仿佛刚才的都是错觉。

真正开始注意到她是因为无名,我没有想到这个让人记不住的女孩子竟然能做出如此别致而漂亮的衣服,无名是个高傲的人,我尊敬他并不完全因为姨母的原因,而是他身上有种武林高手才有的气势,这种气势让他远离了所有妄图接近他的人,他的注意力永远只在衣服上,所以千面戏班会出名,他功不可没。

于是旌千成了无名的徒弟,不过由我看来,她没有太多的选择,至少比起厨房可有可无的丫头来说,这个身份能让她更好的生活,她开始努力做衣服,用那些废弃的边边角角,像指尖有仙法一样,变幻出让人惊叹的美丽。

她和胭脂那天在船舱的表演推翻了我对她所有的看法,我怀疑,震惊,然后陷落,一个小乞丐绝不可能有这样的才艺,她到底是谁,我已经不想知道,也许是不敢,我只在意她站在舞台上挥斥方遒的洒脱,亦男亦女,演绎着无数小人物的爱情。

她成功了,有钱有名,甚至可以点石成金,可依然那副小丫头的模样,懒散顺从,恣意而为,见到我毕恭毕敬的叫“公孙少爷”,然后留下少的可怜的银子,把赚来的钱都交给戏班,我知道,她在还债,因为我救了她,可是她这样做我不喜欢,我并不缺钱,这让我觉得她在做好准备突然不见了。

我开始嫉妒无名,至少她还愿意和无名斗嘴,甚至是欧弟那只狗也可以轻易掠夺她的微笑,我开始发挥自己风流溯月的本性,靠近她,逗她说话。

她不会像其他女孩子那样害羞或者受宠若惊,只是了然清明的坦然,无所谓突如其来的好处或者坏处,微笑,傻笑,狂笑,淑女的笑,放肆的笑,有时候我很奇怪怎么会有这样一个女孩子,写出的戏本缠绵悱恻,绵延如初春细雨,而自己的情绪却像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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