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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用家什能搬走的搬走,不能搬走的砸个稀巴烂。萧素莲当然也席卷平日积蓄的金银钿软,逃回娘家慢慢享受去了。仅留下一个空壳子给邵竹君处置。
第三十八章 奇冤从天降 百口难分辩(2)
胳膊拧不过大腿,邵竹君不管自家有理没理,只有低头讨饶的份儿了。如果继续逞强,只怕邵家的地皮也会被萧素莲的娘家人席卷一空。
耀武扬威杀回头的萧素莲当然不会给邵竹君好果子吃,邵竹君必须把她当成唐朝武太后般捧在手心,听从她的懿旨调遣,否则夫妇俩绝无可能共处一屋檐下。这样,邵竹君与萧素莲的关系愈加恶劣,闹得势如水火。
南京知府贺知文眼见邵竹君左邻右舍七嘴八舌猜测、罗列邵竹君可能杀妻的理由,贺知文不知听谁的好,颇有点不知所措的意思。
邵竹君对众邻指证与妻子不和的事实并不抵赖,承认确有其事,但否认自己人是杀人凶手。
贺知文叫来殓尸仵作问话,仵作说女尸并无其他伤痕,伤在脖颈,显然是被人一刀断头毙命,杀人犯应该是个精通武艺且擅长剑术的武林高手。
众人闻言一齐满腹狐疑望向邵竹君,并盯着他的佩剑呆看,似乎是想从他身上寻求答案。邵竹君见众人起疑,立即解下宝剑呈堂验证。那把宝剑寒光闪闪,十分锃亮耀眼,并没有血污痕迹。邵竹君担忧众人不明白他的意思,又郑重其事地解释道:“宋慈的《洗冤录》有云,凡切割荤腥的刀具,纵然洗刷干净,表面看不出任何痕迹来,但腥气仍蕴藏在剑隙中,无法完全消除。如今堂前阶下苍蝇甚多,此货乃追腥逐臭之辈。如果我的宝剑杀过人,苍蝇肯定会在我的宝剑停留。”邵竹君把去鞘的宝剑放到衙门的石阶下面,半晌不见有苍蝇在宝剑锋刃上停留。也就是说,邵竹君佩带的宝剑未杀过人。
邵竹君还剑入鞘,又向贺知府和众乡邻说出自己对此案的看法:“大家都瞎猜我可能谋杀妻子,你们的这样想有你们的理由。但我没有在家谋杀自己的妻子,须知用刀杀人,一刀断头,人头滚落地上刹那间,死者颈上鲜血将如山洪怒喷而出,飞溅丈余多高,象暴雨落下,血污可把墙壁或地面涂染得斑驳陆离。如今我家厅堂,只有伏尸处有一滩血迹。我家显而易见不是第一现场,而是有人把这女人杀死之后移尸至我家嫁祸栽赃陷害我。没有人头,我可不敢冒认这无头女尸便是我妻子。求贺大人不要惑于浮议,明察公断。”
众邻面面相觑,不知所云。
外行人看热闹,内行人看门道。贺知文听过邵竹君分辩,认为他说的不无道理。如果邵竹君家不是第一现场,邵竹君不至于傻到在外面杀了人,还把尸体背回家吧?这未免太匪夷所思,更不合情理了。贺知文很了解邵竹君的脾气禀性,此人一向办事严谨,奉公守法,不会为争一口闲气而谋杀自己的妻子。凭众人胡猜和一具无头女尸便推定邵竹君谋杀妻子,这结论未免草率仓促。此案疑点甚多,比如邵家不是第一谋杀现场,这一点可以从血迹的散布规律推断出来;其二是没有人头,这尸身就不能确定是谁,这件案子就无法定性下结论了,硬说这无头女尸是邵竹君妻子也是十分可笑。
贺知文觉得这件案子太蹊跷古怪,无法定论,只得吩咐牢子把邵竹君暂扣在刑厅,等有侦查结果出来再说。按惯例,邵竹君仍然是此案第一嫌疑人,尽管邵竹君一再否认,伸辩自己没有杀人。例如他证明自己所佩宝剑并非杀人凶器的说法仍然值得怀疑,焉知此剑非彼剑,说不定邵竹君用另一把刀杀人呢!因此,邵竹君怎么分辩都是徒劳,无法摆脱嫌疑。
邵竹君眼见自己象“猪八戒照镜子,里外都不是人”。事情到了这个份上,他也无话可说,只得跟牢子到监狱中纳闷了。幸好那些牢子仍旧把他这个捕头当作上司,不曾难为他。邵竹君虽是坐在监中,却是自在轻松,没有披枷带锁,甚至是牢门也没关,只是呆在牢房中喝茶而已。
不料邵竹君的岳父萧长天以为贺知文这样做是企图替邵竹君出脱,是徇私枉法,纠集三百名同乡亲友冲击衙门示威抗议,并请来留都御史监督此案进展。要求贺知文从重从速严惩杀人凶手。端正世风,匡正纲常。
贺知文眼见民情激愤,招架不住,顿时慌了手脚。常言道“宁犯天条,莫招民怨”。激起民变,惹出事端,谁也担当不起。贺知文自咐担不起这个责任,逐把邵竹君打入死牢,催促刑厅限日破案。
刑厅对这件无头公案也束手无策,迫于压力,只能委屈邵竹君。这刑厅侦查案子的手段有限,无非是大棒伺候,打到嫌疑犯主动招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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