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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毒品。我认识了我现在的丈夫,我向他说了我的过去,但他不介意,他的宽容和爱,是从来没有人给过我的。一年后我们结婚了。婚后两个月,我怀孕了。当时我真是感谢上天对我还是很公平的。让我有了一个完整的家。生活平平淡淡,可是我很满足。但是一切是那么的短,我怀疑我是不是得了“艾滋病”。 刚认识我丈夫时,我有85斤,1�50米的身高。在这期间我就开始瘦,到我怀上孩子时我只有70斤。怀到五六个月时,我的体重开始增加,所以我觉得是我胡思乱想。我到医院去化验,医生说我们这里没有这种仪器,他还说,得这种病的人,免疫力低下,不容易怀孩子,就算是怀了,生下来也会很快夭折,他说我的身体健康,不用担心。就这样我很放心地生下了我的儿子。生下来时有5斤2两,皮肤很好,很乖也没生过病。可满月过后我就吃不下饭,怀孕时也是这样,每次就是一碗饭,我的体重也从80斤减到74斤。病也多了,开始是“|乳腺炎”,发烧到38度;后来是“流感”,也是在38度以上,打点针就好了。 本月的2、3号,我开始拉肚子,拉了两天就好了。一直到15号下午,我在沙发上睡觉,醒来时有些头痛,我吃了一包头痛粉就去睡觉,到了晚上我发冷。用体温计一量烧到了38�5度,同时拉肚子。第二天烧退了,但是头晕、四肢无力、盗汗和拉肚子、吃不下饭,呕吐。第三天要好些,头不晕也有些力气了,就是脸烫得红红的,盗汗、拉肚子。我看过书,我觉得我的情况和上面的差不多,高老师我真的好害怕,所以现在我只能求您教教我该怎么做。我真的很痛苦,很想去死,可是我舍不得我的孩子,他才五个月大啊! 请帮帮我。 不幸的人:某某 2003年7月17日 从以上一封信给我们的启示:青年人不懂性乱的危害,与“三陪女”鬼混染上性病是无可非议的,“三陪女”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活跃在都市、乡镇一些歌舞厅、夜总会、美容店、洗脚城、桑拿浴的各种包厢里。她们业务收入十分可观,但患性病的人也多起来了,她们的“富裕”与性病是相辅相成的,这些人却不知在这背后会传播多少性病。 一个美容厅的女老板告诉我,她雇用20多名“小姐”,每月收入数百万元,我问她何人光顾,女老板说:“多数是机关干部……”,我说:“机关干部哪有这么多钱?”女老板说:“我给他们开酒店的就餐发票,够便宜了,他们何乐而不为……”。她又说:我们的口号是“把书记们的灵魂腐烂;把处长以上(包括处长)的思想搞乱;把科长以下(包括科长)的家庭拆散;我们的年收入占当地财政的一半,让大腕大款一起完蛋,当然包括染上性病的‘完蛋’。” 性病主要指通过性接触而传播的一组传染病。不洁性茭是性病的主要传播途径,妓女、暗娼是最大的传染源!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三陪女”日趋活跃,成了一种“时髦事物”,人们忘记了她们是最大性病传播源,以致各种性病从沿海到内地,从城市往农村扩散,且以淋病、尖锐湿疣、非淋病性尿道炎、梅毒四种疾病居多,占全部性病人数的90%以上,梅毒近4年来上升20倍,先天性梅毒儿患者有之,后天性梅毒的大款大腕患者更是不少。笔者目睹的一例梅毒性死胎,正是一个富婆所生。 淋病居性病的首位,是梅毒的6倍,婴幼儿感染者更是不计其数。笔者在某幼儿园,发现一四岁幼女感染了淋病,而又因误诊误治造成了耐药。追其原因,患女的幼儿园阿姨是舞厅常客,患有淋病,由她传播给周围十几位小朋友;尖锐湿疣发病更普遍。笔者近年来多次发现一些官太太或大富婆们染病给无辜的婴幼儿。  '返回目录'  
4控制性病 齐抓共管(2)
笔者见过一例三岁幼女,患上了尖锐湿疣,并感染、化脓、出血,十分痛苦。检查发现她们家4口人,除60多岁的祖母之外,其余3人均患此病,问其原因,乃其父嫖娼引起;另—例19岁的卖淫女子舌尖上长有黄豆大的尖锐湿疣灶,据她讲,她“接待的顾客多是干部,要求较高,这病是因‘###’传染的。” 非淋病性尿道炎,更为普遍,此病系支原体、衣原体感染,该病占感染性不好病人的50%~70%,这是笔者近5年来在临床观察统计中得出来的结论。 群众防病意识不强,加上社会上的发财风,个体游医、广告医泛滥,乱办医、办医乱,招致疫情失控;还有管理者冷漠无力;性乱、吸毒、假医、假药等,更促使性病大肆扩散。 众所周知,性病的高危人群是医务人员、宾馆服务员、汽车司机、采购员、推销员、理发师、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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