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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声不绝于耳。这样生机勃勃、吵嚷混乱的热闹场面,和他以前在公寓里的想象一模一样,就像以前国庆日时妈妈带他去看的庆典,有棉花糖,还有小丑,令他兴奋极了。
他身边到处都是不同年龄、不同身高、不同发色的孩子,他们身上不断散发出汗臭味、发蜡味,还有网球鞋和口香糖的味儿。以前每逢节假日,他的堂哥就会从加州过来,但除此之外,他再没什么机会和其他的孩子一起玩。而现在,他几乎被这些跑来跑去的同龄人包围了。
有些男生和山姆一样在棉衬衫下面穿着T恤,但他们都穿蓝色的牛仔裤和网球鞋,山姆却穿着卡其裤跟皮鞋。绝大多数的男生都留着披肩长发。
我也要把头发留长,山姆暗想。可他转念又一想——留长又能怎么样呢?要和那些人打成一片,我需要的可不光是长头发。
一个女生从山姆的轮椅旁边走过,近得山姆几乎要碰到她了。恐怕这个女生比他高多了,山姆觉得就算自己长了个子也追不上她。女生金色的长发用一条红色的手帕绑在脑后。看到她牙齿上两排闪着银光的牙套时,山姆被吓了一跳,想到珀金斯小姐曾说过有一副好牙齿是他万幸,因为戴牙套会痛得要命。
这个女生自信满满地经过他身边时,山姆想起珀金斯小姐最喜欢说的一句话:“你就是你,谁都不能跟你一样。”
山姆努力让自己相信这句话。
“斯特林以前从来没有收过残障学生。”珀金斯小姐说,“山姆,你是了不起的第一个。所以我们两个人都要有点耐心。”
那两扇绿色的大门——再走两步他们就到达斯特林初级中学了,山姆再也不想听珀金斯小姐的唠叨。他觉得这扇门是有魔力的,只要进了这道门,他就会变成一个完全不同的人,生活从此变得五光十色。
“但你肯定找不到一个比我更好的朋友。”温尼说。
“嘁……”山姆没答理他,“我才不想听你吹牛。”
一个红头发的学生帮珀金斯小姐打开了门。山姆认识他,他就是篮球场上的那个拼命三郎。山姆羡慕男生脸上的雀斑——妈妈曾告诉他,脸上有雀斑是因为太阳晒得太多——更加令他羡慕的是,这个男生手长脚长,在打篮球方面得天独厚。
珀金斯小姐对他笑了笑:“谢谢你,年轻人。”
男生没有回答,只是盯着珀金斯小姐看。
山姆注意到珀金斯小姐灰色的头发和白色的旧护士鞋。他第一次发现,如果她一直在身边,他就很难交到朋友。他突然觉得珀金斯小姐很丢脸。
然后,他想起《我的早年生活》中的一段——有一次,温尼的管家到寄宿学校去看他,他当着所有男生的面亲吻管家的脸颊。温尼的一个同学说这是他所看过的“最勇敢的行为”。
当山姆与珀金斯小姐一起穿过斯特林初级中学的走廊时,山姆答应自己:我不能受这个男生对珀金斯小姐的印象影响。我要像温尼那样勇敢。
。。
窗边的男孩 第三章(1)
114号教室。山姆看了看木门上方的大字。
一个年轻女人站在门边,她穿着浅蓝色的裙子、剪裁合身的上衣,身材像山姆的妈妈一样娇小,但是除了身材以外,她们就没有什么相同点了。她棕色的头发闪闪发亮,但是眼神黯淡无光,看上去蛮严肃的。
“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她问了他们一句。
这一定是他的老师马丁太太了。山姆的心凉了一截,因为马丁太太的声音和她的眼神一样毫无生气。
“这是山姆·戴维斯,我是阿比盖尔·珀金斯。”珀金斯小姐的声音充满了期待与喜悦。
透过角质框架的眼镜,女人细细的眉毛挑了起来。她拽着珀金斯小姐的手臂向前走了几步。
“这就是我的新学生?”马丁太太没有压低声音,山姆可以清晰地听到她说的话。
山姆提醒自己,温尼也总是不能留给别人一个好印象。珀金斯小姐重复过很多次:“当你第一次遇到温斯顿,看到的都是他的缺点,可你会把自己有生之年剩余的时间,全部用来发现他的优点……”
“没错。”珀金斯小姐回答。
山姆努力把身体挺直。
“他们告诉过我这个学生有脑性麻痹,而且他看上去更需要特殊教育。我班上已经有三十个学生了。”马丁太太抗议。
像往常一样,山姆不知道自己敏锐的听力是好事还是坏事。
“这我知道。我会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