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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早已经停在路口,大灯照着我闪了两下。
上车后他的眼睛一下就聚到塑料袋里的保温饭盒上,“这是什么?”
我把背包往后一甩,“吃的。”
“我要吃。”话刚说完,饭盒已落到他手里了。一把掀开后,他点点头,“看起来不错。”
当然不错,折腾了一个多小时呢。我一边得意一边惊悚地看他消灭着饭团和三明治——这家伙怎么这么馋,早知道就把饭盒放包里,只在手里抓两瓣大蒜,看他吃不吃。
等他吃痛快了,东西也没了一大半。我都无力吐槽了,一边收起饭盒一边问道,“你没吃早饭啊。”
他发动车子,“准确的说是从昨晚到现在,泡面太难吃了。”
我有点生气,“喂,你是不是还想住院啊?上次胃出血闹得还不够?”开了饭盒递过去,“再吃一点。”
他飞快地看了我一眼,咧嘴,“没手。”
很突兀的,我立刻就想起一句恶搞,“我还有左臂,一样可以抱你。”于是,噗地笑出声来。他狐疑的目光跟过来时,我捏着的饭团也堵到他嘴里,揶揄道,“没手有啥?有嘴就行。”
大鼓山在本市的城东,近郊的地方。早上路面宽,速度也快,不过二十来分钟就到了。大鼓山下已经聚焦了不少的人,有上山的,也有下山的。
我和林戬每人只带了瓶水就开始爬山。说是爬,可城市里哪有真正的山?在真正的登山运动者眼里,大鼓山或许不过是个小山坡罢了。但对于我这样的运动废柴来说,就这么个小土坡也把我整得够呛。还没到半山腰呢,人就喘得不行。只差没学旺财,把舌头吐出来滴汗。
林戬对于我这废物一般的运动神经表示叹为观止,目光鄙夷地,“体力真差,你到底有多久没运动了?”
我一边弯腰喘气,一边摇头,“我就是……就是,就是对爬山不太行。”伸出手指比划了一下,“我一般,一般只爬楼梯,一天两趟……两趟到四趟。”
这下不光是目光,他连口气都鄙夷起来,“郝炯,我没记错的话,你是住三楼吧。”
我边抹汗边点头,“嗯,是在三楼。”
好么,人家直接转身,扔下一句,“真好意思啊。”
胖子爬山的痛苦是爬一段路就得休息下,其中这‘一段路’得视由那胖子的体重来定,一般来说是成反比的。
像我这样的轻度小胖胖,爬上两段绕山阶就得歇歇了。好在昨天是下过雨的,天气很凉爽,所以也没出太多的汗。陪登的人也比较有耐性,心情也蛮好的。我停下来的时候,他也停下来。我弯腰喘气痛苦地想下次再不爬山时,他就抬头挺腰作远眺状,好像在说,此处风景独好,值得再来。
走走停停,停停走走,就这么爬过了半山腰。此时已是七点多钟,太阳开始冒头。我把大方巾顶在脑袋上,一边嚷着好热好热一边东张西望。终于,在经过一个凉亭的时候,我再忍不住跑过去,找了块干净地儿,一屁股坐下。
林戬没留意我偷溜,往前走了一小段听不见我叽叽呱呱的声音才扭头回来找。看我像是被抽了骨头似的抱着凉亭柱子,没忍住惊叹,“你真是我见过运动神经最差的人了,难怪会长胖。” 我撩起眼皮扔给他一个白眼,一付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随便你怎么说,反正,反正我要休息一个小时。”
他挨着我坐下,拧开矿泉水瓶凑到我嘴边。半闭着眼喝了几口,我嘟哝道,“爬山太太坑爹了,腿都快断了。”
“是你锻炼不够,”他收回瓶子,“越是这样,越是得常来。”
我抱紧身边的柱子,凶狠地瞪他,“啥?还要常来?你不如一刀结果我算了。”
林戬啧了一声,“不过爬个山而已,放这种狠话作甚。如果不想爬山,还有别的运动项可选。”
“比如?”
“跑八百一千米什么的。”
“这个更坑爹!”到现在为止我的体育成绩单上跑步项还是鲜红鲜红的不及格,“你还是一刀结果我算了。”
“那游泳怎么样?”
“想骗我穿泳衣,没门儿!”
“打壁球呢。”
“太先进的运动了,不会。”
“不会可以学嘛,我教你。”
“还是不要了。”
“为什么?”
“打那玩艺,感觉好像随时会砸到脸一样。”这不是借口,这是一个土包子最直观的感觉,“挺危险的。”
林戬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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