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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阵沉默,前刑警似乎一直在思考,然后说:“洞错开……怎么会这样?再说,错开有什么不妥吗……?”
这次洁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问他:“嗯,你觉得呢?为什么不妥?”
“难道子弹并没有杀死弗兰哥吗?但是衬衫被血染红了,内衣也是。”
“衬衫和内衣,和开在身体上的洞一致?”
“对。如果他只穿衬衫和内衣的话,凶手就没有必要再开一个洞了。”
“也就是说,既然他再开了一个洞,就表示外套的洞和下面的洞错开了。是这样吗?”
“正是如此,拉莫斯先生。因此,凶手必须在外套的洞的位置再开一个洞。”
“这样啊!”老人大声地说。
“外套、衬衫、内衣。身体,都要有一贯的洞,这么一来,外套的洞就有了意义。为了准确得在外套的洞重复再开一枪,凶手便需要从极近距离射击。”洁说。
“原来如此!”
“但是光是这样还不够。因为这样会留下另一个贯穿了衬衫、内衣。身体的弹孔,但外套上没有这样的孔,因此他必须在外套的相同位置在开一枪,所以这一枪也是极近距离射击。这是不自然的极近距离射击的理由,也是尸体上开了两个弹孔,但体内却有三颗子弹的原因。”
“嗯。”前刑警沉吟着,害我又吓了一大跳。
“这样看来,似乎没有必要两枪都以四十五度的射入角射击,只要其中一个洞呈四十五度就可以了。但是开在外套上的洞,只要在显微镜下仔细观察,从纤维的破碎方向、烧焦的方式。血迹印染的方式,或许就能发现射入角度的不同。因此,为了慎重起见,两枪都用相同的角度射入。”
短暂沉默之后,退休的老刑警投降认输。
“原来如此,我甘拜下风。事情应该就像医生你说的一样,才会开了两个弹孔。我终于了解了,你的分析能力太了不起了,我向你致敬。”
“真是谢谢,拉莫斯先生。但这不过是入口而已,从这里引导出来的事情,才是更重要的。”
老人低声叹了一口气说:“啊,是嘛?接下来会怎么样呢?我已经老了,实在跟不上医生你的头脑。”
“拉莫斯先生,你应该了解事情很不自然。为什么外套的洞,和贯穿衬衫、内衣、身体的洞会错开了呢?”
“对哦,说的也是。为什么会错开呢?”
“其实最大的问题不是这个。”洁说。
“如果错开的话,别让他穿西装就好了。把弗兰哥没穿外套的尸体,丢在现场就好了。只要衬衫、内衣、身体的洞是完全贯穿的就可以了,但是凶手为什么没有这样做?”
“啊。”
“因为死者无论如何都必须穿西装,所以这么不自然的加工才会变的必要。”
“啊,对哦,确实如此。为什么?”
“你觉得是为什么?”
“不知道,我一点头绪都没有。”老人听起来完全是个手下败将。
“这里才是这整个案子的核心。”
洁似乎变得有所顾虑。也许老人已经很累了,所以并没有提出反问。
他继续说:“那是因为有人看到弗兰哥是穿着西装死的。除此之外,还有别的理由吗?因为这样,所以凶手才必须做那么牵强的事。一旦把外套脱掉,目击者会作证说这和自己看到的不一样。当然,虽然凶手动过手脚把弹孔增加成两个,但是目击者当时应该没有看得那么仔细。”
老人没讲话,大概已经没力了。
洁说:“因此我才确信,这个案子一定有目击者,只是目前消失了。”
这句话,没有人回答。
人形泥偶3
我把刀子插进切断脖子后露出的食道,拼命把它挖大。每当我把身体抬上抬下,食道的洞就会发出低音号角似的微弱声音,把留在胃里的空气吐出来。那是一股混合胃酸、未消化食物和血腥的难闻气味。
我长时间抱着恶魔全省微湿的身体,努力想要挖出他内脏的肉。这个恶魔到底要让我尝多少苦头才甘愿?他自信满满、口若悬河的长篇大论,每每都让我不禁作呕,只要听一次,接下来的两三天,心情都高兴不起来。
他身上血腥和脏器的味道,和腐烂、呈现暗红色的肉一样;明明才刚死,却发出这么强烈的臭味。因为他的身体早已经腐败了,活着却腐败,腐败了却又活着,这就是恶魔的模样。他曾经得意洋洋的长篇大论,也举行召唤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