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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已经透出薄暮的绯色了,袁大婶却像是一点也没有倦意,正兴致勃勃地研究那匹她顺手牵羊偷来的马,不只言语中满是不可置信,似乎连眼神也带着某种怪异的艳羡:“这倒是一匹难得的好马!”
结合着那袁大婶的表情与神色,再听那语气,蓦嫣敢肯定,这句话应该不是恭维,而是实实在在对那匹马的赞赏。
“不过是一匹马罢了,有多难得?”她笑吟吟地迎上去,想要参与到这话题当中,却见萧胤望向她时微微蹙起眉,那神色,似乎是提醒她少说少错,她便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
其实,这马是她当时在摄政王府的马厩里偷偷牵走的,图的只是马鞍缰绳辔头之类的齐全装备,至于是什么品种,有什么特色,她纯属一窍不通。
“小姑娘真是谦虚,大宛极品汗血的确是很难得的。”接过话头的是那袁大叔,虽然他不是一个太多话的人,但,一般情况下,只要是他妻子感兴趣的话题,他都会附和几句的。只不过,他此刻的表情看起来也是微带讶异之色:“从这匹马的鬃毛和蹄掌看来,应该还带着漠北野驹的血统,看它那桀骜的眼神,便知它定然当初是很不易驯服的。”
看样子,这夫妇两倒是对马颇有研究的专家。
蓦嫣不敢做声,只是在一旁陪笑,心里暗暗寻思着,就算她不主动说什么,那袁氏夫妇也定然会问一些让她云里雾里的问题,除非,萧胤来为她解围,否则,她迟早会暴露出马脚来的。
“小姑娘,你驯这马用了几个月?”果不其然,袁大婶一高兴起来,便开始追根究底地询问了。
“几个月?”蓦嫣故意把问题重复了一遍,求助地看着萧胤,希望他递递点子,给点提示,免得自己露出了马脚,可谁知,他只是看着她,眸光比平日更加深邃难懂,也不知是在思量什么。久久得不到提示答案,蓦嫣自己都觉得嗫嚅得有些不好意思了,便硬着头皮勉为其难地伸出一根手指,瞎说一气:“呵呵,一天不到。”
其实,也不算是瞎说,她根本就没有去驯服这马,到马厩里去偷马时,这马可安静极了,就连声响也没有发出一点,就乖乖跟着她走了。她偷到了这匹马之后,就立马骑了上去,在她的意识里,她根本分不出这四条腿的动物究竟是极品还是劣品。
“一天不到?”那厢,袁大叔扬起了眉,似乎是满眼赞赏:“看不出来,小姑娘倒真是个驯马的高手。”
蓦嫣干笑着点点头,却不知该要如何回应。
望着站在袁大叔旁边的萧胤,她突然觉得,说不定,驯服再难驯服的马,也定然比驯服眼前这个深藏不露的男人简单无数倍。事实上,她还不止一次动过一旦没食物就宰掉它打牙祭的念头。
也不知,这样不识货的念头于爱马之人而言,算不算罪大恶极?
“落儿,这小姑娘可比你厉害多了。”袁大叔继而笑着摇摇头,旁若无人地唤着袁大婶的闺名,那宠溺的神色显示出经年累月的感情积淀,使得蓦嫣羡慕不已:“想当年,那匹塞外进贡的良驹,你驯了大半年也没有驯服,最后还忿忿地让我下旨一刀宰掉,免得看见心烦。”
他似乎是在回忆着某一些陈年往事,可却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某一些未经修饰的措辞却漏了馅儿,令蓦嫣听了之后不觉大惊。
“朗哥,你又拿这事取笑我。”袁大婶也不以为意,只是略略娇嗔着回望了他一眼,明明是夫妻之间的亲昵调笑,可他们却能在外人面前也做得极其自然,一点不见矫揉造作。
蓦嫣颇有些羡慕他们的真情流露,偷偷地再回望萧胤一样,却见他并不看向自己,似乎是有意逃避她的眼光。
“袁大叔真喜欢开玩笑,像袁大婶这样气质高雅的美人,哪里用得着驯马,那马只消看她一眼,就自动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了。”心里酸酸涩涩的,她却还是勉强自己挤出笑容,同袁氏夫妇开着玩笑:“我看呀,那马是故意要和袁大嫂过不去,想引起美人的注意。”
大凡是女人,被人称赞美得颠倒众生,总是免不了得意的,那袁大婶也不能免俗。“好个伶牙俐齿地小姑娘,有趣,有趣!”她以衣袖掩住唇,笑得抿起唇,眯起眼,显出了一些自然而迷人的媚态:“这匹马有名字么?”
“呃,它叫——”这下,蓦嫣才真的有点语塞了。这马叫什么好呢?追风逐日?真是俗就一个字!憋了半天,她憋出了一个笑容,说出了一个连马也打着响鼻像是非常不满意的名字:“它叫甲壳虫。”
其实,这是多么有爱的一个名字呀,她是想借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