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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上采契后稷,中述殷周之盛,至于衽席……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礼乐自此可得而述,以备王道,成六艺。”这表明,在孔子的时代,《诗经》的音乐已发生散失错乱的现象,孔子对此作了修定工作,使之合于古乐的原状。他还用《诗经》教育学生,经常同他们讨论关于《诗经》的问题,并加以演奏歌舞,对《诗经》的流传都起了重要作用。《礼记…经解第二十六》载:“孔子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疏通知远,《书》教也;广博易良,《乐》教也;……故《诗》之失,愚;《书》之失,诬;《乐》之失,奢;《易》之失,贼;《礼》之失,烦;《春秋》之失,乱。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而不愚,则深于《诗》者也。疏通知远而不诬,则深于《书》者也。广博易良而不奢,则深于《乐》者也。……”可见孔子对诗歌教育的重视。
孔子要求学生“诵诗三百”:“小子何莫学乎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论语…阳货第十七》)。孔子所说的“兴”即“感发意志”,是指诗歌运用比喻联想,托事于物,因物寄兴,有激发情感意志、使人奋发有为的作用;“观”是“考见得失,观风俗之盛衰”,就是说诗歌可以起到观察社会现实,认识生活,感悟哲理,了解风俗习惯,知晓国家盛衰的作用;“群”是“群居相切蹉”,即互相启发,互相砥砺,引起感情共鸣,改变轻薄妒忌的恶习,培养群体意识,就是说诗歌可以使人们交流感情,达到和谐,起到团结人的作用;“怨”是“怨刺上政”,就是说诗歌可以干预现实,批判黑暗的社会和不良的政治,即运用讽刺的形式针砭社会不合理现象,批评当权者的政治;“事父”、“事君”则是懂得伦理道德,培养忠孝观念;“多识鸟兽草木之名”,则是学习自然常识。“兴、观、群、怨”说是春秋时期孔子在文学方面的重要见解之一,全面概括了诗歌的社会作用和审美效果,也是其“诗教”的重要内容。这是我国古代最早的系统的诗歌教育理论。《毛诗序》说:“故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是孔子诗论的直接继承和发展。孔子的“兴、观、群、怨”学说奠定了中国古代儒家温柔敦厚的“诗教”传统,他整理的《诗经》成为我国诗歌教育教材的典范。
由于诗歌具有多种作用。孔子强调学习《诗》,是认为它可以培养想象力和观察力,用其中的道理修身养性,可以用于政治和社交。孔子指出:“《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因而提出了“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第八》)的见解和主张,甚至认为“不学诗,无以言”(《论语…季氏篇第十六》),“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之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论语…子路》)他指出学《诗》有两个目的:一是博通政事,能治理好国家;二是做外交使节使于四方,能做好外交工作。古代的使节出使外国时,“受命不受辞”,就是只接受使命,至于如何谈判应酬,全靠自己随机应变,独立行事,这叫做“专对”。孔子的“不学《诗》,无以言”,不是指一般人与人之间的谈话,而是外交场所的“专对”。正因为如此,在孔子私学里设有言语科,《诗》是言语科中的主要教材。孔子说:“子说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
《诗经》作为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诗歌总集,较广泛地反映了周王朝很长一个历史时期的社会生活和政治状况,其中有很多做人、做官、治国的经验教训,以及其它各方面的常识可供人参考。所以,在春秋时期,《诗经》不仅是诗歌教材,而且被看作政治教科书,其中的篇章辞句,在当时上层社会的交往中也经常被引用。尤其是在诸侯国之间的一些外交场合中,各国外交人员为了含蓄文雅地表达自己的意见,更是经常吟诵《诗经》来对答。《汉书…艺文志》记载:“古者诸侯卿大夫交接邻国,以微相感,当揖让之时,必称诗以喻其志,盖以别贤与不肖而观盛衰焉。”据统计,《左传》中有219处引用了《诗经》中的诗句。鲁襄公十六年,齐国派高厚参加晋国招待各国诸侯的宴会,东道主请各国使者赋诗,高厚也赋了诗,但用得不得体,惹恼了晋国君臣,结果联合与会各国一起攻打齐国。鲁襄公二十七年,齐国庆封防问鲁国,因吃饭时失礼,鲁国的叔穆子当即就赋了一篇《相鼠》,讥讽他“人而无仪,不死何为!”由此可见,在春秋时期,上层人士学习《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