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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构成重婚罪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杨柳的律师认为,杨柳再婚的时间,是法院作出宣告方然死亡判决之后,按照法律规定,他们的夫妻关系已经不存在了。在这种情况下,杨柳完全有权利选择再婚。
案件的焦点在于,杨柳申请对方然宣告死亡的程序是否合法,以及这种做法是否存在恶意。
杨柳为自己辩护说,自己从1996年起就和方然失去了联系。她说她看不到尽头,只有选择向法院申请宣告方然死亡。
而方然拿出了杨柳几年来写给自己的信,和自己从日本汇款给杨柳的凭据。这些信,曾是方然在异国艰难的黑工生涯的精神支柱;而这些寄往国内的血汗钱,现在却成了证明妻子犯重婚罪的证据。这些证据表明:至少在2000年9月,方然和杨柳还有密切的书信来往,这与法律要求的失去联系必须达到4年才可申请宣告利害关系人死亡的条款,有着太远的距离。
方然的律师提出,基于两个事实,杨柳构成了重婚罪:第一是被告杨柳恶意隐瞒原告方然与她一直保持联系的事实,向法院申请宣告方然死亡;第二是明知原告方然已经回国并且已经起诉与她离婚的情况下,仍然与他人结婚。
方然在法庭上对杨柳说:“杨柳,我永远都不会想到,我们的重逢会是在这样的场所。我曾经以为在东京打黑工的那些日子是我一生中最痛苦的经历,我万万没有想到,比这更加痛苦的,竟然是我为之苦苦奋斗了9年的婚姻。我付出的一切都是为了你,而你却无情地践踏了我的人格、我的人生……”
杨柳那双漠然的大眼睛终于流下了两行眼泪。那应该是内疚的泪吧,如果她的良知还没有完全泯灭。
但她始终没有对方然讲一句话。庭审结束,她仍是头也不回地走了。
2004年12月15日,北京石景山区法院作出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柳在与自诉人方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隐瞒多次收取方然汇款的事实,编造虚假事实和理由恶意申请宣告方然死亡。而且在得知方然已经回国的情况下,仍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行为已经构成重婚罪。法院一经审理判处杨柳拘役半年,缓刑一年,判决杨柳与第二任丈夫的婚姻无效。
杨柳仍然不服判决,再次提出上诉。
经过审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杨柳的上诉,维持原判。
这起案件曾经引起了很多位法律界人士和法律专家的关注。北京市律师协会的钱列扬评论说:“本案的被告人非常清楚自己的丈夫是健在的,并且每次都签收了这一笔一笔共计800万日元的汇款。从这个意义上讲,她不能说自己和丈夫完全失去了联系。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她向法院提出申请宣告丈夫死亡是带有主观恶意的行为。而从目前所看到的相关司法解释里,针对恶意宣告他人死亡还没有明确的规定。正如有些专家学者所说,这是一个法律上的空白点。但是这样恶意宣告他人死亡,确确实实带有人格上的侮辱性质,是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的。所以我觉得,有关立法部门应该注意这样的案件,可考虑立法,防止有些人通过这样的方式达到不合法的目的。”
杨柳重婚罪的服刑期满后,她向法院起诉离婚,一个月后,法院判决方然和杨柳解除婚姻关系,同时判决杨柳向方然给付15万元。
两个月后,方然收到了杨柳给付的10万元。又过了一年,在法院的强制执行下,方然收到了杨柳早应当给付的5万元。
方然和杨柳这段曲折而心酸的婚姻就此结束……
10。 岁月抹不去方然脸上的沧桑
这么多年过去了,方然在我记忆中是面容憔悴、肤色蜡黄的。后来我了解到,他在2006年年初查出了结肠癌中晚期,也就在方然历经这数场官司的时候,他已经有呕吐的症状了。2006年夏天,方然做了手术。在病痛中,他认识了一直照顾他的护士张女士。
2006年11月1日,方然和张女士举行了婚礼。我想,方然一定会感谢上帝对他的眷顾,让他找到了幸福。而在我的心中,溢满的是无限的祝福。
光阴荏苒,我因为忙于日常的采访工作,与方然的联系渐渐稀疏。我想,经历了这么多,他现在过得一定很幸福。就在我要结束这篇文稿的时候,我再一次拨通了方然的电话。
传来的却是一个出乎意料的消息。
“我又离婚了,因为我得结肠癌花了20万,等于把积蓄都花完了,所以没有钱买房子,再加上其他的因素,我们离婚了。”
我听了,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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