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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自起义兵以来,与国家除凶去害,誓愿扫清四海,削平天下;所未得者江南也。今吾有百万雄师,更赖诸公用命,何患不成功耶!收服江南之后,天下无事,便与诸公共享富贵,以乐太平!来,我先敬诸公一杯!还望诸公同心协力,助我此番一举平定江南!”说完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曹操是有感而发,而丞相敬酒,一众文武官僚自然不敢怠慢,连忙起身逊谢道:“愿得早奏凯歌!我等终身皆赖丞相福荫!”纷纷举杯谢过饮下。
曹操本就有些喝多了,这一杯下肚子更是只有更多,差不多脚底下都有些虚浮站不稳了,不过他还是不肯别人搀扶,当下就用沉重的长槊当拐杖,拄地勉强站住,却看见一群乌鸦飞过枝头,喳喳叫着往南飞去,当下不禁奇道:“怎么这乌鸦半夜三更的,居然是夤夜飞起,此乃是何缘故?”
第五十四章 突发事件
大半夜的飞几只鸟,谁知道是什么缘故呢?左右的人听丞相大人说话已经是舌头不大利索了,稍微有点头脑的人都知道,他也就是喝多了随口一问,当下一个侍从便凑趣地上前答道:“此刻丞相大宴百官,江上灯火辉煌,便犹如白昼一般,想来这些乌鸦只当是天色已明,这才成群结队起飞!”
“原来如此!”曹操闻言恍然大悟,一时间兴致大起,看了看手里家伙,这才感慨地道:“我持此槊,破黄巾、擒吕布、灭袁术、收袁绍,马踏塞北,剑指江南,纵横天下:颇不负大丈夫之志也。今对此良辰美景,甚有慷慨。吾当作歌一首,汝等可一并和之。”
曹操可是大诗人了,虽然现在已经喝多了,可兴致一来自然是文思泉涌,挡也挡不住。也不需要深思熟虑,直接拖着长槊便即吟诵道:“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惟有杜康。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皎皎如月,何时可辍?忧从中来,不可断绝!越陌度阡,枉用相存;契阔谈宴,心念旧恩。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无枝可依。山不厌高,水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全诗浑然天成,既是描写了眼前的美景,更是抒发了曹操对一统天下美好前景的展望。尤其是最后隐隐然自比周公,更是体现了曹丞相对汉室的耿耿忠心。
“好诗,好诗啊!”
“丞相此诗,当真是天人之作,千古第一啊!”
曹操吟诵完毕,一众文臣自然都是连环马屁送上。武将们虽然听不懂,但是这个时候只要是稍微有点头脑的人,都知道该怎么做,当下也不管自己是不是真的听懂了,也是一个个凑趣地上前叫好。
听着众臣的喝彩,曹操自然是心满意足了,不过偏偏什么时候,都不缺缺心眼的人。就在曹操志得意满的时候,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却是响了起来:“大军相当之际,将士用命之时,丞相何故出此不吉之言?”
“嗯?”曹操闻得此言,顿时心中不爽,醉眼朦胧之下,眯着一双小眼睛看向前去,却见说话之人乃是一个黑瘦的矮子,不是别人,却是汉室宗亲,扬州刺史刘馥,字元颍。扬州共有七郡,眼下除了江北的寿春郡和庐江郡之外,其余的五个郡都被孙权给占据了。曹操要一举平定扬州,自然是少不了要这位扬州刺史随军参谋,只是谁也没想到,他居然会在这个时候蹦出来坏曹操的兴致。
曹操心中不爽,当下开口喝问道:“元颍,吾言有何不吉?”语气已经是很有些不爽了。不想这个刘馥也不知道是脑袋天生的有些一根筋,还是今天真的喝多了,当下听曹操发问,并没有住口不说,反倒是自顾自地为之解释道:“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无枝可依。此乃不吉之言也!”
曹操被刘馥坏了兴致,本来就已经很不爽了,刘馥机灵的话,要是顺着他的意思,认个错也就是了,偏偏还在这里继续说下去,这一下曹操的心情可就更加不爽了,一看自己手边的长槊,顿时杀心一起喝道:“好你个刘元颍,居然敢败我诗兴,受死吧!”说完手中的长槊蓦地递出去,当场就刺穿了刘馥的胸膛。
“丞相,为……何,为……何杀……我?”刘馥万没料到曹操一言不合,便要杀人,勉强说完一句话,便即倒在地上。抽搐了几下,便即挂了。这位扬州刺史,也算是地方大员,居然就这么稀里糊涂的死在了曹操的长槊之下。
“哼!”曹操拔出长槊,一股热血喷了出来,把他淋了个满头是血。曹操已经是好久不用自己动手杀人了,现在闻着这血的味道,一时间居然是感觉有些陌生,甚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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