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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了,嗯。。。刚满月吧。”
噗。剩下的半碗羹汤也被他喷了:“琉黎殿下,原来。。。你是个恋婴癖啊!”
“我会等她的啊!”琉黎一脸无辜,伸出十根羊脂白玉般的指头,认真比划道:“我现在两百岁,可以先修炼两百年,修为一旦提高了,就比较经受得住时间的摧残;待满五百岁我就能日夜颠倒,选择白日行走夜里睡觉,如此更方便消磨光阴;都说鬼族一到七百岁犹如老僧入定,想来届时我也不会过于介意岁月太荒芜、寂寞太难挨。。。”
“慢、慢。”他被琉黎越说越糊涂:“你看上的究竟是何方高人哪?七百年后的事儿居然都被你计划了。。。试问琉黎殿下,七百年后除了你这个老不死的吸血鬼,任谁不是早已灰飞烟灭?”
琉黎一呆,怔怔地看着他:“特莱斯,还有你啊,你还在的啊。。。‘火之侵’乃是圣陆天地间最旺盛的自然元素,受帕特里亚火神庇佑的你,已修至火王之尊,寿命期限远胜其他各族,且每隔两百年就会有一次转世的机会。”
他看着琉黎,冷峻的脸庞浮上一抹难得的笑容,看起来份外轻松:“琉黎,我受了伤了,两百年一次的转世。。。怕是不能了。”
帕特里亚火术‘火之侵’最高阶的元神便是火王之尊,他是史上修成火王之尊的第一人,然而,越是纯始的元神越是沾不得污秽,他受妖后所创,妖气浊邪噬魂,能撑到现在已属不易。
这些,琉黎心中自是明了,但若听特莱斯亲口道来,又是另外一回事。
“两百年要来不及,就四百年好了,四百年要还来不及,六百年、八百年也可以啊。。。”琉黎的脸色微显苍白,仿佛怕被他打断似得,一鼓作气地飞快说下去:“特莱斯,我是不死之身,哪怕你一千年以后再回来也不打紧,我总是在这里的!”
时至今日,特莱斯依然记得当年那个年轻鬼王脸上清澈温暖、宛如芳草夏花的笑颜,而那一句‘哪怕你一千年以后再回来也不打紧,我总是在这里的!’犹如烧红的烙铁一般,深深印刻在他的脑海里,直至临终,挥之不去。
一千年。
真是一语成谶。
他仍记得,最后一次合上双眼的时候,旁边挤着乌压压一堆王公贵族、美妻娇妾给他送行,除不见琉黎的身影。
而在那之前,琉黎每晚都来,每晚,都能神不知鬼不觉地偷走他咳血的帕子,然后又神不知鬼不觉地换上一块一模一样的新帕子,他起初不解:“贝缇血才是你的食物,我的血你喝不了,你拿我的帕子作甚?”
琉黎一惊,立马慌慌张张地把藏有血帕的袖子掩到身后,顾左右而言他:“什么跟什么,你的帕子明明就在枕头边上,别冤枉好人。”
他立刻明白了。琉黎是不想他看见帕子上益发浓稠的黑血,正如琉黎不想听他说两百年的转世希望渺茫。
琉黎不想他死。
所以到他真死的时候,琉黎反而没来,仿佛只要没亲眼看到他死,就能固执地怀着希望,希望一定有那么一日,他会以火王之尊觉醒,归来重聚。
如今,终于,他归来了,死前曾想过身后的沧海桑田、日星月移、物是人非、时过境迁,却没想过觉醒的刹那,他竟然什么都感受不到。
只除却锥心刺骨的痛。
犹记他弥留的最后一个月里,晚上咳得凶起来彻夜无眠,他轰走了所有的仆从,只剩下一个怎么也轰不走的琉黎。有时候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说话,有时候琉黎就干坐着听他咳到天明。其中一夜,他咳得较少,精神尚可,琉黎便把一副素描给他看,他瞄了一眼,很是惊艳却故作不屑:
“比我的三夫人美些,却不如我新纳的小妾。”
琉黎听他如是说,放了一半心,喜滋滋地献宝道:“我画得不好,只能仿出我在‘神之光’幻境里看到的七分模样,但我觉得她本人应该更好看些。”
琉黎的笔墨圣陆第一,这样的美人若只得七分,她本人又该是如何风华绝代?
“原来你恋上的,竟是传闻中的圣玫瑰公主,你的眼角还真不是一般的高啊。”见琉黎一脸痴迷的样子,他禁不住打趣道:“但你可有想过,万一圣皇算错了,万一圣陆世世太平,妖孽根除绝迹,圣玫瑰公主未能降临圣陆,你预备怎办?”
他只是随口玩笑,琉黎却当了真,一脸惊恐,说话都有点结巴了:“不、不会吧。。。圣皇料事如神、神、神机妙算,他说会来的总会来。。。”蓦地跳起来,风驰电掣地掠出门去:“不行,我得找富兰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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