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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如此的在行,因为他父亲以前是记者,现在是市里面一家报社的总编辑。
胡强立即双手合什向她拜倒。
哎呀,失敬失敬,原来是书香门第出身。
钟彤彤用手背捂着咯咯笑了笑。
你这人还真挺会搞怪,什么书香门第,现在哪还有人论这个。
这两个年轻人正谈得不亦乐乎,大丫头从邻院的寡妇家回来了,并且还带了一大一小,一男一女两个孩子回来,大丫头一进屋就把那最小的女娃抱到了炕上,然后从坑对面的桌子上拿了面小镜子,笑呵呵地对那女娃说道。
现在姐姐就给你化妆,化的漂漂亮亮的,等过几年你也就能嫁出去了。
那女娃似乎看起来挺高兴,坐在坑头上自己把棉鞋脱了,站在坑上兴奋地跳了起来,大丫头忙过来拿起那双棉鞋瞧瞧了,她用手指在鞋的前端掏了掏,竟然有个大拇指大小的窟窿,她走到那女娃的跟前,用手握着她的小脚丫,亲切地问道。
丫头,怎么不告诉姐姐鞋破了呢?姐姐好给你补上,这不冻脚吗?
女娃就像是犯了什么错,那份高兴劲儿立即就没了,她瘪着嘴憋了半天才说道。
我娘说,姐姐要出嫁了,要给你做个大红袍子,可我家没有布料,娘说把今年做棉鞋的钱省下来,然后给姐姐做新衣裳。
大丫头听到这里眼眶一红,一把就将女娃抱在了怀里,泪珠噼里啪啦地往下掉。
母亲李秀琴更是触景生情,忍不住地也抽泣起来,用手抚摸着那女娃的冻得红彤彤的小脸蛋。
女娃却挺懂事,不断地哄着大丫头。
姐姐别哭,不然就嫁不出去了。
大丫头哽咽了片刻,手背抹了抹脸上的泪痕,将女娃又重新放在了炕上,然后说道。
姐姐,不哭,不哭了!等着我去拿口红,给你画个红嘴唇。
女娃高兴地拍着小说点了点头,看着大丫头去找口红。可能屋里面突然出现这么陌生人,她觉得挺好奇的,所以挨个地瞅了两眼,等到她看到胡强的时候,她立即蹦了起来,像是发现宝藏一样,冲着胡强怀里扑了过来,口里面亲切无比地喊着。
大哥哥,终于找到你了。
胡强面对突如其来这一切,还有些没反应过来,等他看清了那女娃的脸蛋,和那如明月般皎洁的眼睛,才认出她来,那不就是求自己救她哥哥的小女孩吗?他又看了看那正在扒着糖吃的小男孩,可不就是那落水的孩子。
胡强是明白了缘由,剩下其他的人却是还蒙在鼓里呢!他们见女娃突然叫胡强大哥哥,还以为她认错人了。特别是大丫头,忙跑了过来将女娃抱了起来,然后说道。
快,丫头,别去烦那个哥哥,你不认识。
女娃忙晃了晃脑袋,指着胡强对大丫头说道。
前一阵子,我和小哥去抓鱼,小哥掉水面了,就是这个哥哥救的。
这一刻,胡强成了这屋子里内所有人关注的对象。
胡强,这是怎么回事啊?什么时候发生的,我怎么就不知道!
胡国富颇为意外地问道。!~!
..
第三十章 【喝酒吃肉不香】
胡强见纸包不住火,只有一五一十地将事情的原委叙述了一遍,他讲得倒是很轻松愉快,可在场所有人听的时候却是惊心动魄,各个都屏住了呼吸等待着下文,当听到他不会游泳却跳入水中,甚至有人吓得捂住了嘴巴。
那的确是一次死里逃生的营救,尽管事隔大概一个月了,但此刻回想起来还是令人心有余悸的。冰冷刺骨的河水,和充满绝望的眼神,还有那即将面对死亡的恐惧,在他的故事中都重新描绘了出来。
当得知最后都被救了上来,众人这才松了一口气,尽管知道两个当事人此刻都没有事儿地站在他们身旁,可故事中那种紧张的气氛让人实在喘不过去来。
大丫头抱着女娃的胳膊紧了紧,充满感激之情地走到了胡强的身旁,她本以为这个突然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弟弟,是和那些个自大和看不起乡下人的家伙一样,可通过这件事情彻底地认清了他,原来是如此有爱心和担当的人,所以她深深地对着胡强鞠躬道。
真是太感激你了,多谢你救了婶子的孩子,我替婶子给你鞠躬了。
大丫头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将原本对胡强冰冷的面孔收了起来,展现出了她那份深藏已久的热情,仿佛胡强就像是她的救命恩人似的。
胡强长这么大海没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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