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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练十三太保的仇岳击昏,那么,随手抄起一把篆刻刀,黑暗之中,听声音辨位,除非仇岳有本事把横练功夫练到眼睛的玻璃体上,显然,这是不可能的。
一击致命,这就是特种兵。
丁一走到那个被他砸昏的矮壮汉子身边,拔出这人身上的短刀,毫不犹豫,闪电般一刀斫下,已将对方手筋斩断,那人痛醒张口,一只木屐已塞进嘴里,将他要吼出的惨叫,硬生塞了回去。
然后是绝无迟疑的第二刀,全然无视对方眼中剧痛之下,忍不住流露出来的乞求神色,依旧斫了下去,斩断对方另一只手的手筋。
一个曾和毒枭周旋十年的特种战士,对于还有战斗力的敌人,想把自己阉割的敌人,丁一完全没有什么怜悯可言。
“秀才公!”那矮壮汉子看着丁一退开,吐出口中的木屐,傲然说道,“想不到身手好不止,还真他娘的有种!是,这鸟事,是老子们对不起你。但他娘的这桩事,一不为财,二不为名,你也别问是谁指使,操他娘的,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老子不悔!”说罢吐出一截东西,眼看呛咳起来,脸色渐变。
注:《双槐岁钞》卷第七:“南海贼黄萧养者,冲鹤堡人也……使人藏利斧饭桶中,破肘镣,越狱而出,凡十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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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威胁(二)
丁一用刀去拔那滩对方吐出的物件,却是齐根咬断的舌头。
这时那矮壮汉子已脸色青灰,死得再无气息。却是没有了舌头,嘴里大量出血,血液涌入气管,造成的窒息死亡。
“不悔?”丁一无奈地摇了摇头,苦笑道,“你以为自己姓杨么?”
丁一望着房里两条死尸,这个局,看来已经不容他慢慢谋划了,已经有江湖豪客被人洗了脑,觉得把他丁某人阉了,是为国为民。再拖下去,下回来个七八人,装备了弓弩之类,他现在这身躯,又没一杆突击步枪在手,怕是扛不下的。
“忠叔!”丁一走出房间,大声地叫唤着老管家,先跑出来的是睡眼惺松的剑慕,却被丁一吩咐道,“回去睡你的觉,不叫你不许出来!”
“少爷,有些事也许该跟你交代一下了。”在丁一头顶的飞檐上,传来了忠叔的声音。
然后便见忠叔极为轻盈地从飞檐上纵身跃下,立于丁一面前的忠叔便是那个忠叔,但忠叔已不是那个老管家忠叔。
他的背不再佝偻,便是这年迈的骨架也足以看出忠叔昔年必是魁梧雄壮的体魄;他的眼皮不再半垂,他抬起头来,脸上深刻的法令纹使得尚未开口已然不怒自威:“少爷,老夫从他们给狗喂药炊饼时,就守在这里了。”
忠叔这么说,丁一自然明白他的意思,那便是这个过程忠叔都看在眼里,无须再去掩遮粉饰。
他不再自称老奴,因他本就不是奴仆。
要么不说,要么说实话。
丁一伸手一让,对忠叔说道:“请
。”
忠叔走进屋子里,并没有马上问丁一什么话,而是掌着灯,仔仔细细看了每个角落。
然后他坐下问了一个跟房间里两具死尸毫不相干的问题:“你把雷九天做了?”没等丁一开口,他便指着墙上挂着那刀,“老夫认得那把雁翎刀,三十年前雷九天的父亲跟大哥借了六十两赤金,才购得那把百炼秋水雁翎刀。雷九天但使一息尚存,这把刀便不会离身!
“为什么?”
丁一望着大马金刀踞坐在椅子上的忠叔,笑了笑没有说什么。
忠叔必定是杀过人的,而且还是杀过不少人,杀人多了便有杀气,或者说因为杀得人多的某些细微动作,会让敏感的人感觉到一种恐惧——正如狗见屠夫不吠——前世丁一接触过的那些毒枭、杀人犯身上的那种杀气,远远没有挺直了腰背的忠叔来得浓烈。
其实丁一早就觉得忠叔有问题,不必等到他老人家自言自语说漏嘴的那句:“纵横江湖……”丁一几乎很难查觉到忠叔的脚步声,方圆二十步内要躲过丁一这种人的耳朵,绝对不比蚊子躲过蜘蛛的网更容易。
“为什么?说!”忠叔再一次问道,声音仍旧不大,但已带着一种不容拒绝的味道。
丁一并不慌乱,他可以肯定的一点,就是忠叔并没有发现自己已不是那个丁秀才。
因为忠叔查看了现场,现场里干掉那两个杀手,并没有超乎这个身躯的力量或敏捷,尸体上致命伤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印记,只要查看了尸体,可以看出丁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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