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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者自身地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而政府只起一个监督“游戏规则”的“守夜人”地角色。就不会让企业出现“制度性”的“经营不善”的情况。
而困扰中国人社会生活各个层面的“**”问题,也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扼制。
孙纲和马就这件事仔细商议了一下,孙纲又征询了一些商界人士和官员甚至是一些外国顾问的意见。决定向政务院的老头子们把这个事提出来,确定后实行。
在春节过后,“华夏共和国”政务院颁布了一系列的法令。其中包括很多新地西方式地行政章程和法规,这些法律法规都是在一些聘请的外国法律专家地帮助下完成的。其中《刑法》是以德国法典为基础,《民法》以法国民法典为基础,新的刑法废除了前清时的许多如凌迟、斩首示众、死后枭首和纹面等酷刑;《民法》在以法国民法典为蓝本的同时,照顾了中国的一些文化传统和习惯,避免在实施过程中受到传统保守势力的抵制;另外出台的还有好多商业法规,是以美国商法为基础的,如《商律》、《公司商法》、《公司登记法》、《破产法》、《专利权法》等。
在颁布实施新法律法规的同时,“华夏共和国”政府还发布了一系列“革除陋习”的政令。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断发易服”。
“查男子蓄发辫,现今世界各文明国皆无此例。且发辫易藏污纳垢,头部患疾,极易为病菌感染,多有因此而不治者,可为陋习。而三军将士尤易受其害,前清时我海军即不在蓄发辫之列。古圣人有云:上以风化下。今国家百业待兴,革故鼎新之际,当去此陋习,使我民族以新面貌而立于世。”
中国人的脑袋后面,终于可以“利索”起来了。
其实由于“己亥之乱”满清王公对国家主权和领土的出卖引来俄国入侵的关系,民众对清王朝已经由不报希望变成了切齿痛恨,很多百姓没有等国家正式颁布法令,就已经把拖在脑袋后面的辫子自发的剪掉了,现在新成立的华夏共和国政府正式下达了“断发易服”的命令,民间对此大多持赞同态度,当然也有一些人执着于保留这种“传统”,但毕竟是少数了。
关于“易服”这件事,国家则并没有明确规定,只是要求“易清服,换汉服及西服均可,听任民间自便。”
其实这个“断发易服”最开始是孙纲在“政务院”提出来的,老头子们一听之下都大摇其头,毕竟他们都是清朝旧臣,“世受皇恩”,对清朝有些“眷恋之情”也是可以理解的。
而李鸿章一开始尤其反对,当年他对日本人的“全盘西化”就十分的不理解,和日本人森有礼进行过辩论,现在孙纲直接提出来要“剪辫子”,更是刺痛了他,认为这是对传统文化的背弃。
但孙纲指出,“辫子”这件事剪不剪,是为了国家的需要,现在,清朝毕竟已经不存在了,中国必须以一个新的面貌和形象出现在国际社会当中,而清朝的“国际形象”并不好,如果继续保留这种前清遗留的旧形象,会让西方国家觉得,中国仍然没有真正融入国际社会,还是一个“固步自封”的“不开化”的国家。而且民间现在对满清存有相当大的反感,看到自己的国家领导者仍然一副满清官员的样子,不自觉的就会生出“抵触之意”,国家今后各项工作的开展就会产生一些不必要的阻力,“莫若去之以顺民意,庶几公私两便”。
孙纲还说,“男人留辫子”是满清入关取代明朝时强加给汉人头上的,是满清“弊政”之一,若要保持传统的话,这个传统也不过几百年时间,明朝的好多传统不也都是让清朝给废了吗?那现在清朝已经没有了,为什么还要留着清朝的这个“立国象征”呢?
而且现在满清王朝已经灭亡了,“辫子”已经由“立国”的象征变成了“亡国”的象征,为什么还要保留它呢?
孙纲在政务院的一通“狂侃”之下,也许是让他最后那一句“亡国之征”给吓着了,老头子们最终还是表示“屈服”了,含泪剪掉了留了这么多年的辫子。
辫子虽然剪了,但李鸿章还是舍不得自己身上的老衣服,拒绝换上西式服装,对于这一点,孙纲就没有再勉强他,岁数大的人这个“恋旧”情节,也不能不考虑。
“老百姓把辫子都剪了,堆在大街上,有小山那么高,正点着了烧呢。”马上街回来后告诉孙纲说道,“到处火光冲天,老壮观了。”
孙纲听了微微一笑,没有说什么,但在心里,却感觉到说不出的激动。
老百姓们把辫子剪掉烧了,其实不光是在发泄心中的怨愤,也是在表明,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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