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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
“很久以前?那现在呢?”
“他们现在住在前面那片墓仔埔里面。”拉开“防君子不防小人”的破木门,打开电灯开关,陈旧简陋的装潢跟她的光鲜亮丽,成了强烈的对比。
“你是说……”尾随在他身后进屋,愣了几秒才领悟到他话里的意思。“对不起、对不起……”
“没事,他们已经过世十几年了。”招呼她坐在伤痕累累的硬木椅上。“对了,他们就葬在你车子抛锚那附近。”
“不会这么巧吧?”丁茤萸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苦笑。
难道说,是他的爷爷、奶奶还在找她麻烦,警告她不准接近他们的乖孙?
“巧?”打开冰箱,拿出两瓶矿泉水,走回她身旁坐下,打开瓶盖再交给她。“哪里巧?”
“连续两次在同一个地方抛锚,你不认为巧得离谱?”她几乎可以肯定是他的爷爷、奶奶在给她下马威。
“嗯……是满巧的,也许是我爷爷、奶奶想认识你。”他一脸平静地说出让人咋舌的话。“这样好了,等一下我们一起去跟他们上个香,打声招呼。”
“……也好。”就去求他的祖先别再找她麻烦了。
坐在比石头还硬的木椅上几分钟后,她不舒服地挪动臀部,调整坐姿,乔了好几次,还是找不到合适的角度。
这里的摆设老旧简陋,不到五坪的客厅,比她的浴室还小,长手长脚的她一进屋,只能局促地蹑手蹑脚,就怕撞坏这些“古董”级家具。
他静静地看了她五分钟后,终于开口问——
“你有痔疮吗?”
“……我看起来像是有痔疮的人吗?”好久不见的咬牙声再度出现。
竟然将“痔疮”冠在她身上?这个人还是不要说话的好!
“有痔疮的人,光看外表是看不出来的。”他笑笑地纠正她的错误观念。“不过你的动作很像,坐不住,屁股一直动来动去地乔角度。”
“我会动来动去是因为这个椅子很硬,坐起来很不舒服!”她深呼吸一大口气后才开口,免得脑袋缺氧,做出不该做的事。
“嗯……”他认真地来回看着她和屋里的老旧家具,作出结论。“你跟这间房子很不搭。”
她的外貌和打扮都非常的现代、时髦,而且很美丽,跟房子里过时又老旧,甚至可以说是丑陋的装潢形成强烈的对比。
就如同他们两人的外表和个性,也是南辕北辙,另一个强烈对比。
“你跟这里也不是很搭。”他的气质斯文,举止优雅,充满自信,尤其是换上金属细框的眼镜后,整个人都亮了起来,很够格吃模特儿这行饭。
“会吗?”他自嘲地说。“我还以为你会说我食古不化,跟这里的环境很搭呢!”
为了当法医,他搬离家里,住到这间偏远的老房子,过着俭朴无华的生活,离他以前奢华的生活越来越远。
他还挺喜欢现在这种无拘无束的生活,爱吃什么就吃什么,爱穿什么就穿什么,无须在意别人的眼光。
“我是说你身上的气质。”他身上有富贵子弟的气息,就算是低价品牌的服饰穿在他身上也会自动升级,这种气质不是一般人家养得出来的。
“还好吧。”他耸耸肩,没有下面作答。
“法医的薪水应该不差,你为什么不搬到生活机能方便一点的地点呢?这里出入、买东西都很不方便耶!”更别说还得跟一群怪怪的“住户”当邻居。
她不否认自己习惯、也喜欢舒适的生活,但不会因此而瞧不起贫穷的人,只是纳闷他明明可以拥有好一点的生活质量,为什么要窝在这里?
“这里坟墓是多了一点,但是地广人稀,没有吵翻天的左邻,也没有乱丢垃圾的右舍。况且,坟墓就是最好的保全,没人会大胆地闯进来。”
他这么说是没错啦,只是这里的居住水平,让人不敢恭维。
她宁可付高额保全费,住在舒适便利的地方,也好过让坟墓当保全。
“你在这里住多久了?”
“考上法医研究所后就住在这里,四年多了。”
“你现在几岁?”都已经算是男女朋友了,她到现在还不知道他的个人资料呢!
“三十。”他小学念时连跳了两级,所以比其它人早了两年执业。
她惊讶地看着他比实际年龄还要年轻的脸,他根本比大学生还要像学生耶!
“……我还以为你顶多比我大一、两岁耶!”他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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