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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综合起来,就能得出一个结论——这张照片,很有可能是约翰和沃尔曼结婚时的照片,而且是菲利普和沃尔曼初次认识的时候。
后来据约翰的朋友回忆说,约翰和沃尔曼也就是在几年前认识,认识之后两人迅速坠入热恋,然后以让所有朋友惊奇的速度闪电结婚,而约翰在结婚之前竟然没有向一个朋友介绍过沃尔曼,他的朋友们甚至不知道他是弯的——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菲利普和沃尔曼之前完全不认识,而是在两人的婚礼上第一次见面。
当然,这是后话了。
就目前,完全没有合影的三人,却保留了这张,如果分析不错,那么这个地方,这个日子,这个事件,对三人来说都是极为重要的。
也就是说,如果要菲利普选择一个地点的话,毫无疑问这个教堂,必然会是候选之一。
有了目标,就可以行动。
教堂很容易找到,约翰的朋友们都记得当时两人举行婚礼的地点。
于是警方,CSI,FBI顾惜朝上校,三方合作出发。
并非周末,并非傍晚,再加上是同性恋教堂,这座沃尔曼作牧师的教堂的礼拜堂里,此时只有菲利普一人。
干净的白衬衫,浅灰色西裤,打理得整齐利落的男人,看起来完全不像是个在逃的杀人犯——甚至,他看到所有警员全副武装将他包围,也完全没有了在纽约时还会有的惊慌——很平静,似乎等待已久。
顾惜朝打了个手势,要大家先HOLD,他单独走上前去。
眼前的人,和在纽约时给他留下的印象,已经截然不同。
那个时候的菲利普,更像个凶手:沾染血迹的衬衫,撕破了的长裤,带着乌青伤痕的脸颊,凌乱的头发,和惊恐却坦然的眼神。
而如今,唯一还相同的,恐怕只有眼中的坦然了。
还要加上平静甚至期待已久的幸福表情。
“我想,你手边那把枪里,没有子弹吧。”顾惜朝说,清亮的声音,带着了解了一切的透彻。
菲利普看了看顾惜朝,忽然笑了一下——金发碧眼高鼻梁,典型的日耳曼人特征,他本就长得很好看,白衬衫更加显出他斯文的气质,这么一笑,更加迷人。
“不,这里面是空包弹,上校先生。”他说,然后卸下弹夹,一枚一枚的取出原本装好的空包弹,扔到一边。
顾惜朝安静的看着他一点一点的做着自己的事,没有打扰他没有逮捕他,甚至阻止了其他警官。
“告诉我,是谁杀了沃尔曼牧师。”他问。
“您猜到了不是吗,”菲利普倒也很合作,“是约翰。”
停了停,他又继续说。“你们发现了装着我的体液的保险套是吧,还沾着沃尔的体液,还有他被侵犯的痕迹。所以觉得是我侵犯了他并杀了他,然后又去纽约用相同手法杀了约翰。”
顾惜朝不说话,只是看着菲利普,他的眼中明确的表达了一部分的赞成和另一部分的否定。
“是我杀了约翰,”他说,“因为他杀死了我最爱的人和我的兄弟。”
他安静地说,将手枪交给顾惜朝。“上校先生,我可以和你单独谈谈吗?”
在经过了仿佛一个世纪那么漫长的几分钟的等待之后,忽然一声枪声,响彻了教堂!
第二天,当戚少商到了拉斯维加斯,并在尼克的带领下到了那个教堂的时候,就看到他朝思暮想的人,顾惜朝顾上校法医大人,正坐在礼拜堂的第一排,闭着眼睛安静的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他的手边木质的凳子上,仍然留有一大片触目惊心的暗红色血迹。
虽然在外人看来,他的表情依然是没什么表情的样子,但戚少商却知道,他此刻的心情,定然是波涛汹涌而不平静的。
于是他默默的走到他的身边,坐了下来,陪着他一起。
“昨天菲利普对我说,他和沃尔曼,第一次就是在这个教堂,在他和约翰的婚礼上认识的。”
“他说他第一眼看到沃尔曼的时候,就爱上了他。”
“他说沃尔曼和约翰的爱情婚姻完全不像他们表现给大家的那样,那么美满。在最初的激情过去之后,他们总是很冷淡的相处,这让沃尔曼觉得很伤心。”
“而他一直在看着他,在他觉得伤心的时候陪着他安慰他。而且他慢慢地开始憎恨能够拥有沃尔曼却不肯珍惜的约翰。”
“但是沃尔曼却从来没有背叛过他和约翰的誓言。”
“那天也是,他接到沃尔曼的电话,发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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