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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命令下自己做主站起来,他站得那么直,就像一柄出鞘的利剑,他的眼睛里闪着坚定的光。
“老爷,小人有件事好像没对您说过。”
云城的眼睛危险地眯起,他发现这个人不在他的掌控内了。
“小人根本不想要自由,做十三爷的狗做得这么开心,干嘛要当人?”
萧平转身,大步向房门走去,留给云城一个决绝的背影。
心里只想着一件事:必须要阻止云泽练掇月剑法。
☆、第六章
萧平走出云城的书房,长出了一口气。这是他第一次反抗云城,感觉比预想的要好。
他站在那,不知该走向何方,云泽去喝花酒,作为贴身暗卫的萧平反而没事干了。
太阳向山那边落下去,天边出现了火烧云,红如跳动的火焰,晚霞总是很美丽,可惜不长久。
萧平闭了眼,眼前还是一片红色,那不是夕阳的颜色,那是鲜血在迸溅。一刀斩下,便会有血喷出来,喷在身上,滚烫滚烫的,然后便会感到自己的血液似乎也随之流失。鲜血迸溅的情景,深深刻在萧平的脑海里,杀人的记忆像附骨之蛆,萧平没有能力也没有资格摆脱。
萧平走到之前云泽与朋友吟诗作对如今空无一人的凉亭,抚摸着亭边一棵大树,剥掉树皮,催动内力,用手指在树干上刻字。
如血的夕阳下,萧平的脸也变得像染血一般红。他的眼里闪着嗜血的光芒,一向耷拉的眼睛彻底睁开,凌冽的杀气从眼神里透出来。
光滑的树干上慢慢出现了一个字:杀。
手指不停,继续划着。
第二个字渐渐显现:云。
第三个字是左右结构,左边是个土字旁,右边写了一横,手顿住,脸上显出一种只有常年杀人才能具有的冷酷和残忍,眸子里嗜血的光芒忽明忽灭。
猛地击出一掌,刻字的地方被击得粉碎,木屑深深扎入掌心,树木轰然倒塌。
他到底没有写出要杀谁。
仆役听到响动向这边跑来,萧平对他们点头示意,转身走了。
边走边挑出手里的木屑,挑干净后,使劲一握拳,血液从指缝里流下来,舔了舔自己的血,手痛了,心里便稍微痛快一点。
漫无目的地游荡,不知怎么荡到了云泽的卧房外。
十三爷不在屋内,也许此刻正温香软玉抱满怀。
萧平支开下人,走了进去。
一桌一椅,一床一榻,无不带着云泽的气息。窗前有云泽给萧平编的草环,案上是萧平送给云泽的两个泥娃娃,这屋里的每一样东西都那么熟悉,每一样东西都悄悄诉说着萧平心底的小秘密。
萧平走到书桌前,见桌上洗笔用的楸叶洗里盛满清水,一只毛笔放在纸边,笔尖的墨已凝结,看来主人走得匆忙,没来得及洗笔。萧平拿起毛笔,洗干净,放在笔架上。翻过楸叶洗,底面刻着一只展翅高飞的雄鹰,下面一行蝇头小楷:平步亲云。
这楸叶洗是萧平送给云泽的,当时云泽还嘲笑萧平不好好读书,连平步青云都写错,萧平只不好意思地笑笑,并不解释他想写的就是亲云。
江风扬说,哪有人兄弟不做,做奴才的?
做兄弟哪有做奴才好?做兄弟,要恭敬守礼,偶尔见面。做奴才,可以天天跟云泽在一起,见到最真实的他,他开心,奴才陪着一起笑,他不开心,奴才陪着一起哭。萧平以云泽的喜怒为自己的喜怒。他就想做云泽的一条狗。
如果真是一条狗,就可以一辈子呆在云泽身边。
云泽心情好了,就抱抱他,摸摸他,他就冲他摇尾巴,舔他的脸蛋。云泽心情不好了,冲他吼,他也觉得高兴,因为云泽不会冲别人吼。别说吼,云泽就是杀了他,他都心甘情愿。死在云泽手里,而非死在仇人手里,这种死亡方式,是萧平能想象到的老天对他最大的仁慈。
做狗多好,不用为了生计忙忙碌碌,不用理会爹娘是谁,最重要的是,不用想自己为什么活着。
发情期到了,想交/配就交/配。
看见喜欢的,不管三七二十一冲上去,干了再说,死了都瞑目。
可惜萧平终究是个人。
他为自己不是狗这件事十分难过。
趁着云泽不在房内,他放纵思绪蔓延,做一些平常不敢做的事,比如,躺在云泽的床上,闻着枕头上云泽的味道,右手解开腰带,按住自己那个早坚硬如铁的家伙。
他是一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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