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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个忍辱负重的好女子。男人偷了吃,还要跟他说对不起,自己伤心了,哭了,冲动了,跑走了,一时半会儿不想见他,不想听他辩驳,这种种行为,则统称为“任性”。
我当即拍了拍魏国宁的肩膀:“好好珍惜她。”然后,我抛下那难以下咽的咖喱鸡饭,率先离开了。这会儿,我若是再不走,那可就是一颗光灿灿的电灯泡了。
我对魏国宁说的话是发自肺腑的。随着城市化脚步的加快,山沟里的人走出山沟,乡村里的人走出乡村,人人都在现代文明的氛围中潜移默化,这其中的好处数不胜数,不必我多言,但这其中的副作用,则是导致像林蕾这般淳朴简单的女子濒临绝种。世人都晓得要保护珍稀动植物,却往往忽略了那越来越罕见的某种人类天性。我几乎可以断言,倘若真有那么一天,林蕾认识到了魏国宁高升致富的“捷径”,那么她这颗无邪的星星,也就离坠陨不太远了。我真不想看到那一天。
走出了快餐厅,我又回头看了一眼。透过玻璃窗,我正好看见服务生把红烧排骨给林蕾端了上来,一份套餐,以及多加的一份排骨。她拿上筷子,大快朵颐。这个女人真的不属于城市,城市中的竹竿美女都是像陈娇娇那般,害怕红肉,主食,油炸,就像害怕老鼠和蟑螂。
而魏国宁也不需要林蕾属于城市,他看着她吃得酣畅淋漓,就会满足。就在这时,我突然悟得:魏国宁实在是过于愚蠢了。他的女人大概根本不需要扎根北京,不需要名车洋房,那么,魏国宁当下所有的奋斗与隐忍,就都变成了无用的,错误的,毫无立场的。他对自己的出卖,其实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自尊与*而已。那个林蕾,那个和他住在同一个县城的林蕾,那个他钟爱了十余年的林蕾,那个目前正在县城的储蓄所里勤勤恳恳工作着的林蕾,那个等着他来迎娶的林蕾,那个无条件相信他,且因为一份十余元的红烧排骨就会满足的林蕾,其实只不过是他追逐物质的幌子而已。
第四十三话:比上不足,比下有余(1)
周六,刘易阳骑着摩托车带我回了我爸妈那儿。这次,我们没有带着锦锦。在这种摸不清情况的情况下,锦锦最好还是不要出席了。
一路上,我和刘易阳没有交谈,他骑他的,我坐我的。等快到了时,我捅了捅刘易阳的腰:“想什么呢?”“没想什么。”刘易阳扭脸顶风嚷嚷道。“怎么可能没想什么?没带脑子出来啊?”我对刘易阳的答案十分不满,而让我更不满的还在后面。“嘘,别说话了,小心喝风闹肚子。”刘易阳说。
等到了我爸妈家门口,我叮咛刘易阳:“等会儿不管我爸说什么,你也别轻举妄动,自作主张,一定要看我眼色行事,一定要听指挥行动。”刘易阳嗯嗯了两声,算是勉强答应了下来。
家里只有我爸一人,我问:“我妈呢?”我爸说:“买菜去了,中午我跟易阳喝两杯。”“爸,我骑车来的,没法陪您喝了。”刘易阳可是遵守交通法规,并且珍爱生命的好公民。“还骑摩托呢?少骑吧,不安全。”我爸也一向反对摩托车,而且一度认为那是小流氓的专用交通工具。
“爸,我陪您喝。”我自告奋勇。虽说,我一直同意酒的代名词就是“猫尿”,但看在今天不是个平凡日子的份儿上,就算真是猫尿,我也要喝。
我妈拎着大包小包回来了,有鱼有虾,还有在这大冬天里售价昂贵的西瓜草莓,看得我口水直流。我凑上前去:“妈,今天这么想得开啊?”“家有喜事,庆祝庆祝。”我妈红光满面,红得堪比那娇艳的草莓。
“什么喜事啊?”我懂装不懂,用脚指头想,也知道那有关于房子。
“就是你爸喽,单位又分房,这回啊,他能要个两百平米的跃层了。”我妈步入厨房,我真是难得见她做饭做得如此积极,脚下的挪动好似滑着圆舞曲的舞步。
我的心咚咚往下沉了两沉:如此看来,我和我爸的父女灵犀还真不是那么灵。我妈在那儿正欢欣于家中即将竖立楼梯了,而我还在这儿傻兮兮地巴望着自己能分得一杯羹。其实估计分也能分得,都两百平了,怎么不也得有我二十平?只不过,他刘易阳不乐意住,我童佳倩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也住不得。我站在厨房门口,脑袋不住地往胸口处耷拉去。
而就在这时,我爸发话了:“我不想再搬了。”
我妈停下了手中洗菜的动作,任由自来水哗哗而流:“什么叫不想搬?”
“又装修又搬家,太麻烦了。再说,这儿也够住了,就我们两个人,要那么大的房子也没用。”我爸端着茶杯也走到了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