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嗌�!�
篝火前众人静默。
宋姣端起放在旁边装着羊肉的碗,又提起壶酒,缓缓起身,“你们跟我那么多年,经验也积累地差不多了,我相信,即便没有我,商队在你们手里一样能走得很顺畅。”
她一手端酒,一手端碗,慢吞吞朝帐篷里走去,身后安静一片,只听见柴禾“噼里啪啦”爆炸的声音。
她撩开帐篷,正好对上李倾朝的眸光,他的眸子漆黑如墨,很是好看。
宋姣垂了垂眼帘,在临时搭建好的床铺前坐下,柔声道,“醒来了?我给你准备了食物呢,还给你带来了美酒,你伤势好的差不多了,应该可以喝酒了。”
李倾朝没有说话,定定的看着她的脸,她的眼眸笑得弯弯,略黑的脸庞上全是温柔的神色。她与宋凌烟是截然不同的类型,宋凌烟万人高高捧在手上,视为星辰,眉宇间全是傲气,不把天下人看在眼里。保养地极好,面色细腻白润,几乎看不出来毛孔。而面前这个女人,兴许是因为常年奔走在烈日下,性子又是大大咧咧的,保养肌肤什么的怕是都不知道,面庞比寻常人要黑了不少,还干燥粗糙,看起来明明年岁不大,眼角却已经有了不少细纹。
眉宇间的温柔让她看起来像老好人,扔到人群中就找不到的老好人。
“你不必对我那么好的。”他看着她,淡淡出声。
宋姣咬了咬唇,知道刚刚和商队人的对话,他都听到了。她抱着酒壶,深深地吸了口气,道:“你……你不必有压力,这是我自愿的。”
李倾朝将目光从她脸上移开,似突然想起什么似地,问,“你弟弟长得和我很像?”
宋姣一顿,愣愣点头,“嗯。”
“你应该是认错人了。”李倾朝轻道,“我从来都是一个人,并没有什么姐姐。”
宋姣垂了垂脸,“没关系的,你忘记了都没关系的,只要我一个人记得就行了……”
“随便你了。”李倾朝翻了个身,顿了顿,又补上一句,“如果你真的那么执着,我们可以做朋友。”
“好。”宋姣答,虽然他已经忘记了,可是她并不介意,当初是她不小心把他弄丢了,都是她的错,他不记得她,是她该受的惩罚。如今她终于找到他,她也不在乎他到底记不记得她了,只要他可以在她的身边,是朋友又何妨?
***
她对他的好是无微不至,好到让李倾朝几乎都动摇了回倾国皇宫的决心。
可一想到宋凌烟,他那动摇的决心又重新牢固起来,他的主人还在皇宫等他回去,他不能和宋姣在一起忘了正事。于是在到达倾国的那个夜晚。
他推开了她租住的客栈门,油灯下,她正在看书,昏黄的光芒映着她的眉目温柔,听到门开的声音,她抬起脸,见到是他,眉宇间浮现喜色,“倾朝,这么晚你还没睡么?”
他缓缓走近她,朝她缓缓一笑,他向来很少笑,笑起来可谓倾国倾城,宋姣一下便看呆了,眼睁睁地看着她走近,眼睁睁地看着他撩起她散落在肩的发,眼睁睁地看着他一脸媚色解开衣襟,白皙紧致的胸膛暴露在她的视线里。
一抹奇异的香气扑面而来,宋姣觉得自己口干舌燥,整个人都兴奋起来,她看着李倾朝就像是饥饿的大灰狼在干燥的沙漠里突然看到一只小绵羊一般,恨不得把他扑倒,然后狠狠啃一顿。
而她确实也这么做了,猛地勾住李倾朝的脖颈,唇凑上他的唇,堵住了他即将出口的四个字:“来报恩了。”
唇齿缠绵,不知不觉,她这主动凑上去的一方被迫转为被动,李倾朝勾着她的腰,手探进她的衣襟,触摸里面光滑的肌肤,诱/惑的事做多了,女人的敏感点他掌握的一清二楚,在宋姣的敏感点上游荡,惹得宋姣发出一声声难耐的呻/吟。
他将她一步步往床边逼去,最后将她压在身下。他的双臂撑在宋姣脑袋两侧,幽暗的眸光锁住她染上迷乱情/欲的双眸,她的唇轻张,唇瓣上晶莹剔透,轻声喃着不属于他的名字:“朝初……”
他明明不叫李朝初,却对这个名字熟悉地很,脑袋突然有些发胀,他摇了摇脑袋,俯身朝宋姣凑去。
宋姣似乎嫌他太温柔了,不够霸气,或者是不习惯被人压在身下失了主导位置,忽的翻身,将原本在上面的李倾朝压在下面,她常年带商队在沙漠沼泽行走,一身力气自然不会小,轻而易举便将李倾朝压在了身下,对着他的脖颈啃啊啃。
说实话,她的啃技真的不太好,没有一点技术含量,李倾朝无奈地看着